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的条件有:
1、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2、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
3、至少有一个发起人为外国股东;
4、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标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延伸与发展,为了使外商投资企业能按投资的初衷健康发展,避免企业因盲目设立分支机构而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发,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是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已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并需要在国内销售企业自产产品的。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目的,就是促使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进行项目实施,按投资的设想和步骤尽快生产出产品,实现投资企业投资初衷。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着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特点,该机构从事的经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从事一些售后服务,在登记注册上,实行营业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六条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3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
2024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的审批及条件
217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469人看过
-
2024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外国投资者应具备什么条件
448人看过
-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340人看过
-
青岛设立首家外商投资公司
57人看过
-
怎样设立一家外商投资公司?
249人看过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
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外国投资性公司设立有哪些注意事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
-
外商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外商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有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
-
设立外商独资性投资有什么条件要求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或者,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10个以上从事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
-
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的审批及条件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一、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二、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出资比例低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登记管辖权的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申请人不得跨地域或跨级别向其他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注册。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后凭核准的名称报送批准。在登记注册时应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批准文件。 3.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