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8:03:31 144 人看过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好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衔接工作,现就两法适用中涉及的有关程序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审理案件时参考。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

1、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一裁终局标的额标准的把握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此,一般应当以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为标准确定该申请是否属于一裁终局的事项。

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时,据以确定仲裁程序的申请仲裁标的额自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之日起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新受理的案件应当以新标准确定裁决效力。

3、一裁终局事项标准的把握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因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产生的纠纷属于一裁终局的事项。

4、争议内容既有一裁终局又有非一裁终局事项时的处理

当事人双方在同一起仲裁案件中的争议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其中既包含属于法定一裁终局的争议,又有非法定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事项的,该裁决一般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裁决内容的,均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诉讼。

5、对一裁终局裁决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亦申请撤销裁决时的处理

根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中级法院对于用人单位一方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不予受理。因为劳动者一旦起诉,仲裁裁决就不再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就失去意义。因此,劳动者一方起诉的,基层法院即应对整个劳动争议进行全面审理。

如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经征询用人单位一方意见,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撤诉并仍对整个案件进行审理;用人单位也认为不需要继续审理的,可以准许劳动者撤诉,仲裁裁决发生相应法律效力。

6、一裁终局裁决后劳动者申请执行,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时的处理

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裁决,劳动者已申请执行,而用人单位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法院应当对被执行财产停止处分。如该裁决被撤销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继续处分。

7、一裁终局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裁终局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双方均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再经过前置仲裁程序。

8、一裁终局裁决的审查

一方当事人不服一裁终局裁决提起诉讼时,法院一般应根据裁决文书中程序性权利告知事项对该裁决进行审查,以判明该裁决是否属一裁终局裁决。

9、先予执行裁决的申请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据此,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责任明晰,不先予执行会影响当事人生活保障或及时治疗的,可作出先予执行裁决书,连同移送执行函,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先予执行裁决统一由被执行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10、确认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

当事人仅就与用人单位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向仲裁部门或法院提出确认请求的,一般应当向劳动者释明,要求其增加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支付劳动报酬等实体请求,以避免重复仲裁或诉讼,及时周严地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1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的掌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六十天调整为一年。因此,对于2008年5月1日起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应当适用一年的申请时效;对于2008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仍适用当时的时效规定。

1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因此,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程序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对劳动争议仲裁作出明确规定。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一审。草案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员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给予交通、就餐等费用补助。有些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是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草案第五十条修改为: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023-04-25
    282人看过
  • 上海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公断和裁决。那么上海的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呢?上海的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根据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及相关证据;2、等待申请审核,取《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5、拿仲裁裁决;6、不服结果可以起诉;7、获得赔偿。上海劳动争议人数同比增三成记者昨天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最新数据显示,2006年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8689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9281人。争议人数与前年同期相比增长31%。在处理的23000多件案件中,劳动者胜诉和双方部分胜诉20000余件,占结案数的86%,受理争议中,私营企业仍居各类企业争议数的首位,达到11600余件,比前年同期增长3
    2023-08-07
    36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审前仲裁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有权利不进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有:先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时性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一、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起诉吗?普通仲裁案件,不服仲裁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
    2023-03-06
    173人看过
  •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文章中也通过对工伤保险待遇上的一些相关规定来进行充分的阐述了,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有无视效限制,那么我们在看过本篇文
    2023-08-17
    2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维权的快车道劳动争议仲裁管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10年02月03日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称《劳动仲裁法》)为劳动者维权开辟了“快车道”。·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劳动仲裁法》施行前,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大多按固定标准收取300元至500元,有争议金额的则实行累加收费。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纳仲裁费的,按撤回申请处理。《劳动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有了这样的规定,劳动者再也不会望“天价仲裁费”而止步了。·举证倒置情形增加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许多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对自己不利的相关证据,以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则因为不掌握涉及劳动争议事项的相关证据,而处于
    2023-06-09
    30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其进行了解读,称这次立法在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给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供方便和快捷的处理机制等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李援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6月份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就业促进法,本届人大常委会今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这部法律加上前面通过的两部法律,对中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从整个制度上来看,更加完备。李援说,当前存在的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第一,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第二,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在的一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针对这些问题,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出了一些规定。第一,对调解予以强化。把着重调整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个原则作了规定,整合了现在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种
    2023-06-07
    273人看过
  • 根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程序法吗
    一、根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程序法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程序法,在我国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开庭和裁决有哪些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
    2023-05-22
    2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增设首席仲裁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实践经验,在基本维持现行劳动争议仲裁组庭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环节进行了完善:一是维持现行仲裁庭制度,并增设首席仲裁员。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二是提高了对仲裁庭组庭时间的要求。根据现行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023-04-25
    6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开始劳动者争赶免费仲裁
    劳动仲裁免费后会否井喷?今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迎来首个工作日大考,广州市内各基层劳动仲裁部门都出现众多劳动者一大早就来赶免费的情况。广东省劳动仲裁办表示,近期全省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实现平稳过渡。今早,在海珠区劳动仲裁办,不到8时就有劳动者在等候,有的甚至7时许就赶了过来。8时半开始办公,一下就涌进六七位劳动者。办公室电话不断,也都是问今天星期天是否受理的。至发稿时,仍不断有劳动者赶过来。而在上个月,这里平均一天才有两三宗申请。据了解,今早越秀、荔湾等劳动仲裁部门情况也类似。在现场,几乎每名劳动者都带着一本《劳动合同法》。8时半,来自黑龙江的外来工王某第一个递交仲裁申请。她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了8个多月,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她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双倍工资、补买社保。还有些劳动者是一两年前的争议,因为听说申请时效延长,也专程赶过来。免费后,劳动者会不会滥用诉权?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配套规章将制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今天透露,将制定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规章,进一步推进两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配套规章以及规范劳务派遣的专门规定,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地方实施办法和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整改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尹成基说。另外为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还将制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等配套规章,加强争议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工作的效能和专业化水平,指导各地加强争议处理调解协商机制建设。(记者陈晓英)
    2023-06-09
    46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几类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六类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者作了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延长。现行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时效是《劳动法》规定的,立法时的目的是希望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权益得到尽快的维护,所以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提出仲裁申请,超过这一时效当事人即被视作放弃权利。而在劳动法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想方设法拖延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找各种借口把60日的时效拖过,然后再拒绝承担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这种情况,
    2023-06-12
    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类组织可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
    2023-06-10
    467人看过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为几天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2024-05-04
    40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流程图
    一、申请与受理1、调解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3、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doc)》。申请
    2023-04-1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在线调解便民,劳动争议仲裁在线调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程序中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0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时间如何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仲裁法调解仲裁法怎样解决劳动争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