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某于2008年12月10日在涪陵某商场花9元钱购某品牌热水袋1个,在2009年1月28日晚,小孩在使用过程中热水袋发生破裂,其小孩的腹部和双大腿被烫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商场派人看望了小孩且支付医药费2000元,认为从人道出发已尽到责任并不同意再支付,消费者不服,要求商场支付全部的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多次找商场未果。于2009年2月3日来我委投诉。
我委对此投诉很重视,领导立即派工作人员调查,经查:小孩烫伤属实,消费者认为是热水袋质量不合格造成,商场应担全责,商场和经销商认为热水袋无质量问题,是家长和小孩自己使用不当造成,没按说明书上使用,不应担责,只能尽人道责任,不在支付任何费用,因此双方争论很大。我委认为热水袋是否质量问题须由相关部门鉴定,家长和小孩是否正确使用已不得而知,但希望双方本着从解决问题出发,从和谐社会发展考虑,同时给双方宣传《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希望商家承担社会责任,多次耐心作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达到一致意见:一是由商家一次性支付消费者医药费、营养费等费用8000元;二是商家收回破裂的热水袋。此纠纷的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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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热水袋烫伤算工伤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4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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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福利院被福利院热水袋烫伤住院。该如何维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1、福利院肯定要肯定要承担责任,至于承担责任的比例,则需看双方过错程度;而这件事情的关键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热水袋是否为合格产品,(2)工作人员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福利院是否尽到照顾与注意义务。2、但仅凭你讲的情况,都不足以了解以上三个问题的具体实施,因此很难给出明确判断。考虑你在外地,老人康复后可能继续住福利院,建议协商,先让福利院出人照顾、适当出一部分医疗费,痊愈后,再讨论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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