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有哪些优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13:14 135 人看过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享受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如下:

(1)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税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已批准出让的土地复垦重建和改造后的废弃土地,从使用0年的月份起,免征5年至1年的税款。复垦复垦用地和废弃重建用地,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税务局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期限内。(2)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地,与其他企业用地有明显区别的,由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3)根据规定,企业征用耕地的,自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后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在此之前不得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但征用非耕地的,从批准后的次月起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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