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42:53 178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破损可以申请换发、补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哪里补办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呢?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办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

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一)本人申请书;

(二)本村介绍信;

(三)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四)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五)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经营权发生纠纷怎么办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4)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管辖部门有哪些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农村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承包合约从成立之日开始生效、因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
    2023-05-06
    3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指什么土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指什么土地村、组(社)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依法用于农业的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土地。二、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
    2024-01-27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是不是可以补办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是不是可以补办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时候,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协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有该证的,跑人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补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第十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可以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权
    2024-01-13
    21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营范围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有:(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很多人对土地转包和土地转让分
    2023-04-11
    12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规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创设,这是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以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4-19
    26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如何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一)含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标的物的用益物权。(二)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包括两个部分:1.集体所有的土地。2.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三)承包期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1.家庭承包。1.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四)设立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流转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
    2024-05-06
    94人看过
  • 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一、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1、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股份方式投入到公司中,农民根据自己的选择,既可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选择外出打工,不参与土地经营。2、入股农民(股东)可以凭借拥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3、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
    2023-05-06
    4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1)基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而取得;(3)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取得。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可以基于继承而取得,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可以取得其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要
    2023-06-24
    2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理流程: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并上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等。谁有权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般来说,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其它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无权直接注销或更正其为农民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撤销几类情形如下:1、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2、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3、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
    2023-08-17
    375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定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承包人和乡镇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人以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承包人书面申请,经同意转让。村内承包人之间自愿交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当事人应立即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票变更手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使用区县政府统一印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包括1双方当事人姓名2流转面积3流转期限和开始时间4流转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6流转价格和支付方式7流转合同到期后处理地面附着物和相关设施8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在本社区内流转,也可打破地域,行业和城乡界限,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2023-08-07
    191人看过
  • 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承包方都要承担的义务有: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
    2024-04-17
    103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意思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为30年,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土地10年,那么他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所签订的期限就不得超过20年。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期限是对于耕地来说的,其他如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
    2023-06-19
    14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了在哪办理,土地承包证丢失补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5
      承包农村土地时,承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可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票,持有该证书的,承包人利益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需要重新发行土地承包经营票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处理。
    • 农村户口没有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怎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是分户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
    • 怎么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持土地承包合同和身份证、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和农业委员会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确权农民土地承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只要属于二轮承包地,就应该给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按土地二轮承包时的人口和现有人口、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和实地测量面积同时登记的..。
    • 怎么获得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