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文件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21:11 224 人看过

办理农村土地确权手续的时候,产权持有人一般都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所有权证书或者是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所有权证书是指由当地城市的土地管权部门所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而使用权证明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率的承包合同或者是承租权证书。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一、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农村房屋是不能进行确权的,像是在农田耕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房屋不能进行确权;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不能进行房屋确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农民还需要对农村土地确权,交钱吗
    农村土地确权,农民需要交钱吗?自古以来,土地便是咱农民的命根子。在改革开放之前,农民依靠种地获取粮食,换取生活必需品;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由种地转变为外出务工。近些年来,随着城镇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市安了家。而且,在这一现象发生的同时,农村的空心化问题愈发凸显。现在的农村,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和老人,他们的劳动能力不高,导致部分的农田无人管理,甚至放弃成为荒地。再者,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而且,就目前的农村而言,土地流转、承包、租赁现象十分混乱,国家并没有掌握一个详细登记农村土地权属资料的账目,更没有一个清晰明了的土地信息管理系统。所以,为了提升农民的劳动生产力,也是为了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理顺农村现有的土地产权关系,政府于2013年下发“中央一号”文件
    2023-05-05
    2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么确权,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土地确权的方法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土地一定要确权吗一
    2023-05-03
    114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需要注意哪些时间点?
    一、超面积宅基地:(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2)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照批准面积填写使用权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可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批准的面积,宗地图按实际占用范围绘制,能确定超占范围的,要在宗地图上用虚线标注超占部分。二、无权属来源证明或权属来源证明不齐全的宅基地:《意见》规定,200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之前已建成使用、并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的村庄和建制镇建设用
    2023-03-22
    32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23-08-07
    281人看过
  •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如何说农村土地确权?
    一、历年一号文件中如何说土地确权?2016年: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试点范围,总体确地到户。2014年: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2013年: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工作。2012年: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2010年: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国家为何对农村土地确权如此重视?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
    2023-04-05
    38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需要哪些文件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具体有哪几种1、
    2023-02-14
    3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改革:新政策来了!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二)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三)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
    2023-07-18
    31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政策的相关条文
    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2018年,也是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的最后一年,到12月底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就要全部结束,有部分农民趁着土地确权还没有结束,想在农村建一栋自家的房子,但是需要注意的注意的时,今年的一号文件指出,在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同时将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对于农村一些违规占用土地的住宅将进行清理,因此在建房的时候,要避免违规建房。我们已经阅读了今年的一些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标准,这就能够充分的说明,我们政府对于农村土地的关心以及保护是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同时也能够说明我们农民这方面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保障的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
    2023-08-04
    34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怎么置换,办理时需要哪些证件
    土地置换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是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土地置换的基本运作形式、存在问题及对策值得研究。那么农村土地如何置换?农村土地置换需要哪些证件?农村土地如何置换?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互换双方都要按互换协议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能要回所互换的土地。如果需要换回,可以通过再次签订互换协议来处理。2、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3、本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4、所以如果你们是同一个小组的村民,土地进
    2023-05-04
    13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确权,确权有哪些政策要求
    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就是确认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很多朋友咨询:在农村集体土地里,土地进行确权能否分地?确权有哪些政策要求?土地确权后,一般不能分地,例外情形可以。《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总体要求: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
    2023-05-05
    183人看过
  •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涉及到哪些需要签字的文件
    1、征询意见表该表的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无异议后农民可以在该表格上签字。2、土地登记调查表该表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结果的展示。该表是要求拆迁补偿的依据,误登、少登的可以不签字。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于该协议,不满意的千万不要签字。一、签字后不满意可进行救济的文件1、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以签字。此处即便签字了也不代表认可评估结果,仍然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核。2、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3、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
    2023-06-20
    124人看过
  • 儿童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新农合医保生孩子报销所需证件: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一、报销费用:正常分娩:城镇居民报销400元,新农合患者报600元(农合办报300,回当地妇幼站报300元)剖腹产:城镇居民报800元,新农合患者按住院病人标准报销。二、出入院需要的证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时所需证件:1、合作医疗证2、两方身份证(或户口本)3、从当地村委会开介绍信以便开出生证。(介绍信加盖公章)三、报销流程:1、住院期间提供规定证件,由我院医保办公室核实。2、农民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后经医保办公室核算,然后到我院住院处领取补偿金额。城镇居民矿区的居民在矿区劳动
    2023-07-07
    16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一、土地确权后去哪里更改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部门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如果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是可以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
    2023-03-06
    69人看过
  •  提交降级驾驶证需要哪些文件?
    本文介绍了机动车驾驶人想要将驾驶证降级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如何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填写申请表。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自愿减少准驾车型,应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适宜驾驶机动车,则应在3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填写申请表,才能将驾驶证降级。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的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自愿减少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车辆管理处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员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 申 请 机 动 车
    2023-09-0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确定政策有哪些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原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0
      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
    • 农民需要提供哪些农村土地确权的申请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5
      1、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是: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类资料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3、
    • 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需要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3
      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各地要加大土地确权力度,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工作,对国有农场依法申请登记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登记申请资料,经审核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的土地,要尽快登记发证。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1〕8号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调处,确定权属并登记发证。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各地应
    • 农村土地确权要确哪些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村土地确权,从范围上就是农村所有地都要确权,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也包括荒地。那农村土地确权要确哪些权利呢对于农用地来讲,耕地占大头,拿耕地来讲,就是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又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对于宅基地来讲,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用到身份证、户口本、老宅基地证、土地租赁协议、宅基地“买卖”协议等资料。
    • 乡村户口还没有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补偿政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准许,其他机关无权准许,否则隶属违法征收土地;赔偿准则根据准许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隶属赔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赔偿准则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隶属流程违法;赔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赔偿由当地制定,也能够通过评估确定赔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能够拒却交出土地。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