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4:32:38 336 人看过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以下几个: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

(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是哪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如下:

1、自然人或者企业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在合法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只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以下几个:(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7)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有哪些巧顾法律专家认为,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帐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帐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二、是“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帐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三是“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四是“对开”,即开票方与受票方互相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互为开票方和受
    2023-05-04
    130人看过
  • 销售旧货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问:我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许多旧的生产资料对我单位而言已不再适用,但仍然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因此一般将其对外销售给需要的企业使用。请问,我们在销售使用过的旧生产资料时,比如旧铁桶等,是否必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其税额是4%还是17%?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第一条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之规定,您单位销售使用过的旧铁桶时,应当按照2%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至于应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上述文件并未明确,但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94]第026号)第十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
    2023-06-07
    262人看过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是90天有哪些情况
    增值税发票的开票期限现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90天的期限限制。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一、发票收款人和复核如何设置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设置方法:增值税发票的收款人、审核人、开票人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手写或英文名称,开票人和审核人不建议为同一人。设置增值税发票的收款人、审核人、开票人名称,需要以管理员身份登录计费软件,然后进行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添加操作员,添加要添加的收款人、审核人、开票人名称,退出系统,以开票人身份登录,然后在开具发票时选择收款人和审核人。用于销售增值税货物时开具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印发给企业使用,以保证增值税归口抵扣制度的实施。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
    2023-06-26
    484人看过
  •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哪些服务开增值税专用票?
    在国税申请了一般纳税人了,就可以在营改增项目和原有国税项目向您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北京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部分现代服务业我们通俗地讲就是生产型的服务业属于营改增,生活型的服务业不是营改增范围,如果你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对于服务费、咨询费、设计费、顾问费等项目,同时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服务等与上述相关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一般纳税人企业。不能开具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国家为了增强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对原来交营业税的一些行业比如软件开发、运输、咨询行业等8大行业也进行交增值税的试点,这样的目的,从总体上来说是降低接受服务方的税负,因为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而营业税是不可以抵扣的。一、包工程的含税和不含税是什么意思?发票含税和不含税的区别1、含税是指整笔需要收取的款项,不含税是指属于
    2023-03-12
    235人看过
  • 税局开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在重开
    普通增值税发票错了,可以重新发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当月错误的情况下,必须回收发票,无效2、每隔一个月发现错误的情况下,发行赤字发票,发行蓝字发票,送给购买者即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管理系统的发行和管理,也就是说普通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个增值税防伪税管理系统发行增值税专用收据、增值税普通收据等,通称为一机多票。发票抬头开错了可以重开吗发票抬头开错了可以重开。一般当月发现发票抬头开错,把开错的交给财务盖作废章,留作备查,即可重新开过一张;如果跨月才发现发票抬头开错,需要先开出一张同样抬头、内容和金额的“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错票,才能重新开过一张,同时还要把开错的交给财务盖作废章,留作备查。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3-08-18
    413人看过
  •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
    2023-08-18
    50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简易税收入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哪些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有: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
    • 如果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不可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不可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一、个人消费行为和免征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身份不具备或未能证明身份的根据《财政部国家
    • 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哪些情形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
    • 一般纳税人除了不得开增值税发票外还可以开具哪些专用发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般纳税人除以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余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