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的几点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25:32 350 人看过

建议一:建立独立的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

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承担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职责。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务院外国投资主管部门共同担任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会同外国投资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

应当说,中国所建立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与其他各国似乎存在很大不同,以联席会议的形式而非独立机构的方式出现,其未来运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存在挑战。同时,中国目前拟建立的国家安全审查缺乏相互制衡的机制,没有来自司法部门的司法审查救济,也缺乏向立法机构的汇报。这对中国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自身纠错能力提出挑战。我们建议中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可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独立的国家安全审查委员会,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该委员会可设立在国务院之下,或者在牵头部门商务部或发改委内部,保证有专业的人员和力量专门来负责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日常运行。

建议二: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审查的对象范围

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四章没有专门条款规定国家安全审查的对象范围。但该草案第十五条规定了外国投资的范围,但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并购,还包括绿地投资甚至融资贷款等交易。

我们建议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四章有单独条款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审查的对象范围,对于绿地投资等特殊交易类型是否适用国家安全审查应予以明确。对于需要纳入国家安全审查的对象交易的界定可以采取较宽松的定义范围,采用一般定义辅以例外的方式。

各国对于外国企业并购本国企业触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控股权比例规定不同。中国将这一股权比例定为50%,即外国投资者及其控股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并购后持有的股份总额在50%以上,或者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对于50%的控股权的界定,是否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审查范围的狭窄,产生遗漏的风险,需要我们思考。我们建议就国家安全审查交易所适用的控制标准应作出单独更详细的规定,妥善确定控制相关的股权比例。

建议三:国家安全审查需明确责任机制

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六十条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的阶段,联席会议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分为一般性审查阶段(30个工作日)和特别审查阶段(60个工作日)。第六十二条规定,联席会议负责一般性审查并决定是否进入特别审查。第六十四条规定,在特别审查过程中,联席会议认为外国投资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应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请国务院决定。

美国CFIUS的初审期间为30日,经初审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则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期间为45日,调查结果及建议提交总统,总统方有权力发布命令暂停或者禁止兼并、收购或者合并。总统须在15日之内作出最终决定。

与美国决定程序的主体不同,而我国似乎并没有细分,一般性审查的调查和决定皆由联席会议进行,而联席会议本身由于集体会议决策机制的缺陷性可能又缺乏明确责任机制,有可能导致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上的一大弊端。

另外,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家安全审查决定,不得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然而,这样做是否适宜,尚值得推敲。

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尚缺乏制衡机制,既没有美国制度下的总统决定制和国会报告制,也没有欧盟大陆德国和法国的司法审查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就国家安全审查决定,不得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值得思考。

建议四:将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作为审查因素

新《外国投资法草案》第五十七条第八项将外国投资事项是否受外国政府控制作为国家安全审查需要考虑的实质因素之一,但对其还没有进一步详细的解释。

我国也应将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作为审查对象交易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较多,关于如何界定和考虑外国政府控制交易一方面对于完善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于其他国家政府也有很强的借鉴参考意义,甚至在今后的双边或多边投资协议谈判中都会有重要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转型特点及完善建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周煊一、走出去战略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新政策体系的形成1.走出去战略背景下原有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的局限性。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十五计划《建议》中首次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在中国走出去战略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初形成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已经显现出较大的局限性。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限制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1991年国家计委向国务院递交了《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指出中国尚不具备大规模到海外投资的条件,企业的海外投资应该侧重于利用国外的技术、资源和市场以补充国内不足,并在此后10多年的时间内成为对中国境外投资影响最大的政策法规。20世纪90年代初的政策体系严重制约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数量。200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相当于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流量、存
    2023-06-05
    389人看过
  • 对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该条文没有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但同时第四十条又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从第四十条的规定来看,其实实际上赋予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否则辨护人如何来收集该条文所指出的相关证据,该相关证据又怎能具有法律效力,但该条文的表述又不清楚,为避免两个条文之间的矛盾,更为了真正体现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辩护人的辩护地位,建议依法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享有调查取证权。二、完善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保障会见权的顺利实现
    2023-06-25
    90人看过
  • 改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1.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在21世纪,汽车工业仍然要进一步扩大引进外资的规模,尤其在汽车零部件领域要进一步扩大外资的进入。可以在目前条件下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的条件,在一些关键零部件领域,也可以考虑建立外资控股甚至独资的企业。从我国轿车工业的发展情况及市场容量看,目前我国轿车工业的生产企业数量已足以实现有效竞争,因此在21世纪一般不宜再建立外商直接投资的轿车合资企业。从资金供给情况看,我国汽车工业也没有必要继续通过引进外资解决资金问题。我国汽车工业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融资渠道已大大增加,目前,我国汽车工业中整车企业上市公司已达12家,融资93亿元人民币,汽车零部件企业也有20余家上市。因此,21世纪我国汽车工业的资金问题可以通过国内的资金或引进外国的间接投资予以解决。在引进外资时,是否转让先进技术应是更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同汽车工业在扩大外资进入的同时,也要更加注意引进外资的质量
    2023-03-02
    417人看过
  • 法国议会通过新环保法草案
    法国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议会下院)23日分别以绝对多数通过了新环保法草案。草案涉及气候、能源、交通、农业等多个领域,明确了法国未来的环保发展方向。根据草案,在气候领域,到2050年,法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75%;在交通领域,法国将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在2020年前新建2000公里的高速铁路以连接各主要城市;在能源领域,法国希望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的比重提高到23%,并从2010年起停止销售白炽灯泡;在农业领域,法国将力争到2020年将种植生态农产品的农田比重提高到20%,并从今年起加倍抵免生态农业的税收。此外,大量消耗能源的建筑业是草案的重点规范对象。法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的统计数字显示,建筑业能源消耗量约占法国能源消耗总量的40%。草案规定,从2012年开始,要严格根据所建房屋的能耗发放建房许可。为制订该草案,法国政府于2007年7月成立了由各级政府部门
    2023-06-06
    316人看过
  • 对我国征地补偿标准的几点建议
    (一)土地征用补偿遵循公平市场价格原则遵循公平市场价格原则进行征地补偿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土地征用是典型的公权行为,土地征用补偿是对失地农民的财产补偿,从理论上讲,补偿的标准及范围应以失地农民的损失而不是以征用者的所得为基准,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土地对失地农民的特殊价值、农民失去土地的间接损失等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征地中不同利益主体对补偿标准或成本的预期,取决于使用者对土地市场价格的认知程度,而合理、公平的补偿无论在买方还是卖方看来,都应该是合理的市场价值或买者乐意支付、卖者愿意接受的价格。这些特点在国外的土地征用补偿中都得到了体现。而我国的征用补偿标准却没有遵循公平市场价格的原则,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从而导致土地补偿标准偏低。(二)解决补偿方式无论是补偿标准过低还是补偿方式不妥当,表面上损失的是农民的利益,从更深层次看,损失的是政府的利益。届时政府将要为其过低的补偿重新买单。现实中,补
    2023-03-01
    69人看过
  • 对我国上市公司破产的几点建议
    (一)目前,按目的来划分,企业破产主要分为两种:(1)以财产清算和消灭破产企业主体为目的的破产;(2)通过破产程序达到资产和债务重组目的的破产。为避免由于上市公司的破产可能造成的冲击,维护证券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建议人民法院对上市公司尽量采取第二种破产方式,即通过重整或和解达到使公司获得新生的目的;对确实无重组希望需要采取第一种方式进行破产清算的,也应待其退市后再进行,以尽可能减小其对市场和社会的冲击。(二)充分利用重整制度和和解制度,努力促使尽可能多的资不抵债上市公司避免被宣告破产,并通过资产和债务重组走出困境。1、充分利用重整制度重整制度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产生破产担忧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使之摆脱经营和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本质上属于破产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2023-06-09
    165人看过
  • 执行异议立案的几点建议
    一、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对于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和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案件,法院可不再区分执行行为和执行标的,而是由执行法院统一进行审查,既审查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还要审查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但制作裁定书时应当写明对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案外人不服对执行标的异议的决定则不能申请复议,而是应当另行起诉。即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二、完善案外人异议之诉及异议复议和立案程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在司法实践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立案庭并不进行审查,而是由执行部门首先进行实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由执行部门将案件拿到立案庭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备案,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三、妥善处理案外人异议裁定与异议之诉的冲突。对于案外人不服执行机构作出的
    2023-06-20
    420人看过
  • 中国对外投资将出现新高潮
    来京参加首届国际投资促进论坛的联合国贸发组织国际投资协定室主任詹晓宁博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国的对外投资进入了一个很重要的阶段,不久就会有新的高潮,中国政府有必要制定一个更为详尽的对外投资战略。詹晓宁说,联合国根据其他国家吸收外资的来源统计,中国对外投资存量已达360亿美元(含香港),而不久以后,中国还将迎来对外投资的新一轮热潮。目前,至少有十几个国家把中国列为吸收外资的最大目标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瑞典等国在华设立了投资促进机构。中国为何会掀起新的对外投资浪潮?詹晓宁认为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必然趋势,而实际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条件也已经成熟。首先,这是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一方面,中国企业在低技术含量的行业里,国际竞争力非常强。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在国内面临竞争压力。随着贸易壁垒的减少,全球化加深,国际竞争国内化,企业在国内也面临着国际竞争压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外资、内资大量
    2023-06-09
    440人看过
  • 进一步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的建议
    .尽快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的整体法案,以法律性文件取代政策性文件,奠定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策略的法律基础。中国新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体系虽然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目前仍然缺乏一部纲领性的、权威性的法案,以便能够从整体上协调中国整体对外投资政策体系。发改委的《办法》和商务部的《规定》均是以国务院部门政策的形式出现,是一种行政管理政策,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其他境外投资相关规范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要保证中国走出去战略能够健康发展,仅仅依靠行政法规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一部能够总体上指导对外直接投资的法案。这样才能够使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协调性和权威性。一、私募股权投资管理1、国家发改委2006年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方式、投资方向、备案条件、经营范围、投资限制、企业监管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暂行办法》对创投企业的监管体现在发改
    2023-06-19
    278人看过
  •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国际上一种通行的组合投资方式,已经成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优先的投资选择。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基金业的不断发展,当前迫切需要加快基金立法。被社会关注已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首次提请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厉以宁今天就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作了说明。厉以宁说,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组成由部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起草组,于1999年开始起草投资基金法。厉以宁说,我国基金业目前已经初具规模,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随着资本市场和基金业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基金立法。基金法的尽快制定和出台对于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对基金业实施统一监管提供依据,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我国基金业
    2023-06-06
    328人看过
  • 我国加入WTO后外商直接投资的新特点
    1.对华投资区域性变化。改革开放的前20年,沿海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的城市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政策优势,外商对这一带的投资相对集中。加入WTO后,外商在华区位的投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区域经济角度的分析可以看出,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的南部沿海地区投资已经转向以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为核心的中部和北部沿海地区。在沿海地区的江苏、浙江、辽宁、山东和河北等地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呈现高速增长的势头,而广东、福建呈现相对下降的趋势。200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75.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0.7%;2002年江、浙、沪两省一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184.8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而珠江三角洲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13.3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01%。在环渤海湾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也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其中,辽宁增长35.61%,山东增长34.45%,河北增长16.87%。进
    2023-06-12
    112人看过
  • 城市新区开发的几点建议
    ——李施坤委员代表教育界的发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域规划不断完善,城市框架迅速拉大,建成区面积已经从几平方公里扩大到二十多平方公里。伴随着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大批住宅区开发相继建成,先后有百合新城、阳光新城、风和丽苑等。但是城市开发建设中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配套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我市城市建设的水准和品位。应当引起我们在今后城市发展建设中的高度重视。一、目前我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城市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新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布局不够合理、配套不够完善。例如,城南区块是我市近些年来重点开发建设的城市新区,建有百合新城、阳光新城、风和丽苑等。但是,住宅区内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警务、社区等公益事业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其原因不是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编制缺乏科学性,而是我们的城市建设规划的执行缺乏严肃性。为了追求经济效益,
    2023-04-22
    51人看过
  • 关于外国投资的新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的新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制高消费的人不仅不能进行高消费,投资企业也不受限制。如果他们是不诚实的刽子手,对企业投资将受到一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采取消费限制措施后,不得有下列生活和工作不需要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应选择二等以上的飞机座位,火车软卧和轮船(2)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和其他星级以上地方的高消费(3)购买房地产或建造、扩建或装饰高档住宅(4)租赁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和其他办公场所(V)购买商业运营不需要的车辆(6)旅行和度假(7)儿童上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和金融产品(IX)其他不需要的消费行为对于生活和工作,如乘坐g头动车组列车的所有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座位以上如果被执行人是一个单位,并且在采取消费限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2023-05-07
    304人看过
  • 中国对外投资趋势
    中国外汇储备持续增长,据预测,今年年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将接近8,000亿美元,这意味着中国将成为净债权国,且净公共对外债权将直追日本。同时惠誉信用评级公司估计,中国可能于2007年成为第一个外汇储备超过10,000亿美元的国家。而这一数字的背后则是中国受金融市场不发达的影响,经常项目连年顺差,储蓄相对过剩,其结果是大量进行国外投资。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持续流入,中国成为净债权国已经渐无悬念。而目前,中国对外投资的主渠道是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和国有银行的海外资产运作。随着人民币升值,按照2005年7月21日汇改前8.2765计算,人民币已累积升值2.52%。按7690亿美元来算,汇改前至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缩水近194亿美元。净债权国低收益目前,中国对外投资绝大多数投资于发达国家高信用等级的债权。相比之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小得多。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只有370亿美
    2023-08-17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境外投资新要求中对我国的境外投资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境外投资分两种,一种是新设,一种是并购。 按照上海的要求来说,审批的部门分为两个,一个是发改委,一个是商务委。 但是现在的发改委不允许新设的境外投资了,只允许并购。 需要的条件,简单的说就是投资的路径清晰,款项的来源、去向明确,有真实的项目计划及相应的合同及发票。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新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备案的企业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5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需要以下申报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五)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不涉及投资
    • 对指定分包操作的几点法律建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指定分包商】对指定分包操作的几点法律建议指定分包对总承包人而言存在较大风险,在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如何来减小、甚至规避总承包人的法律风险最根本的途径无非是反对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拒绝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但在现实中业主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这样的途径毕竟不是很现实。总承包人在无法回避业主指定分包人的基础上,笔者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
    • 对P2P网贷投资者的建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8
      1、P2P平台的活跃与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低迷、股票市场不稳定,投资者缺乏投资渠道都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盲目的投资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在目前网贷平台坏账率难以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提高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有一位经营汽车配件生意的朋友,看到P2P网贷投资的火热,打算把全部的资产都投资到P2P平台。 2、投资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P2P平台更不是稳赚不赔的避风港。在了解了潜在的各种风险之后,这
    • 新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5
      新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 目录 第一部分修法背景 ....4 一、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4 二、原有立法存在种种错误 ...5 1、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 ...5 2、股票抵押权和质押权 ...5 第二部分新公司法修改概要 ....5 一、减少强制性规范,增加任意性规范 ...6 二、取消公司对外投资限制,限制对外担保 ...6 三、确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6 四、限制关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