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收购的条件内容
1、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二、要约收购的程序
1、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2、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
(1)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
(3)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
3、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4、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5、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
全面要约收购和部分要约收购
433人看过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内容是什么
282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以及要约收购失败
487人看过
-
部分要约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464人看过
-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222人看过
-
收购要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468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xx收购可采用部分要约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新办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即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即部分要约。据悉,监管部门对此类要约无豁免权。而对于采取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
-
关于要约收购的具体内容要求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2要约收购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
-
收XX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需要怎么约定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要约收购条件和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3要约收购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
-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收购要约的期限和期限分别是怎么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4(一)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 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 (二)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