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什么是侦查阶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07:04:40 55 人看过

一、交通肇事罪什么是侦查阶段1、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阶段即为侦查机构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已被认定为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通过搜集、整理与提炼犯罪嫌疑人均存在相应犯罪行为或未构成犯罪、犯罪较轻或犯罪严重等各类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能够精准且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最终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

2、同时,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与特点,侦查机关需采用适当的强制性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脱侦查活动范围或者恶意毁灭、编造证据、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3、此外,侦查阶段还需要防止现行罪犯以及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司法程序,从而保障刑事追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实现公正公平的司法裁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可以判管制吗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可以寻求保释。通常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面临诸如管教、拘留抑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后果。

然而,在成功取得保释后,他们将不再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只要向执法机构提出申请,便有可能得到批准。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还需提交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刑事诉讼的进程之中,侦查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已经被依法立为刑事案件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力求精确无误地明确犯罪事件的真相和轨迹,成功地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此过程中,侦查机关需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以防备可能出现罪犯逃逸或者破坏证据等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为了防止罪犯在被捕后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试图逃避司法程序,从而保证最终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侦查机关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侦查阶段如何聘请律师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阶段,是刑事程序的开始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由于嫌疑人不懂法律、不知道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在第一次受到侦查机关强制之后,由于不知道受、拘留的真正原因,受惊害怕,加之急于解脱的心理,使其极易受到诱供、逼供。实践中有许多被拘传、拘留的涉嫌人受引诱或强迫承认本不是自己所为的犯罪行为,导致长期被羁押,有的甚至被起诉、判刑。这也是导致冤、错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一、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1).订立民事。民事委托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2).填写授权委托
    2023-02-28
    94人看过
  • 诈骗罪立案侦查阶段做什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一、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
    2023-04-07
    175人看过
  •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一、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家属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与之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权益。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二、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以下的事情: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代理申诉、控告。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5.提出意见。6.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三、侦查阶段律师可以
    2022-06-16
    388人看过
  • 职务犯罪侦查阶段会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侦查阶段会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辩护律师能多次会见嫌疑人,没有次数上的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3)、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4)、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
    2023-04-19
    217人看过
  • 刑事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的不同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三、公诉审判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
    2023-06-01
    101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侦查时限是多久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侦查时限问题,并无统一明确之规定,具体期限往往取决于诸多因素,如案情的繁复程度及取证难度等等。一般而言,对于较为简单的案件,侦查工作有望在数个月内顺利完成;然而,若涉及到更为复杂的情况,所需耗费的时间便可能相应延长。然而,无论案件性质如何,侦查机关均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与期限,竭尽全力搜集充足的证据,以便准确揭示案件真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8-01
    249人看过
  • 侦查阶段的搜查手续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至第113条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4)搜查的程序有四: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推荐阅读:刑事侦查
    2023-06-11
    470人看过
  •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认罪认罚
    侦查阶段可以认罪认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一、认罪认罚的“从宽”包括实体从宽及程序从简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予以从宽处理。但可以从宽不是一律从宽,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具体情
    2023-03-16
    242人看过
  • 交通肇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
    交通肇事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首先需要写明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写清具体的辩护意见以及案件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辩护人签字,注明日期。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不需要会见当事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特殊情形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二、刑事诉讼的辩护律师有哪些权益?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等。三、刑事附带民事一审不服上诉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应当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上
    2023-04-07
    103人看过
  • 开庭审理侦查阶段的侦查阶段是否重大疾病会免除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构成犯罪嫌疑人的重大疾病不会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拘留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判刑时可以在监外执行。犯罪嫌疑人的重大疾病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调查,犯罪嫌疑人死于重大疾病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重大疾病是否免除刑事责任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重大疾病仍追究刑事责任,追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情况为判定标准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2023-08-18
    3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涉嫌犯罪侦查阶段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交通事故涉嫌犯罪侦查阶段律师享有哪些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天津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不可能完全相同,找律师做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事务所需要先了解委托人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法律服务以及交通事故案件的详细案情,正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民事赔偿数额越多,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也越高。而且,律师每提供一项法律服务都有相应的收费标准。二、交通事故的律师费要由律师事务所收取吗律师费应该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收取,在委托案件时,应该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律师费相应的
    2024-01-28
    227人看过
  •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是否适用
    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包括其中的认罪协商),不仅客观存在,而且有明确的准法律规范依据。它是由我国现阶段的侦查水平决定的,也是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正效率这两大价值目标的需要。为了保证侦查阶段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明确调查取证与认罪认罚的关系,把侦查着力点放在调查取证上;规范认罪协商行为,坚持依法讯问、依法从宽、信守承诺,并划清正当的引诱欺骗谋略与非法引诱欺骗的界限;强化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认真落实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强化检、法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一、认罪认罚在什么阶段可以提出(一)、认罪认罚在任何阶段都可以提出。“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
    2023-04-10
    98人看过
  • 侦查阶段退侦最多几次?
    一、侦查阶段退侦最多几次?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不得超过两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法律并没对告知当事人作出规定,因此此阶段检察院没有通知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但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一般会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
    2024-01-20
    216人看过
  •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有时间限制吗?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有时间限制的。侦查阶段是指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相关内容拓展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逮捕:
    2023-03-30
    4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侦查阶段的意义(1) 侦查阶段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03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刑事拘留),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侦查阶段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5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刑事犯罪,因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由律师在查阅相关案卷及会见嫌疑人后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
    • (一)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 侦查阶段补偿侦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第一,侦查阶段是不存在补偿侦查的,这应该属于侦查时限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
    • 侦查阶段主要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12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