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是指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01:39:32 323 人看过

一、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是指哪些

寻衅滋事的行为人持有能致人伤亡的物品,如菜刀、枪支、木棍、石头、砖头、铁棍、铁锹等,按照规定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不具有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目的。而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必须要有伤害的故意;

2.行为对象。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的对象一般是有特定关系的人;

3.客观行为。寻衅滋事罪对他人的身体伤害是无理由的。而故意伤害行为是故意实施的;

4.侵害的客体。两罪保护的法益是不同的,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具有单一性。

5.损害结果。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伤害罪要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故意伤害罪多长时间立案

故意伤害罪立案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存在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事实,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故意伤害案件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n(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n(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n(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n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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