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代办员与电信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1:20 326 人看过

[案情]

原告刘华生等10人于1994年至2000年先后进入被告江西省电信有限公司莲花县分公司工作,其间,刘华生等3人还分别担任了被告下属电信所所长职务。原告进入被告单位后,被告即为原告制作了工作牌,并为原告配发了工资存折。1997年9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被告先后与原告刘华生等10人签订了业务代办员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聘用原告的报酬一般按省局有关规定的分类业务量实绩计酬,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未实行计件计酬的岗位,每月酬金为300元至350元。合同还对聘用期限、考核办法、劳保福利、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作了约定。2001年6月7日,被告分别与原告刘桂香等6人签订了话费收欠买断承包协议,协议对原告方收取不同时段话费的酬金比例作了约定,协议还约定,话费收欠买断后,其他电信业务照常办理。原告在实际工作中,应接受被告的工作安排,必须遵守被告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作息时间等规章制度。刘华生等2人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被告单位和省市电信部门表彰。2007年9月,因原告与被告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载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以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原告不服向莲花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成立。

[分歧]

对电信业务代办员与电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一种劳务关系。其理由为,双方签订的是业务代办员合同和话费收欠买断承包合同,并非劳动合同。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双方签订的是业务代办员合同,但从考核内容、内部管理等方面均属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原、被告之间应属于劳动关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一、从合同内容上看,原、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双方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二是合同主体地位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存在从属关系,所强调的是一方有偿劳动的给付是在高度服从另一方的情形下进行的,为此,在劳动合同中会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等;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则不存在这种从属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在合同中没有这些约定。三是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应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劳动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在劳务合同中,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四是约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除约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外,还有劳动福利待遇等约定;劳务合同中只有等价有偿的报酬约定。本案被告系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刘华生等10名原告与被告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虽然是电信业务代办员合同,但从所签订的合同内容看,对聘用期限、劳动报酬、劳保福利、考核办法、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如该合同规定,原告除获得酬金外,还享受劳保福利待遇,每月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拿出部分工资(酬金)参与被告生产经营考核奖惩;原告在合同期限内必须遵守被告的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规定原告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准酒后驾车骑车、不准参与赌博、打架等。这些约定,完全符合劳动合同的特征,因此,原、被告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名为电信业务代办员合同,实属劳动合同。2001年6月,虽然被告分别与原告刘桂香等6人签订了话费收欠买断承包协议,但该话费买断只是对其工资报酬形式的改变,即实行计件计酬,并不影响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且在该协议中明确了其他电信业务照常办理。以上表明,原、被告之间订立的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二、从合同实际履行上看,原、被告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法特征

从合同实际履行看,本案原告自1994年开始先后一直被被告聘用,除2人因本案纠纷于2007年11月离开了被告外,其余仍在被告处工作,这符合劳动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关系一般持续时间较长、较稳定的特征,而在劳务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临时性、短暂性、一次性。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还一个根本区别是,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社会关系,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者都必须遵守,而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虽然是在雇请人的指示范围内从事劳务活动,并接受其监督和管理等,但是,劳动者不是雇请单位的成员,也不必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雇请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人身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本案10名原告在工作中按合同规定接受了被告的工作安排、监督和管理,遵守了被告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作息时间、考核考评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获得了被告的工资、劳保和福利待遇,刘华生等3人自1998年和1999年以来,担任被告下属电信所所长职务近10年,有2名原告因工作出色还多次受到被告和省、市电信部门表彰。由此可见,原告不仅接受了被告的管理,而且还参与了被告的管理和各种活动,成为了被告单位的成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方法
    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以及适用的法律适用规定。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可以参考下述法律适用规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关系,而《合同法》适用于劳务关系。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劳 动 关 系 和 劳 务 关 系 的 确 认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确认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但它们的确认方法和程序存在一定差异。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比较简单,主要
    2023-09-08
    198人看过
  • 派驻员工与公司间是否是劳务关系
    一般派驻的员工和公司仍然是劳动关系,如是借调情况的,要依据实际来确定是否是劳务关系。(一)、派驻到合资、参股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与合资、参股单位对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1、有明确约定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按约定处理;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劳动者的相关待遇可由原用人单位和合资、参股单位共同负担。(二)、两个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借调或者劳务协议,将劳动者从一个单位(原用人单位)借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借调单位):1、如原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的,一般以原用人单位为一方当事人;2、但借调单位与劳动者或原用人单位有特别约定的,应分别情况确定一方当事人。一、被单位派遣到其他公司上班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
    2023-02-28
    407人看过
  • 农民工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初步判断是劳动关系,但是也要分具体情况,农民工只是一种群体的称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里面的情况还有很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虽不能认定民工与建筑企业为劳动关系,但农民工的权益也并不是得不到法律保护,如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可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农民工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可以,缴费单位的劳动者并不因是否为农民工身份而受到区别对待,因此缴费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农民工也不例外。各用人单位不能以农民工为理由逃避缴费义务,损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农民工在受到工伤时,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
    2023-06-29
    360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
    2023-05-05
    91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好像是差不多的意思,但实际一字之差,各自能影响的东西却大不相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01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薪酬应按时、按月、按季等形式较为固定的进行发放。除获得劳动报酬之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贯彻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劳务关系:可选择不固定发放。一般只取得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按照市场原则支付
    2023-06-04
    484人看过
  • 退休返聘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是劳务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退休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返聘适用的法律关系上与劳动者有很大差别。退休人员再上岗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也无需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事故的,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雇佣单位承担责任等。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2023-03-24
    387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 劳务外包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关系
    1、降低企业成本。2、规避用人风险。第三方机构拥有实战经验的专家,专门为客户解答劳动纠纷的难题,且在管理之初就开始完善企业人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3、简化流程,提高员工满意度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劳动关系外包属一站式服务,员工和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单点联系,有任何问题集中解决。4、规避劳动争议。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
    2023-07-03
    236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
    2023-04-18
    438人看过
  • 怎么举证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1、当事人举证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的,就需要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的证据。2、如劳务合同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有哪些1、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2、劳务关系是当事人之间因提供劳务关系而发生的民事关系。3、劳动关系是仅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
    2023-02-17
    415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
    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一、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聘用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
    2023-03-07
    255人看过
  • 劳务关系如何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如何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从另一方面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2023-04-18
    92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公司给员工是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2、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双方之间的地
    2023-06-23
    167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与CRM关系
    电子商务(E-bsiness)和客户关系管理(CRM)是业界必须探索的话题。电子商务不言而谕,而客户关系管理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使客户、竞争、品牌三要素协调运作并实现整体优化的系统,其目标是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支持长期客户关系、不断挖掘新的销售服务机会,使企业最终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及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那么具体来说,两者又有什么关系呢?电子商务和CRM相辅相成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出现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CRM,CRM又成就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CRM很重要,但可能在管理电子商务的业务中,它才是最重要的。事实上在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厂商功能作业面的e化全面地改善了内外部信息沟通的效能和传递速度,有助于CRM的建立与运作。而CRM系统的运作和其潜在效益,也是对企业e化一个强而有力的支持。换句话说,这两种经营哲学和技术是相辅相成的。先进的客户关系管理应用系统必须借助因特网工
    2023-06-07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管理。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并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关系招用的,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受政府编制制约,由当地政府统一分配或统一考试招聘,然后分配至各个单位的,
    • 其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在劳务分包施工中,劳务人员是作为劳务承包人的成员之一,承担一定的工种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则与制度进行劳动,按劳动数量及质量获取劳动报酬,双方之间的关系具备劳动关系的属性,受《劳动法》的调整和约束。再次,劳务分包人与劳务人员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
    • 公务员与劳动局有无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公务员无需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无关。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外部特征极为相似,容易发生混淆,但两者之实质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 第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之间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