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43:44 205 人看过

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需要看犯罪主体、客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即已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及单位,客体为公共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要件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罪名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吗?

过失行为也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仅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故意犯罪,也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爆炸等罪。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放火、决水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要件
    2023-03-29
    229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
    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这类犯罪对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事前往往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要件
    2023-03-11
    352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
    2023-04-17
    87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
    2023-03-26
    327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二)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本法第232条、234条、275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2023-03-29
    460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规定的
    1.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2.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3.破坏交通工具。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4.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5.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6.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资助恐怖活动。7.劫持航空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8.劫持船只、汽车。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暴力危及飞行安全。9.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0.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2023-03-09
    2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4
      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加以正确的理解和界定的关键是如何准确界定“其他”。界定“其他”的涵义,即是要明确“危险方法”是相对哪些行为而言。一般说来,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第二
    • 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7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加以正确的理解和界定的关键是如何准确界定“其他”。界定“其他”的涵义,即是要明确“危险方法”是相对哪些行为而言。一般说来,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
    •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犯罪方式律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二)过失以其他危险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以下的司法解释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进行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7) 第七条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分析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8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法条中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加以正确的理解和界定的关键是如何准确界定“其他”。界定“其他”的涵义,即是要明确“危险方法”是相对哪些行为而言。一般说来,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