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产一部分怎么主张居住权
房屋的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是由房屋所有权人设立的,继承房屋一部分后,继承人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如果因享有居住权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继承的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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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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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久居住权能被继承吗久居住权怎么继承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4居住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故居住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其最长期限为权利人的终生。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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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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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权房屋能否继承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5要想清楚部分产权房屋能否继承的话,首先要看房屋的性质,产权属于谁,如果属于你同学爷爷奶奶或者有部分权益属于你同学爷爷奶奶,那么就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相应份额。继承人是看血缘关系的,而不是以户口本为主,没有尽到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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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分割出遗嘱继承产权和居住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遗嘱能把产权和居住权分开。产权和居住权属于两种不同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将其分配给某一人或者分给多人。但是这样做会留下许多法律风险,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懂。很容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