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卖合同支付前的货物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0:30:21 305 人看过

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前承担货物毁损风险的主体是: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一、风险责任随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吗

风险责任一般都是随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承租人能拒绝接受交付标的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能拒绝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1、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2、未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交付。

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除了不承担付款义务,其余的各项权利义务都与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无异。因此,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具有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三、房产证一般要多久能拿到

1、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产证。2、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产证。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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