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3:20:27 424 人看过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有:

1、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2、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

3、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4、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标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与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能按投资的初衷健康发展,避免企业因盲目设立分支机构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发,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需要在国内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目的,就是促使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进行项目实施,按投资的设想和步骤尽快生产出产品,实现投资企业投资初衷。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着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该机构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从事一些售后服务,在登记注册上,实行营业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六条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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