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41:32 76 人看过

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操作: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收购,可以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要约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以下简称“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要约收购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制作要约收购报告,聘请财务顾问,依法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上作出提示性公告,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特别提示,经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人未在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应当自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在期限届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告;此后,每30日公告一次,至要约收购报告公告日止,在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要约收购报告公告前,自行撤销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理由;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收购人不得再收购同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其主要资格进行调查,收购人资信状况及收购意向,分析要约条件,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20日内公告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收购条款变更的补充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收购期限为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除在投标报价规定的接受期内的竞争性报价外,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以下简称预受要约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收购相关手续预先接受的报价。买受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预受股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持有的要约前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前款所称预受要约,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对要约的初步表示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前不构成承诺。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预受要约的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预受股股东的退市申请,解除对预受股的临时托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要约的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接受。在要约收购期间,收购人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竞价收购时预先接受的股份数量,接受首次要约的预受要约股东撤回全部或者部分预受股份,并将撤回的股份出售给竞价要约人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程序和预受竞争性要约的有关程序。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收购期限届满,部分要约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规定的条件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先接受的股份。预受股数超过预受股数的,收购人应当按照相同比例收购预受股数;为终止被收购公司的上市地位,收购人应当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全部预受的股份;收购人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而进行要约收购的,应当在收购期限届满后三个交易日内收购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先接受的全部股份,受托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和转让登记,并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股份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期限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证券法》第83条规定了最长要约期间,即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一、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023-02-26
    162人看过
  • 如何在股市上收购上市公司
    一、如何在股市上收购上市公司如果目标公司是全流通,就有可能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进行收购。拥有目标公司股票达5%,必须公告,达30%,要么减持,要么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然后购买愿意出让股东的股票,完成收购。二、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民的股票怎么处理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三、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一)注册资本问题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
    2023-04-24
    321人看过
  • 上市公司如何协议收购市公司?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5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已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收购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权益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超过6个月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2023-02-09
    270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拟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这个阶段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收购人或投资者决定自愿要约收购;(二)是不依收购人或投资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触发强制要约收购点而发起强制要约收购。同时,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决定的是发出全部要约收购或是部分要约收购。二、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提示性公告依据我国《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部门,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做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三、收购人公告四、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报告和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根据《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其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
    2023-02-17
    471人看过
  •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要约收购分为三个操作阶段:预受要约申报、要约收购生效、余股收购。一、预受要约申报1、收购方刊登《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流通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内进行如下操作:①正常买卖交易;被收购公司不停牌,可以正常转托管②对所持股份进行预受要约申报,申报确认后不能卖出③预受要约申报确认后如须卖出,应解除预受要约后再卖出3、只要没有成功申报要约收购,可以正常转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要约收购生效1、如果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成立(预受要约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则被收购的股票将不再满足上市条件,公司将履行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程序;如果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无法满足,则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股东预受要约申报的股份将自动解除临时保管,可进
    2023-04-19
    45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效力
    收购要约发出以后,即对收购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定的效力。我国《证券法》第84条、85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6条、37条、第38条、39条对此进行了规定:1)对收购人的效力收购要约对收购人的效力是指,收购要约一经生效,即对收购人产生约束力。这表现为以下两方面:其一,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其二,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目标公司对外发行的流通股股东)在收购要约生效后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收购要约的地位。该项效力在我国相关法律中的体现为:其一,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是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特殊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豁免的程序是:其一,收购人向中国
    2023-04-27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操作收购公司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4
      按下列流程进行并购: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 2.选定并购目标。 3.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获得支持。 4.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问题。 5.并购后的整合。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怎样操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0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外部股票,即公司发行的外部股票者持有的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的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公司股票后未注销的股票。 2、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的。经批准进行证券交易或交易的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即证券交
    • 如何操作这种收购公司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7
      按下列流程进行并购: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 2.选定并购目标。 3.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获得支持。 4.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问题。 5.并购后的整合。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2022年如何操作收购公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按下列流程进行并购: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 2.选定并购目标。 3.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获得支持。 4.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问题。 5.并购后的整合。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上市公司举牌收购怎样操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
      那个上市公司举牌收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未股改之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多数都有占总股本60%的国家股或者法人股。对于这部分非流通股占总股本一半以上的公司,无论投资人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