一、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如何赔?
需要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确定的。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二、违法拆迁怎么处罚
1、违反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2、拆迁人违反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3、拆迁人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三、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如果一旦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依法经过了报批且已公示公告,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意义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说尽管法律给了被拆迁人一定期限内的法治保障,但是这个期限不可能无限的延长下去,因为不可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让集体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如果既不通过法律维权,又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如何赔,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房屋的拆迁工作必须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来进行制定补偿的方案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法律如何规定拆迁房屋承租人
1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赔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何规定
61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
36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该如何赔偿拆迁房屋怎么赔偿
65人看过
-
如何赔偿拆迁房屋
209人看过
-
干货!房屋拆迁不吃亏!房屋拆迁法律规定有哪些?
346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规定拆迁房屋估价?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20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定过程中,关于拆迁房屋估价的方法有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房屋拆迁赔偿第46条规定如何?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管理费、委托拆迁费、搬迁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的标准和收取、发放办法由XX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XX确定并定期公布。
-
如何鉴定拆迁房屋的法律效力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18怎样认定房屋拆迁主体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
-
高铁房屋拆迁国家规定如何赔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1高铁拆迁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因为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的话,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的征收部门来制定的,但是总体上它是有一个倾向的,就是对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肯定是需要考虑到房屋当时的市场的价格,不能够让被征收房屋的人有所损失。
-
房屋拆迁,拒绝搬迁法律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7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方式、拆迁限期、过渡期限、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补偿标准、安置用房地址等事项在拆迁范围内予以公布,并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拆迁人不公布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的,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确认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