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全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政发〔2003〕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二ΟΟ三年十一月二日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潍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潍政发〔2001〕4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潍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三年十一月三日
潍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潍坊市人民政府二ΟΟ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及其他占用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房管、公安、物价、文物、工商、市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拆迁申请书;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储备的应提交经批准的《土地收购储备方案》);
(六)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委托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拆迁人用于补偿安置被拆迁人的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并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监督使用。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等,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执行的除外;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223人看过
-
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7)[失效]
320人看过
-
河北省拆迁管理方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403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办法:东营市的规定(2004年)
287人看过
-
广州废止《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拟起草“新拆迁办法”
302人看过
-
潍坊市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422人看过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危旧房改造,有利于改
-
潍坊市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潍坊市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 项目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拆迁程序,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而进行的拆迁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
-
潍坊市库房拆迁怎样补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4库房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库房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仓库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仓库土地的补偿,仓库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仓库的补偿,根据仓库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仓库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仓库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仓库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
-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已经实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拆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安置人口认定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通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告知拆迁范围所在地的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由区、县房地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