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6:32:11 254 人看过

我国对动产抵押原则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并不以登记作为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但是如果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抵押权人的正当利益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则将迫使抵押权人为保护自身利益而不得不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此实将使登记对抗主义制度失其功效。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依此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已通知抵押权人且已告知受让人的,即使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这就从法律上为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提供了依据。但是,该条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不完全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已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权仍不得对抗受让人。

这对抵押权人是不公平的。为平衡抵押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并使动产抵押制度不致有坠其功效的危险,受让人如已知或应知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而仍然受让的,则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得对其产生对抗力;受让人如不知且不应知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而受让的,则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其产生对抗力。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得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也非基于善意取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动产浮动抵押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抵押的方式,也就是说利用现在所有的和将来所有的一些财产来进行抵押,同时经过登记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对抗第3人的,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一、出卖抵押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抵押相关文章
  •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与动产质押的区别
    一、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有什么区别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最主要的区别是不动产抵押一般要登记才生效,而动产抵押一般不需要登记。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债权人为了实现债权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1.担保物设立生效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占有担保财产。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占有担保财产。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资产。2.对担保财产孳息的收取约
    2023-05-06
    207人看过
  • 抵押权登记生效原则
    一、抵押权登记生效原则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内容1、合同生效后,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财产转让,对于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抵押权人无权追偿,而只能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2、抵押合同生效后,抵押人以该财产再次设定抵押权,而后位抵押权人进行了抵押登记,那么,在实现抵押权时,后位抵押权人可以优于前位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抵押财产登记后,不论抵押财产转移到谁手中,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同时还有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的权利。由此可见,为了切实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应首选抵押登记。三、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书证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3
    2023-05-06
    103人看过
  • 抵押权一并转移原则
    抵押权是一种从权利,会因为担保的债权的转移而发生转移,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抵押权的设立的条件(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
    2023-02-24
    304人看过
  • 动产是什么意思?动产抵押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与不动产相对。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中国的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设计,亦应遵循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一般规则,即以有效的债权合同为基础,并结合交付和登记始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动产善意取得不是基于无效合同,第三人强行“原始取得”所有权。第三人的善意也不能补正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而是使得原所有权人的追及权受到限制。善意取得是根据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对财产的“双重占有公信力”而发生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
    2023-02-26
    303人看过
  • 抵押权的实现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实现抵押的前提条件:1、有效抵押;2、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未清偿的;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或者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一)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二)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三)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
    2023-08-06
    61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与动产抵押之间有什么异同点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通欢迎。从属性不动产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偿还而设立的,其从属性是明显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发生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抵押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成立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和处分上的从属性,抵押的成立需要以存在相应的债权为前提,不能摆脱主合同而单独设立不动产抵押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终止,抵押合同也终止。不能将抵押权与主合同分离而使其单独存在或单独转让。既不能离开主合同而单独转让抵押权,也不可只保留抵押权而转让主合同。优先受偿性有关不动产抵押担保制度的立法,通常也是以此为立足点的,例如,1964年制定颁行的苏俄民法典第192条规定:“由于抵押,在债务人不履行抵押担保的债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比其他债
    2023-05-03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动产抵押
    相关咨询
    • 房产抵押的原则? ? ? ?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2
      1、房地产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指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分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建筑物也应当同时设定抵押。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抵押虽然是双方自愿的行为。
    • 质押抵押实行先查封后抵押的原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
    • 抵押财产破产分配原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24
      如果在抵押财产破产分配的原则会按照支付员工的工资、所欠税款以及债权等顺序偿还的。如果企业在破产后也是会将建筑物以及生产设备等物品进行拍卖抵押的,那么在破产后也是需要首先要将公司的债务以及公司员工的工资支付,否则也是不可以办理破产手续的。
    • 不动产抵押后,原抵押权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无效。未经同意私自转让,无效。
    • 房地产抵押的原则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8
      原则: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