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在政府部门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是起诉县级政府,则要去县级政府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民诉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依据上述规定,指定管辖的要件包括: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适宜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
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不论属于哪种原因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意见》的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时,应书面通知报送的人民法院和被指定的人民法院。报送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告知当事人。
(3)受移送的同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管辖。
(4)上级人民作出指定管辖期间,审理中止。
如果受诉法院在此期间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在作出指定管辖裁定时应一并撤销。
-
对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谁管辖
303人看过
-
乡政府能否发起行政诉讼?
231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管辖诉讼,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293人看过
-
不服省政府裁决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管辖?
191人看过
-
诉市级政府的行政诉讼由高院管辖吗
463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规定
333人看过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
县级政府行政诉讼管辖范围是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30县级政府行政诉讼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余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于这两类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怎么确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2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二、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
-
民事诉讼法管辖合同有什么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3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你好,问一下要起诉政府,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是哪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22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
-
合同双方诉讼的起诉地怎样定诉讼管辖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经济案件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此,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管辖的问题,我们在讨论中形成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协议约定容易理解为两地法院各自行使管辖权,应视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确认其无效,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确定管辖。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协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实质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应为有效。请问哪种意见正确?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