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何成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2:20:26 70 人看过

贵州习水与浙江丽水,相隔几千里,最近却遇到了一个同样的问题,那就是未成年少女遭受xing侵害的社会新闻,同时进入了国人的关注目光。

不知何故,最近的社会新闻竟然都与强j犯罪扯上了边,先是贵州习水公职人员piao宿幼女案让人议论纷纷,后是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j案让人众说纷纭。

五一前夕,据浙江在线报道,浙江丽水市碧湖中学多名女生遭强j,至少有10位13周岁到16周岁的女初中生曾被犯罪嫌疑人陈伟军、大兵等人强j,碧湖中学被糟蹋的女生数量有几十人之多。其间,多个女生堕胎、被传染xing病乃至被诊断为终身不孕。涉案人员中有多个村干部,在坊间传闻中还涉及多位公务员。尤其令人惊讶的是,15岁的女生成了强j罪的犯罪嫌疑人。为此,同学介绍同学的犯罪网络让受害女生数量剧增。

惊讶之余,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贵州习水公职人员piao宿幼女案给我们带来了究竟是piao宿幼女罪还是强j罪的争议,而男子偷窥女邻居被判强j案则给我们带来了究竟是犯意入罪还是行为定罪的争论。那么,出现在我们眼前的这个令人震惊的强j案,又让我们想起了什么呢?

毫无疑问,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事实来看,犯罪嫌疑人陈伟军、大兵构成强j罪是符合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所谓强j罪,按照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就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xing交的,或者奸yin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需要补充的是,对奸yin幼女的行为,过去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单独以奸yin幼女罪论处。但是,后来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考虑到,我国《刑法》的规定已将奸yin幼女的行为包含在强j行为之中,所以应以强j罪论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3月15日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对《刑法》第236条的罪名统一为强j罪,取消奸yin幼女罪。另外,我国《刑法》对以非暴力、胁迫手段强j妇女的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而只概括规定为以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

一般来讲,本罪主要有如下表现特征:一是本罪的主体一般是年满14周岁以上的男子。如果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j犯罪,或奸yin幼女的,可以构成强j共同犯罪的主体,应按照她在强j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二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奸yin的目的。不具有奸yin目的,而是以xing交以外的行为满足xing欲的,不能构成强j妇女罪,应按《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定罪量刑。对于奸yin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的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侵害的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或可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并希望发生奸yin的结果。当然,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被害人的实际年龄,且从幼女的体型、外貌等发育情况看,已确实像一个少女,不可能知道被害人是幼女,或由于女方谎报年龄,实际上也难以确认的,就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具有奸yin幼女的故意;三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ing交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奸yin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不论行为人是否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表示同意或者有无反抗表示,只要与幼女发生xing行为,均构成强j罪。

从本案来看,犯罪嫌疑人陈伟军、大兵等人明知莉莉、冰冰、天天、菲菲等女xing不仅是初中学生,而且还是尚未成年的幼女,然后又利用送小礼物或支付报酬的方式,违背妇女真实意志,最后与许多女生发生xing交行为。很显然,这是主客观条件均完全符合的强j行为,应该没有任何争议。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陈伟军可能还不止构成一个罪名。所以,其行为与习水piao宿幼女案的定罪量刑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尽管习水piao宿幼女案在定罪方面存在争议,从而使人怀疑法律是否会对公务员网开一面,但我相信最终的结果还是会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国际规则的。同样,本案的最终结果也是可以让人放心的。

但是,最令人不解的是,从贵州习水到浙江丽水,竟然都面临同一个法律难题:那就是未成年人遭遇xing侵害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难题。

一般来说,所谓xing侵害,是指侵犯他人的xing自由权、xing自主决定权等权利,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但目前我国立法没有明确界定xing侵害的概念,只是在《刑法》中规定了有关各种xing侵害犯罪的概念及其应处罚的刑罚。在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1条中首次作出了xing侵害的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xing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但却没有作出具体的解释。

鉴于xing侵害案件的不断增多,现在方方面面的关注与研究也越来越多。最近,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对2006年至2008年媒体报道的340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最终他们的结论是,最近发生的xing侵害案件并非个案,而是反映了未成年人遭受xing侵害案件的一系列共xing问题和特点。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都不同程度地暴露了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那就是未成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权利保护未能提到一个应有的高度。

现在,最令人忧心的是,本案中莉莉的命运结局。一个15岁的少女怎么会成了强j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说,在法律上来讲,强j罪的主体必须是男子,但妇女教唆或帮助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j的,应以共犯论处。如果妇女教唆或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强j,对妇女单独按强j罪定罪处罚。可见,妇女也可以是强j犯罪的犯罪主体。同样,14岁以上的未成年少女也是可以构成强j罪的犯罪主体的。尽管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一般只是发生在团伙案件中),但从强j犯罪的行为手段和行为目的的两重xing看,女xing成为强j犯罪的主犯和从犯,都是完全可能的。

由此,我关心的问题不仅仅是在法律上莉莉能否成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这是一个常识xing的法律问题),而是莉莉为什么走到了这一步?除了那些未成年人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否应有人对此负责?

于是,我们不得不就要将问责的对象指向莉莉等所在的学校、家庭乃至社会。莉莉出自于单亲家庭,其他孩子呢?家长有没有管教之疏?莉莉等女生来自于碧湖中学这样一个1000多人、号称军事化管理的初中学校,竟然还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同学介绍同学犯罪网络?学校有没有教育之漏?学生的课余时间是如何管理的?学生的课外活动是如何安排的?至于在本案中反映的社会管理之乱,我不知该将板子打向谁?

成年人将黑手伸向花季少女,强j犯指向初中女生,xing质是恶劣的,情节是严重的。现在的问题是,谁该负责?谁能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亲家庭相关文章
  • 女子火车硬卧上遭强奸嫌疑人因强奸罪获刑五年
    对16岁的某某来说,这是一列开往梦魇的列车。因为晕车,某某睡在了下铺,男友睡在了中铺。但列车行进中,睡梦中的某某突然发现有人钻进了自己的铺位,以为是男友的她甚至没有睁眼睛,也没有反抗。不过男子离开之后,某某竟震惊地发现:男友始终在中铺!通过DNA比对,涉嫌强奸的男子最终落网,而他的孩子只比某某小4岁。22日,媒体了解到,犯强奸罪(未遂)的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判决已生效。在老父亲眼里,今年38岁的许某是个再老实不过的人,媳妇和孩子都挺好的,儿子已经12岁了。他挺吃苦耐劳的,原来在国营单位,但后来效益不好,自己出来打工。他干活也认真,竟在外面做活了,打过好几份工,收入不稳定。他对家里也惦记,给家里打电话从来没有超过两天的时候。对老人也特别孝顺。从山沟走出的许某是大专文化,在当地算是高材生。至于为何儿子会走上这条路,老父亲说,那就是迷上一窍了。2014年3月3日晚7时许,准备找工作的许某
    2023-08-16
    274人看过
  • 强奸案从犯也是涉嫌强奸罪吗
    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3-06-03
    23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何取消嫌疑
    积极配合警察的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和此事无关的,嫌疑身份会予以撤销的。一、315投诉商家不处理怎么办商家如果不理12315投诉,不积极配合,消协会将此事上报给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工商局会对商家进行处罚。商家被投诉的后果:1、消费者到12315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会来组织商家去协商解决。若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协会将此事报给工商行政管理。2、工商行政管理会对商家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等。3、消费者可能会到法院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各项赔偿。二、儿子赌博欠债父母是否要偿还不需要,儿子会因为赌博而面临法律惩罚,赌注资金也会被没收。赌博算违法,一般是会被行政处罚的,严重的话,会构成赌博罪的,会负刑事责任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一般难以追回。参与赌博本人也属于聚众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收集证据向警察举
    2023-06-24
    144人看过
  • 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要赔偿钱吗
    嫌强奸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强奸案件中怎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精神损害赔偿金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二、强奸案件中赔偿争议怎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
    2023-06-23
    489人看过
  • 轮奸的犯罪嫌疑人量刑标准
    一、轮奸的犯罪嫌疑人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
    2023-03-23
    237人看过
  • 嫌疑人未满13岁强奸罪怎么判刑
    一、嫌疑人未满13岁强奸罪怎么判刑?未满13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构成强奸罪。《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二、强奸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4-20
    167人看过
  • 被控强奸罪嫌疑人能否保外就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又或者是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则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奸案会不会有精神损失费?强奸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就其因强奸遭受的人身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有精神损失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般只能就其物质损失获赔。《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3-06-30
    147人看过
  • 罪疑从轻的强奸中止犯罪
    2009年10月,苏州某地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租住房内,不顾被害人王某的反抗,强行扯下被害人的衣裤,一个月内两次采用同样手段,试图与被害人王某发生性关系,均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未能得逞。本案于2009年11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久,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构成强奸罪,属于犯罪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11月,本律师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赴苏州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本律师通过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以及查看案件的主要证据材料后,确定辩护方向。2009年12月、2010年2月,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本律师提出对构成强奸罪罪名无异议,但是,从现有的证据材料不能够证实系犯罪未遂,应当依照疑罪从无的思想,认定为犯罪中止,即强奸未能得逞的原因是由于被告人自己主动放弃、自动中止的。通过控辩双方的几轮激烈辩论,以及法庭的两次休庭和两次恢复
    2023-06-11
    372人看过
  • 在强奸罪案件中,如何应对刑法判决,以澄清犯罪嫌疑人身份?
    案件审结后,无论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只要有证据证明系冤假错案,都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申请启动司法审判监督程度,要求再审。与二审终审制度不同,再审是一种审判监督的机制一般来说,三大类案件的审判,如果确系冤假错案,那么当事人都有权主张自己合法权益法院判决一年后可以翻案吗法院判决一年后可以翻案。已经判刑定罪的案子有可能翻案。刑事诉讼法设置了审判监督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7-19
    132人看过
  • 监控录像锁定强奸嫌疑人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警方4日向媒体通报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彭某在公园中强奸一名年仅11岁的幼女,警方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附近监控录像,最终锁定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彭某,现年32岁,为新余市某国企职工。2月19日下午,彭某在新余市抱石公园闲逛时,发现一个小女孩(11岁,小学生)在抱石公园内独自玩耍,且长相清秀,面容姣好。彭某顿生淫念,将小女孩拉进公园内一片小树林中实施了强奸,作案后逃离现场。受害人的父亲发现女儿被强奸后到警方报案。新余市渝水区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在提取有关证据的同时,通过调取查看案发现场抱石公园及附近城市监控录像。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彭某,并于3月1日将其抓获。据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述,当日在公园内一偏僻处奸淫幼女后随即迅速逃离,心存侥幸,以为没人知晓,没有想到公园内的城市监控录像锁定其罪恶的行径。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11
    87人看过
  • 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录完笔录释放了多久才真正没事
    一、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录完笔录释放了多久才真正没事1、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录完笔录释放了多久才真正没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一般案件,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2)特别重大复杂的,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60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二、刑事拘留必须具备哪些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
    2023-08-09
    17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行贿受贿多少构成犯罪
    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一、刑事案件
    2023-04-03
    294人看过
  • 女儿被强奸母亲率众打死”强奸犯”案主嫌落网
    女儿被强奸,母亲率众打死“强奸犯”。昨日(20日),广州警方通报抓获“7·11命案”嫌疑人。7月11日下午3时多,一辆2路公交车经过龙津东路。突然,一辆黑色日产汽车失控,猛地撞到公交车尾。公交司机何某赶紧下车检查,奇怪的是,轿车的司机却没有查看撞车情况,下车后,撒腿就跑。这时,四五个男女从旁边冲过来,将轿车司机围住,对他拳打脚踢。其中,一名中年女子大喊:“抓强奸犯,他强奸了我女儿!”不久,轿车司机翻白眼倒下。中年女子赶紧拨打110和120。警察来了,救护车也来到,医生经急救后确认,轿车司机伤重不治死亡。案发后,警方当场控制住带头的中年女子———陈×香及其女儿,但其他作案人员已逃窜无踪。荔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7月20日在天河盈溪路某房抓获其中一名参与作案的男子汤×辉,但该案主要嫌疑人陈×雄一直负案在逃。办案民警调查发现陈×雄是吸毒人员,与贩毒分子来往密切,平时以贩养吸,有贩毒嫌疑。
    2023-04-22
    403人看过
  • 讯问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如何处理?
    讯(询)问未成年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需要有女检察人员在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下三种情况需要女工作人员执行或在在场:一是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二是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三是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
    2023-06-20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亲家庭
    相关咨询
    • 将女人灌醉后该如何强奸犯罪嫌疑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提供(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因此如果没有加重期间,会在3到1
    • 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可否定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一般是无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
    • 强奸幼女的案子,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起诉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是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如果你朋友过失致人重伤罪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阶段仍然会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扩展资料: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
    • 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是国家公务员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1、确定犯罪后被判处刑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会被开除。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强奸嫌疑犯能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