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拆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52:53 447 人看过

集体土地拆迁应注意的问题。因建设项目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前提是批准征用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征收。如果集体土地不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从根本上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规定。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法律禁止拆迁后在集体土地上征用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2)征地管理部门实施征地审批方案,发布拆迁通知单。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予以公布。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目的、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特别是集体土地征用中被拆迁的房屋,应当在公告中明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同时,可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拆迁用地范围内的户籍登记,如入住、分户;房屋买卖、交换、装修、租赁、抵押;发放营业执照等。(3)拆迁主体应当具备法定资格,并按照程序进行拆迁。

在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过程中,有的拆迁主体是县、区政府,有的是乡镇政府,有的是没有拆迁资质的相关部门。拆迁主体混乱,实际操作不规范。目前,虽然我国对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尚无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拆迁或者委托县、区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拆迁是适当的。房屋拆迁的具体程序可以参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4)拆迁与房屋市场评估,拆迁补偿标准应统一。

由于集体土地征用中缺乏完善的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统一。一些农民限期搬迁,得到的补偿比后来搬迁的少,这就加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容易产生矛盾。因此,农民上访,到处喧哗,导致社会不稳定。

拆迁必须按规定进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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