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8 23:55:30 409 人看过

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对保险行业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前日,在保监会召开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打破了上任两个月以来的静默期,首度在媒体面前公开亮相便着重指出要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虚假宣传、理赔难等突出

干几件社会认可、消费者欢迎的实事。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消费、得到满意的服务。项俊波前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上表示。

随着保险业近些年来的快速发展,一些长期以来逐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在暴露和显现出来。昨日,记者看到,很多消费者在微博上建言项俊波,表示虚假宣传推销骚扰理赔难保险营销员误导条款不合理等弊端影响了保险行业目前的形象。

例如,有消费者投诉说,当初买保险产品时说有5%的收益,结果到期后仅仅拿回本金。有的则表示,到银行存款,却被银行工作人员误导买了保险等。

而据保监会统计,2010年上半年,各保监局共办理保险销售误导类投诉615件,约占违法违规类投诉的28%;据各地监管机构反馈,销售误导行为在寿险违规行为中占比超过50%。

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

对此,保监会今年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更好地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正确经营的自觉性。

项俊波还指出,保监会将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比如建立健全统一的涵盖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督促保险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成消费者相关信息自主查询系统;建立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制度;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专线;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消协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吗
    可以。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一、微商不退货可以举报他吗微商不给退货能举报。法律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微商不给退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消费者被欺骗可以报警吗消费者被欺骗不可以报警,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
    2023-03-29
    462人看过
  • 消费者的哪些消法活动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里所指的商品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产品,不论是否为经加工制作的产品或天然产品,也不论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更不论是否为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服务则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可供潜在的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可以看出,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疗、文化、教育、保险等各个方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均属该法保护,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接受的服务,则不属该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从以上法律规定还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者则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2023-06-07
    110人看过
  • 九项措施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3·15当日,由陕西保监局、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陕西消费者协会、华商报社共同主办,华商网全程网络支持的陕西保险业3·15宣传日活动在西安隆重举行。在活动现场,记者获悉,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于2010年推出九项便民服务措施,在升级保险服务的同时,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推出的九项服务措施包括:加强西安市四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车险保单、赔案阳光查询工程的实施力度;每季度对各产险公司理赔质量指标实行行业通报;在车险报案、查勘定损、理算赔付、后续服务等环节逐步统一行业服务标准;开展银邮保险市场的专项自律检查,防范和制止宣传误导客户等行为;对具有代客户签名、体检、挪用侵吞保费等行为的保险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对寿险公司服务网点实行评级和授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假保险虚假赔案专项行动,对欺诈车主、恶意扩大车辆损失的修理厂和行业查勘定损人员实行行业通报和媒体曝光;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
    2023-06-07
    195人看过
  •  维权指南: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定受到的侵害,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如果遇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可以依法起诉。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和解。与商家进行协商赔偿事宜。2、调解。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协调处理。3、仲裁。如与商家订立仲裁协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4、诉讼。与商家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应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首先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以便确定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在哪些方面受到了侵害。其次,当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时,要据理力争保护自己,如果给自己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应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其三,如果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就诉诸法律,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消 费 者 权 益 维 护
    2023-09-03
    136人看过
  • 《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
    为倡导企业自觉保护消费者利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维权现状,特制订《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1.与消费者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2.经营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信息披露真实充分1.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2.宣传内容符合科学事实,不夸大功能和效用,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宣传内容充足、实用,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三、价格表示清晰明确1.合理定价,明码实价,价格真实完整。2.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搞虚假促销。四、合同规范公平竞争1.不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忠实履约,不随意中止变更约定。2.合同文字通俗易懂,避免产生混淆或歧义。格式明晰醒目,方便阅读和引起足够注意。3.平等交易,正当获利,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4.
    2023-06-07
    319人看过
  •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远离保险传销
    保险业内第一起被判定为传销的违法案件历时一年多审判终告结束。保监会近日披露,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利用卡式保单从事传销活动案件已受到法律严惩。北京大润公司在全国14个省区以传销手段骗取群众钱财,性质恶劣,涉案金额600多万,涉及人数3000余人。对此,吉林省农安县法院于2009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对其责任人以组织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北京保监局对北京大润公司处以罚款100万元,并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据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薛江介绍,2008年以后,大润经纪的主要业务是销售8家保险公司的卡式短期意外险,保险卡面值分别为100元、180元和200元不等。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层级奖励制度,以拉人头的传销经营模式扩大队伍,成为保险中介机构以传销等非法手段骗取钱财的典型案例。知情人士介绍说,大润业务员分为试用期业务员、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主任、业务经理
    2023-04-23
    463人看过
  •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新消息
    当消费者受到无良商家欺诈时,可主张如下赔偿:一、消费者可主张的最新赔偿标准(一)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还需要额外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额外赔偿不足五百元,额外赔偿为五百元。(二)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费、治疗费和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并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三)价款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新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四)产品缺陷赔偿《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
    2023-06-07
    173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动因和保护意义
    一、保护动因与生产经营者相比,相对分散的消费者由于以下原因而经常成为被损害的弱者。1、力量微弱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经营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2、知识欠缺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3、人性弱点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4、缺乏组织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
    2023-02-06
    324人看过
  • 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由哪个部门管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分工:(一)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二)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销售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
    2023-07-03
    169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代替消费者起诉吗
    1、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2、消费者是诉讼的适格当事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只能是支持起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律师补充:1、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2、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复检结论。【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
    2023-05-06
    115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还看落实
    8月5日,随着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面世,公众终于一睹这一事关亿万公民消费底气的征求意见稿真容。征求意见稿中,缺陷商品的召回能否不再任性,预付卡商家关门跑路如何避免,消费者投诉维权如何不被扯皮,个人信息泄露乱象如何缓解,以及快递、网购维权如何细化等重点内容,受到公众广泛关注。中国早在1994年1月1日起就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后,历经多次修订。22年后,我们终于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面世。它是工商管理部门对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消保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有关建议的积极落实,让我们看到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兑现年底前出台实施条例承诺的希望,进步意义值得点赞。然而,法律的真正意义在于实施。如果条文说得漂亮,却不能成为公众维权的有力武器,那么也不过是一张张美丽的法律墙纸。实际上,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相关报告中所指出的,
    2023-06-07
    138人看过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著降低消费者网购风险
    日前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近20年来的首次修改。为让读者进一步了解新消法的主要规定和亮点,即日起,本报刊出系列解读文章,敬请读者关注。针对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进一步规范,其中包括一系列关系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正当利益的规定。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企业代表。何谓无理由退货?解读:无理由并非无条件,退货商品应完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非现场购物,拥有冷静期、后悔权,即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这也就是所谓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解读表示,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退货,其实有一个条件,即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解释说,在非现场购物中,不适合无理
    2023-06-07
    242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
    一、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2023-05-15
    433人看过
  • 3.15消费者权益日看各国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1960年,英国和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等5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一起发起组织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英国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英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名字叫做which,其会员超过了100万,在全世界列第二位。它的宗旨就是以团体的力量去替个体的消费者争取利益。这个组织出版有5本杂志,20本书,12种免费指导性读物,每年对2600多种产品进行检验评判,并且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咨询、法律服务。这个组织平时关注的领域就是跟英国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健康、个人理财等,比较突出的有打击向青少年推销垃圾食品、不正当的银行收费,也对全球性的公共事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比如去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WHICH也派出代表,从消费者的角度向全球代表表达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法国一共有18个国家级的消费者组织。他们在全国分布广泛,一共有800多家分支机构。这18家
    2023-06-07
    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护消费者,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义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护消费者,对经营者给以一定的限制,也就是所谓的向消费者倾斜的特点。因为,大多数消费者是分散无序的自然人个体,他们面对有组织、有经济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经营者,虽然所处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经济实力和经营知识上却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立法上还要坚持强
    • 如何理解消费者保护法对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权益有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1、消费者保护法以为特定保护对象消费者保护法给予消费以特别保护,对生产经营规定了许多限制,这是消费者保护法最根本的特征,也是消费者保护法区别于其他法律,法规的标志。凡以消费者权益作为保护对象的立法均可归入消费者保护法的范畴。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权益包括两种:一是人身利益,即消费者对其生命、健康、名誉、安全等不受经营者非法侵害的权利;二是财产权利,即消费者所享有的财产在交易过程中不受非法侵害的
    •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35条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权利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概念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很高兴可以回答您消费者权益保护概念是什么这一问题,那么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人员赔偿后,属于生产人员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人员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人员的责任,销售人员有权向生产人员或其他销售人员索赔。如果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可以要求卖家赔偿,也可以要求厂家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属于销售方责任,生产方赔偿后,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