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戒律与宗教的戒律是什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8:15:07 379 人看过

通常国家的法律与宗教的戒律的关系是符合。宗教戒律和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但它们的约束范围和约束力不同。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受启于道教保护环境的戒律-环境工程

内容提要:道教在保护环境方面有完整的宗教戒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被道教所演绎。人类欲解决当今的困境,或许从道教这里可以找到有益的思想资源。

关键词:道教戒律尊重生命保护环境

道教大约是东汉时期成长起来的中国宗教,依据先秦时代保护环境的思想对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从“道法自然”的角度出发,对保护环境作了多方面的规定。如《黄老帛书。姓争》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就是说顺应自然规律就会昌盛,违反自然规律就会灭亡,如不违反自然规律,就不会失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天师道出示了禁止春天和夏天杀害生命的规定,《三国志。张鲁传》中载有天师道“又依月令,春夏禁杀”的规定。早期道教不戒肉食,后来受到佛教影响,逐渐改变了饮食结构和祀神斋供的内容,倡导并规定道士须素食,并俱改先前以猪、羊、鸡、鸭、鱼等动物作牺牲供品而为香花、水果、谷物等,后期道教对此不断加以总结,从戒律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措施。“所谓戒者,解也,止也。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也。”[i]也即戒乃禁止之意,归真之要。所谓律,指犯戒后的惩罚手段,律文是根据戒条而建立的。戒律对于修道之士来说,犹如渡海的舟辑。道教戒律具有宗教法律的作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说教,更不是神话故事的宣传,而是实实在在的随时随地就可操作执行的律法,违犯了戒律,就要遭到处罚或者被革除教籍、轰出教门。上自大洞法师、三洞法师,下至清真弟子、俗家弟子,都须遵守。

第一:爱惜、尊重一切动物的生命是道教思想主旨之一。道教戒律中,始终把“戒杀生”作为主要大戒。因为道教认为一切血性之物,皆有灵性,即有道性,由于悟性有早、迟之分,所以修道阶次有快、慢之别。[ii]

六朝时的道经《太上洞玄灵宝智慧定志通微经》中的“十戒”第一戒便是:不杀,当念众生。刘宋道士陆修静在其《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中,把“守仁不杀,悯济群生,慈爱广散,润及一切”作为“十戒”的第二戒。其所撰《受持八戒斋文》,更以“不得杀生以自活”作为八戒清斋的第一戒。[iii]《初真十戒》第二戒: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说十戒》第二戒:不得杀生屠害,割截物命。除此而外,《洞神经》中“五戒”之第一戒说:目不贪五色,誓止杀,学长生。《无上秘要》卷四十九说:勿杀伤含气。《灵宝仙公请问经》中“太上十戒”之第七戒说:不得杀生祠祀六天鬼神。《升玄内教经》卷九所述“升玄九戒”之第四戒说:手不得杀害众生,跂行蠕动含血之属,皆不得杀。[iv]《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四戒规定:不得杀伤一切物命;第九十五戒规定:不得冬天发掘地中蜇藏虫物;第九十七戒规定:不得妄上树探巢破卵;第九十八戒规定:不得笼罩鸟兽。《中极戒》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不得热水泼地致伤虫蚁。[v]《老君说百病》有:探巢破卵是一病。刳胎剖形是一病。不但自己不杀生,即是别人杀生为了自己,自己也有责任不食,《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七十二戒:若人为己杀鸟兽鱼等,皆不得食。第一百七十三皆:若见杀禽畜命者,不得食。

道教还反对惊吓、虐待动物。《庄子。秋水》一文中说:络马首、穿牛鼻,都是违背自然的东西。《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得惊鸟兽;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不得妄鞭打六畜群众;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得以足踏六畜。《中极洞真智慧观身大戒经》中“三百大戒”之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惊散栖伏;第一百七十二戒规定:不得惊惧鸟兽,促致穷地;第三十四戒规定:不得鞭打六畜;第三十五戒规定:不得有心践踏虫蚁;第六十戒规定:不得便溺虫蚁上。

在“不杀生”的基础上,道教还积极呼吁救助动物,并作为戒律规定下来。《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六戒经》中第三戒便说:人应当去抚恤死者,保护生命,救死扶伤,使得一切生命能够终其天年,不至于中途受伤或夭折。《六度生戒》第三戒:“含血之类,有急投人,能为开度,济其死厄,见(同”现“)世康强,不遭横恶”。第四戒:“施惠鸟兽有生之类,割口饲之,无所爱惜,世世饱满,常在福地”。即是说人如果能施以鸟类、兽类以恩泽,省下自己的口粮来饲养它们,而没有任何吝惜之意,那么,他的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就会幸福圆满;第五戒:“度诸蠢动一切众生,咸使成就,无有夭伤,见(同”现“)世兴盛,不履众横。”第六戒:“常行慈心,愍济一切,放生度死,其功甚重,令人见(同”现“)世居危得安,居疾得康,居贫得富,举向从心。”是说人如果能常怀慈爱之心,怜悯救济一切众生,放生度死,那么当他一旦遇到危险、疾病、贫困时就会转向平安、健康、富裕,人们都会向他学习。可见,道教是从一切生命皆有价值,从因果报应的角度劝诱人们救助动物一定会得到永久的福音的。

从“蚕女”的故事可以窥见道教戒律的绝对性,据《神仙传》:

蚕女者,当高辛帝时,蜀地未立君长,无以统摄,其父为邻所掠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马犹在,女念父隔绝,或废饮食。其母抚之,因誓于众曰:“有料父还者,以此女嫁之”。部下之人,唯闻其誓,无能致父归者。马闻其言,惊跃振迅,绝其拘绊而去。数日,父乃乘马归。自此,马嘶鸣不肯饮食,父问其故,母以誓之言白之。父曰:“誓以人而不誓于马,安有人而偶非类乎?”但厚其刍食,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怒目奋击,如是不一。父怒,射杀之,曝其皮于庭,女行过其侧,马皮蹶然而起,卷女飞去。旬日得皮于桑树之下,女化为蚕,食蚕叶吐丝为茧,以衣被于人间。父母悔恨,念念不已,忽见蚕女乘流云驾此马,侍卫数十人,自天而下,谓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义,授以九宫仙嫔之任,长生于天矣,无复忆念也!”乃冲虚而去。

这则故事实质上是教人如何对待动物(“牲口”),如何对待“誓言”。从道教天下生灵皆有灵性,皆可修炼成仙的理论来讲,“马”这个具有血气之性的生灵,它和人一样应该得到尊重,享有承诺,因此兑现“誓言”对马亦有效。既然是人违背“誓言”,那么,马就有权力发出抗议;既然人对马的抗议以诉诸武力来抵赖,那么,马自然也可以复求于武力来讨公平。以往研究道教的学者习惯于将此故事诠释为以忠孝说教,其实是非常片面狭隘的。这则故事的内涵在于教导人树立天地万物皆有灵性、皆有神灵住持的观念,人和万物具有同等的生命价值,人不可唯我独尊,“誓言”之类具有信义、约定、法令性质的承诺适用于宇宙间所有生命,人所发任何“誓言”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兑现,不得有违,否则将遭到惩罚。这则故事告诉人们所有动物和人一样的生命尊严和生命价值,并从中凸显出律法的至上性。

道教这一思想以及相应的戒律规定是非常可贵的,一般中国人除了信奉人为万物之灵外,其它则皆不足挂齿。虽然所谓的君子亦讲好生之德的话,但“食不厌精”的圣人在鱼与熊掌之间并不避讳对熊掌的偏爱。没有山珍海味不能称作帝王宴席。“国骂”当中以“畜生”、“禽兽”、“剥皮”、“抽筋”为曝光率最多的字眼,以此比喻卑贱、凶残。动物的价值大概只在可供“食肉寝皮”、“脏腑入药”以兹对人补养,现今又多了“谋皮发财致富”的路子,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的毛皮堂而皇之地竞相市场。翻看中华美食记载,竟然是猩唇、猴脑、豹胎、熊掌、驼峰、野驴蹄、野驼蹄等等。今人几乎品尝不到这类古人的珍馐了,就以穿山甲、果子狸、猫头鹰、猕猴脑来替代了,还有食马、狗、猫等与人类亲近动物的野蛮习惯。保护环境,提高民族的文明与教养,不能不对这种野蛮的饮食习惯进行改变。

第二:爱惜、尊重植物的生命。道教认为植物和人一样具有生命灵性,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它也能够修炼成仙。如传说中的花仙、树仙、桃仙等,在古代人们将桃木、苇草、荆棘、艾草、薰衣草等植物赋予神秘的力量,认为它们可以辟邪驱瘟,故挂在门窗、墙角。后来对植物的崇拜进一步加深,便出现了掌管农作物的神社神、稷神、神农氏。其实将植物奉为神的现象很多,如道教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都有古树、神树、神草,所以在道教戒律中对植物亦加以保护。道教最早的经典《太平经》专门对禁止烧山林作了理论阐述:

天上急禁绝火烧山林丛木之乡,何也?愿闻之。

然,山者,太阳也,土地之钢,是其君也。布根之类,木是其长也,亦是君也,是其阳也。火亦五行之君长也,亦是其阳也。三君三阳,相逢反相衰。是故天上令急禁绝烧山丛木,木不烧则阴中。阴者称母,故倚下也。[vi]

[1][2]下一页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最近,各地、各部门反映,在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纪律惩戒规定中,遇到一些难于把握的具体问题,询问解决办法。经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行政处分问题(一)对于违反纪律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分;2.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3.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以上处分;4.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撤职以下行政处分。(三)给
    2023-06-06
    385人看过
  • 教唆犯罪的法律惩戒措施
    第一,教唆他人犯罪的,要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危害,即教唆的方法、手段等来确定处罚的程度。第二,对于教唆不够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要从重处罚,因为这种教唆犯的情节相对恶劣,相当于利用未成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第三,被教唆人不犯被教唆的罪,则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关于《刑法》第29条的教唆犯,是一个重点、难点问题。教唆犯的实质是本人并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强化他人的犯罪意图并促使其实施犯罪。教唆犯的特征可以用独立性与从属性相统一表述:教唆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只要实施了唆使他人的犯罪的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而构成犯罪,不论他人是否接受和是否实施;从属性表明教唆犯的定性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被教唆者:构成何历时要看教唆的具体内容(而不能笼统地定教唆罪),是否是既遂要看被教唆者实施该教唆之罪到何种程度
    2023-06-30
    104人看过
  • 教师惩戒权的范围是什么?
    教师的惩戒权包括六点:1、批评权;即批评和制止学生不当的言行举止;2、隔离权;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3、没收权;没收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4、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5、留校权;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反省自身错误;6、剥夺权;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的权利。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教师权利有哪些一、教师权利有哪些1、教师的权利如下:(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
    2023-07-22
    494人看过
  • 强戒的法律依据
    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严重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应当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的情形。一、二次吸毒被公安查出去了怎么办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临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二、认定吸毒成瘾三个条件是什么认定吸毒成瘾的三个条件:1、行为人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体内含有毒品成分;2、有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使用毒品;3、行为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曾经吸食过毒品,戒断反应指停止使用药物或减少使用剂量或使用拮抗剂占据受体后所出现的特殊的心理症候群。三、只是有吸毒记录可以考驾照么吸毒人员可以
    2023-06-27
    277人看过
  • 砍伐自家树木的法律惩戒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也就是说砍伐自留山上的树木是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如果砍伐自家种的树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得到相关的许可;或者构成了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则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砍伐公益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
    2023-07-05
    115人看过
  • 破坏家庭的法律惩戒措施
    破坏家庭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不仅指去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相非法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那种虽未登记结婚,但彼此确以夫妻关系相对待而公开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重婚罪的追溯期只有五年,追诉时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小三破坏家庭有没有罪小三破坏别人家庭,没有对破坏的家庭中一方进行人身伤害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法律是不会追究。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5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有什么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劳教戒d已经取消了,现在改为了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其实换了个说法而已,更加合法化了。
    • 不起诉与国家赔偿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5
      1、不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
    • 教育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3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它的构成要素有三个,即主体、对象和内容。任何一种教育法律关系都是建立在适应当前教育法律规范的前提下的。教育法律规范只能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实现。一般来说,只有当适用于教育法律规范的法律事实出现时,才会导致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除。学术界对其性质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属于行政法律
    • 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时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
      如果强制戒毒的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因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终实际执行的期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是劳教戒毒,劳教戒毒是指经过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程序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者,由公安机关决定将这些吸毒者送交劳动教养机关,由劳动教养机关通过劳动教养等手段达到戒除吸毒成瘾者的毒瘾之目的。劳教戒毒是在劳动教养过程中戒除毒瘾,劳教戒毒期限与劳动教养的期限相同,为1至3
    • 国家法律对戒多大算合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未满16岁,A法律服务团队B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