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罚金刑是怎么执行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00:00:48 200 人看过

罚金刑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刑事诉讼法》第271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刑事处罚中的罚金是主刑吗?
    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一、根据主刑幅度确定罚金档次:随着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附加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而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主要刑种之一,其打击犯罪的作用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金刑适用的具体幅度与具体原则,导致罚金刑的适用在实践中随意性过大,这一点在一些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脱节,导致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只有根据刑罚中主刑罚的处罚档次建立规范的罚金刑处罚档次,才能真
    2023-03-25
    218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
    2023-06-21
    296人看过
  • 我国是怎样规定执行死刑的时间的?
    1、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因为要最高法核准,一审二审不会告诉哪天执行,最高法也不会提前告知哪天核准,书面不告知,只有即将核准时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可能知晓;2、一般提前一天告知本人和家属,告知媒体一般执行当天,也有提前一天的。但一审宣判到核准,期限不一。虽然一二审有时间限制,但主要因为最高院核准期限没有时间限制。一般最高法院不开庭三人小组复核。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这是对一审期限的规定。执行死刑后的处理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1)对于
    2023-07-04
    356人看过
  • 简述我国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减刑幅度
    我国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减刑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具体如下: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二)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四)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3、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
    2023-08-12
    400人看过
  • 我国是否仍在执行死刑?
    目前我国还有死刑,而且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我国关于慎用死刑的法制背景中国法律保留死刑,但慎用死刑,对适用死刑有着严格的司法程序和规定。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法,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生命权大于财产权渐成共识。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名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如果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获得通过,中国的死
    2023-07-22
    435人看过
  •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一、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目前世界上被普遍采用的行刑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美国最常用的行刑方式。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
    2023-04-28
    198人看过
  • 我国判死刑后需要多久将执行刑罚
    一、我国判死刑后需要多久将执行刑罚被判死刑一周以内被执行。法院或检察院审理案件后,判断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执行死刑的,一般会公开判决,此种刑事处罚一旦出具判处书,那么该犯罪主体会在七天以内被执行枪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如下: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
    2023-12-25
    158人看过
  • 我国罪犯判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我国罪犯判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多少岁不能判死刑死
    2024-01-15
    224人看过
  • 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怎么执行?
    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那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一、罚金是否可
    2023-06-23
    455人看过
  • 我国承担执行刑罚的劳改机关有哪些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相关知识:假释如何执行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
    2023-06-11
    152人看过
  • 我国死刑执行程序主要是什么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一、多少岁不能判死刑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
    2023-06-22
    93人看过
  • 我国刑罚执行变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2、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2023-05-02
    176人看过
  • 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一)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
    2023-03-07
    111人看过
  • 我国刑罚主刑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我国刑罚主刑是什么我国刑罚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二、主刑怎么执行1.管制的执行(1)执行机关。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2)执行的时间和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2.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我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4.死刑的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准备执行死刑。(3)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4)押赴刑场,执行死刑。(5)制作笔录,上报死刑执行情况。三、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为
    2023-09-2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的死刑是怎样执行的,死刑应停止执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5
      2017年我国死刑犯罪怎么执行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 我国刑法对罚金刑数罪并罚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罚金刑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罚金刑的数罪并罚问题罚金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对数个附加刑同为罚金的如何决定应的罚金数额,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对罚金的数罪并罚原则,但是对每罪的罚金数额及数罪中罚金的总和是否可以超过个人全部财产数额规定不明。如果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数额超过了其个人的全部财产,不仅不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罪犯服刑改造,也不利于其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因为在刑满释放后,其劳动收
    • 我国执行行政处罚的种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一)减刑的概念我国1997年刑法典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把原判
    • 我国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是多久?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8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