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股票能否溢价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33:28 152 人看过

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是一种基于诚实、平等、自愿和平等补偿的溢价交易。然而,在已知的案例中,大部分转让人只拿到一小部分溢价转让款,而且大部分资金是由中介机构收取的。从股权转让的法律关系来看,转让人、中间人和受让人之间形成了要约与承诺的合同关系。中介是基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委托代理交易行为。在实际交易中,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是转让方确定转让股权的起始价和终止价,并承诺以起始价和终止价之间的差额作为中介机构的促销、人工等费用;二是转让方未确定转让股权的起始价和终止价,中介自行确定股权价格,并将大部分转让款据为己有;第三,中介机构从转让方手中购买全部股份,然后提高售价。同时,在实际交易中,中介机构往往利用受让人股权知识不足的弱点,不如实告知受让人股权的实际价格,而是直接与受让人签订以溢价作为转让价格的中介合同。对于受让人来说,实际上是被剥夺了“还盘”的权利,笔者认为: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第一种行为属于中介机构依法从事中介行为,并合法取得收入,而另外两种行为违反了《经纪人条例》的规定。但需要强调的是,刑法修正案将“非法证券经营”认定为犯罪的立法本意是对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刑事处罚。中介机构具备股权转让资格的,在非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将违反《券商条例》的规定,仅构成行政违法,应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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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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