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02:06 308 人看过

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如何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索赔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对不符合认证标准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下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全文

产品质量法》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1)《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十三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所说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全文

消费赔偿官司流程

起诉:俗称告状,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

按照法律的规定,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起诉的。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有权起诉呢?简单地讲,有诉权的人方可起诉。什么叫诉权呢?诉权就是提起诉讼的权利。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诉权呢?这就要看他是否与案件存在直接厉害关系,或者他是否是案件的权利主体。;全文

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几种途径

一、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二、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

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全文

消费者购书受欺诈获双倍赔偿

据消费者张先生反映,购书回家后发现该书错装、漏装十余页之多,他感觉受了欺骗,依据《消保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张先生遂向图书大厦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但图书大厦以无法律依据为由,只退书并报销10元路费,双方协商未果。之后,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河西区消费者协会,消协受理投诉后,支持消费者的诉求,向图书大厦指出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全文

买到假冒商品的赔偿问题

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是产品质量纠纷而非医疗损害
    昨日上午,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民事索赔案继续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两名受害人的家属与XX医院和两家药品销售企业对簿公堂。他们分别提出了100多万元的索赔数额。XX医院指出该案的定性应为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而不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原告之一的陈先生专门从潮州赶来。他悲痛地告诉记者,他的父亲2006年3月下旬入院,本来医生说五一前后就可以出院,但自从4月中旬开始注射假亮菌甲素后,父亲病情急转直下。另一位受害者的家属吴先生从河源赶过来,吴先生的弟弟在假药事件中丧生,吴先生表示,父亲长有肿瘤,一直靠弟弟的收入治疗,现在家里的经济支柱坍塌,以后的生活更加艰难。XX医院:该案应是产品质量侵权纠纷XX医院在昨日的庭上再三申明本案案由应是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而非法院认为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而原告当初也是以产品质量侵权纠纷起诉的。但法官认为立案案由最后由合议庭决定。XX医院代理律师蔡彦敏教授认为,案由的改变对XX医院
    2023-06-06
    284人看过
  • 劣质奖品给予损害赔偿责任
    劣质奖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请求生产者担责,也可以请求销售者担责。但如果第三人对此有过错的,例如运输者和仓储者,则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向消费者担责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一、产品质量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产品质量侵权的法律责任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主要表现为包修、包换、包退以及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二、买到瑕疵商品怎么赔偿作产品瑕疵的话,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2023-02-04
    354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一、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三倍,不够500的要补足500。商品的价格是有市场来定义的,如果是人为的来商品价格,那么势必会造成市场的混乱。二、消费者权益法欺骗消费怎么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
    2023-06-22
    327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哪些费用?
    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
    2023-06-08
    282人看过
  •  赔偿条例:产品质量问题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对于财产损失,可以采取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方式。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且销售者销售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二)财产损害赔偿: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销售者无法指明缺陷产品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产品责任法中,生产者
    2023-11-07
    224人看过
  • 产品损害赔偿中对于财产损失如何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即规定该财产须超过一定的价值且主要供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个人产品,而法人或从事某项职业的业主为贸易、商业或职业的目的而使用或消费的商业性财产损失则排除在外。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在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有受到损害的是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且该财产通常是用于私人使用或消费以及受害者主要为这种目的而获得该财产的,才适用本法。”该法第
    2023-02-04
    453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一、产品质量问题退货的依据是什么产品质量问题退还的法律依据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有作规定。退货是指买方将不满意的商品退还给卖方的过程。性能达不到说明书要求,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二、产品质量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产品质量损害很严重则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
    2023-05-03
    162人看过
  • 商品质量不过关,顾客受损需赔偿
    一、案例陈述顾客在商场订购了浴缸,商户赠送了一个花洒,安装完毕后顾客未入住,几天后花洒连接水管处爆裂,因顾客房屋正处于装修状态,家中无人,故导致流水不停,很快就溢满了整个房间,漏水导致墙沿起泡,家具开裂,室内门开裂,实木地板全坏,衣柜板起翘,气泡。也导致顾客楼下住户的房屋各个房间的天花板、墙面起泡,踢脚线与墙体开裂。顾客发现后马上联系商户反应情况,要求商户赔偿两户损失共计16万元,商户告知会派人上门维修,但其楼下业主家中问题商户不愿做出赔偿,顾客不认可投诉至商场。二、处理过程商场顾客服务部工作人员接到顾客投诉后,联系商户了解事情原由。第二日,顾客来到商场找到商户,双方发生激烈口角。商场顾客服务人员缓解了顾客情绪,联系商户协商解决,但商户态度坚决,表示顾客楼下问题与己无关。商场客服人员派人到顾客家中查看拍照,同时也查看了楼下业主家中情况和家具情况,了解相关问题后商场再次联系商户协商,并将查看
    2023-06-08
    17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三无产品最高赔偿多少
    一、三无产品最高赔偿多少?商品十倍。二、三无产品是什么意思?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产品;还有一种解释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
    2023-02-15
    18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物质损害赔偿金的赔偿顺序
    1、原告:上海某储运有限公司2、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公司3、基本案情:原告于2006年12月6日为牌照为沪A1297向被告进行投保,约定第三者责任限额为100万元,并加投保不计免赔险。在保险期间内,上述车辆在江苏省吴江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经吴江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范围内的58000元,原告储运公司在交强险外赔偿了受害人319535元,现原告向被告保险人咨询理赔事故时被告知要做一定扣减,据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险理赔款318535元。被告辩称:原告未向被告正式进行申请索赔,被告亦未进行拒赔。交通事故与保险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并非原告向第三人赔偿的所有费用均是保险赔偿的范围。根据商业险保险合同的约定,其中5万元的精神损害费用属于除外责任范围。扣除该5万元后,268538元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但是对该部分的诉讼费用被告不予承担。4、争议焦点:本案
    2023-03-24
    53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车损不在赔偿范围内
    承保车辆理赔后二次损坏保险公司拒赔后被诉法院被保险人崔某于2010年6月28日为其自有的轿车在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及不计免赔特约等险种,保险期限自2010年6月29日零时起至2011年6月28日24时止。2010年11月,被保险人所有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在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更换了包括前杠、水箱、大灯等项目。长安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付了维修费等费用。2011年2月14日,被保险人驾驶该车辆行至汉十高速公路时,突然发现引擎冒烟,水箱漏水,无法行走。被保险人随即将车辆拖到4S店修理。经检查,该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更换的水箱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水箱破裂漏水后使得发动机过热,引起缸盖变形所致。本次维修费共计2.9万元。由于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因汽车更换部件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长安公司向车主发出了《拒赔通知书》。随后,
    2023-07-02
    425人看过
  • 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都有哪些?
    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指医院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用产品质量标准,使用后造成了患者身体健康及生命权的而引起纠纷。这类纠纷,由于患者无法确定所使用的医用产品,谁是真正的生产者,但确在医院接受其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医院承担的医用产品责任等于销售者的责任。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
    2023-06-05
    419人看过
  • 药品使用者因药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谁承担赔偿责任
    给用药者造成损害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规定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请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损失。接到受害人赔偿请求的,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追偿。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律师补充: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药品的
    2023-05-06
    75人看过
  • 违反产品质量法赔偿多少钱
    一、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二、违反产品质量法赔偿多少钱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三、《产品质量法》适用食品吗当
    2023-06-15
    37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损害赔偿常识: 产品质量赔偿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了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1.人身伤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种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对致人死亡的,应赔偿抚恤费。 2.财产损害赔偿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
    • 收到的产品产品质量损害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8
      产品质量缺陷如果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伤害赔偿。
    •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对财产损失的赔偿。①人身伤害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体和健康的损害。它分为一般伤害、致残伤害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一般人身伤害指受害人通过治疗,能够恢复到受损害前的身体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指受害人为恢复健康所花费用,包括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以
    • 产品质量损害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9
      产品质量缺陷如果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伤害赔偿。
    • 产品质量损害的定义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