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不能私了的情况:
(1)与“三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2)与“无证驾驶”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
(3)与酒驾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
(4)损坏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
(5)损失大、双方对事故原因有异议的交通事故;
(6)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不能申请交通事故复核的情况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5、对第一种情形,因为法院已经受理民事诉讼,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法院的审查相比较而言会更严谨。同时,根据法院最终解决原则和司法便民原则,行政权不能左右司法权,不能因为复核而使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久拖不决,从而浪费司法资源,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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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需要赔偿,哪些情况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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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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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需要避免哪些调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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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资料需要带哪些资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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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进行哪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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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仲裁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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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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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进行处理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标明固定车辆位置后,撤离现场报警等候处理。 (一)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二)一方驾驶员属酒后、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值得重视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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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搜索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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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需要多久?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11.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要十天,一般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后十日内处理完毕;如果事故发生车辆损坏或者受害者需要鉴定伤情的,可以在鉴定意见出来后五日后处理完毕。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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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交警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对方取证来处理,肇事逃逸行为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4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另外一个情况,没有证据是不能定义为逃逸的。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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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3以下情况可以劳动仲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