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决定的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09:43:42 440 人看过

一、维持决定的适用情形

复议机关审查后,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哪些是定金适用的情形
    以下是定金适用的情形: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未实际交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的,不得适用定金罚款;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即使当事人已经交付并收到定金,定金罚款也不能适用。但当事人可以同意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一、定金罚则一般怎么适用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主
    2023-06-26
    266人看过
  • 管辖恒定适用情形
    一、管辖恒定适用情形1、诉讼标的额的变化;2、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3、法院辖区的变化(因行政区划的变化而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发生以上三种情形都不会引起法院管辖权的变化,以原法院为准。二、什么是管辖恒定原则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前者主要指级别管辖按起诉时的诉讼标的额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标的额增加或减少而变动。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5月在《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几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但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后者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改变。
    2023-06-14
    224人看过
  • 一审判决类型与适用情形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维持判决:一是证据确凿,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具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存在。二是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即适用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条文款项,而且处理的性质、形式和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符合法定程序,即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2、撤销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3、
    2023-02-25
    191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适用确认判决
    确认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所作的判决。可以适用确认判决的情形:1、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2、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诉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5、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确认判决有什么特征行政确认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合法性审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力进行评价,在不宜适用其它判决形式的前提下,直接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
    2023-08-09
    342人看过
  • 何种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适用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判决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集中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
    2023-07-24
    151人看过
  • 缺席判决适用于那些情形
    一、缺席判决适用于那些情形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二、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2023-04-17
    323人看过
  • 离婚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形
    法律规定情况下不允许离婚的: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2、判决不允许离婚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3、夫妻关系没有破裂;4、如果士兵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配偶提出离婚,士兵不同意。离婚条件是什么,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其次,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最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情形有:(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
    2023-07-15
    156人看过
  • 刑法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1.若原告未出席庭审或中途退场,法庭将视为其撤回诉讼申请;而对于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2.如被告经过正式传票传唤后,未能提供合理的原因并拒绝出席庭审,或者未经法庭准许即中途离场,则法庭可直接作出判决。3.若法院裁定不予原告撤销诉讼之要求,并且原告在收到传票传唤后,未能提供合理的原因并拒绝参加庭审,法庭将同样对该案进行缺席审判。4.如果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法定代理人未于收到传票传唤后按时到庭,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向法庭解释并获得批准,否则法庭将对此案进行缺席审判。5.然而,在针对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若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之后通过公告方式召唤债务人参与应诉。如公告期结束之后债务人仍然没有出现,并且债务关系明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此外,在审理期间卖方离开、下落不明,但借贷关系明确无误的情况下,法庭也可进行缺席审判。《刑法》第
    2024-05-14
    472人看过
  • 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二、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
    2024-01-14
    262人看过
  • 适用不起诉决定的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1、《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3、《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会向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进行通知,要求其解除对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状态
    2024-01-17
    296人看过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形有什么?
    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情形有什么?1、二审法院对原审案件全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量刑都正确,上诉理由不成立的,就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在审理后发现一审量刑比犯罪情节应得刑罚较轻的时候,但是由于上诉不加刑,也会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存在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情形的,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终审法院可以自己启动,终审法院院长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确有错误裁判时,可以指令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但原审法院审理更有利的,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在下级法院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的,或者案件疑难、复杂,或者有其他原审法院不宜审理的情况的,上级法院也可以提审。二、裁定驳回起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后十日内可以再次起诉。当事人不
    2024-01-19
    396人看过
  • 转继承适用的情形
    一、转继承适用的情形(一)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二)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三)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依现行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前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财产),这种情形也可视为转继承。二、转继承的特征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
    2023-06-08
    282人看过
  • 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例如出租方不交付租赁物,承租方有权不付租金。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例如,供货方交付假冒商品,购买方有权不付货款。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会。例如一万吨大米的买卖合同,卖方只交付了八千吨大米,尚欠二千吨,买方应当支付八千吨大米的价金,有权不付二千吨大米的价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在两方合同中,第一项履约义务对应于后一项履约义务,后一项履约义务的概念和性质并不复杂。然而,他在签订合同时经常疏忽大意。这是合同双方需要警告的地方。一、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有什么不同(一)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
    2023-03-11
    254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决定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犯罪已过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二、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三、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2023-06-03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民诉中适用决定的情形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8
      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也很广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主要适用于下列问题: (一)申请回避。 (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三)当事人申请顺延诉讼期间。 (四)审判监督程序事项。以上决定中,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时,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国家对维持不予公告决定不服的情形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商标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条也是《商标法》2001年修正案中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将我国商标法有关商标能否取得注册的规定由原来的行政终审制改为司法终审制。这意味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等作出的决定不再是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由于这类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因此属
    • 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9-2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
    • 什么情形下适用确认判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4
      确认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所作的判决。 可以适用确认判决的情形: 1、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2、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3、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诉具体行政行
    • 一审判决类型与适用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一审判决类型与适用情形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维持判决:一是证据确凿,即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