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对生育津贴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1:30:26 38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变更对生育津贴影响

生育津贴申领的条件是必须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故如果在生产前(休产假前)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社保缴纳主体),而生育保险为连续的话,不影响生育津贴的申请。

二、劳动合同变更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书》做如下变更: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按《专项协议清单》所列培训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专项协议内容,作为原合同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四)按《规章制度告知清单》所列规章制度内容,作为原合同在劳动报酬、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约定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五)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执行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其他约定事项时必须按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以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相关条款为依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七)本《劳动合同变更书》原《劳动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劳动合同变更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三、劳动合同变更时的注意事项

(一)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

(二)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自己的条件;

(三)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你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要修改的条款和变更理由,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时间。双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即可就有关变更内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生效。

(四)劳动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即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变更合同时未予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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