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不服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52:23 358 人看过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诉讼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有四种:

劳动争议协商,即和解;

劳动争议调解,即相关调解组织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一种争议处理方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本文即详细介绍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方式,一般而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争议可通过哪些程序解决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三、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有什么区别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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