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法院就通过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是附条件的婚前财产赠与,因其所附条件未生效而不发生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法院的认定是基于:(1)原、被告所签的公证协议开篇即明确“协议人王某、赵某现就双方的婚前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2)该协议第二款约定赵某自愿将两居室赠与原告,作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原、被告结婚后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原、被告结婚后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法院认为该协议中多次出现了“婚前财产”、“结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等与婚姻相关的词句,符合婚前财产约定及公证的目的和性质,也由此可以推断,该公证协议是以协议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作为赠与实质要件的。按照双方公证协议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及此次公证的目的、婚前财产约定的通常习惯做法,法院推定该份公正的真实意思并非单纯赠与行为,而是以双方婚姻作为实质附加条件的、含有赠与行为的婚前财产约定。因此,法院未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主张。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结婚前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进行公证。经公证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应明确婚前财产约定与赠与不能等同。
实践中夫妻存续期间办理财产公证的比较少见。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贷款人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把债务推到一方头上,但是,债权人在追债时却找不到该人的踪影。律师提醒各位债权债务人,如果是在夫妻存续期间的贷款应当由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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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和赠与要怎么区分,怎么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8杭州婚姻律师:注意区分婚前财产约定还是赠与 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或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所以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以及结婚后各自的收入、接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进行约定。 需要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这里,李律师要提醒的是,签婚前财产协议,您要区分是赠与协议还是婚前财产约定。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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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约定的财产如何认定属于赠与?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7一般而言,婚前财产协议不属于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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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房屋纠纷案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3感谢楼上律师的回答。 还有一点需要请教一下,如果确定是共有,这个房屋如果是作价分割是按照拆迁时的房价,还是按照当前房价? 房屋的来源是:当时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房,由承租人每月支付房费,97年当时是拆迁按照户口分配,由于承租人的姐姐与承租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 这个纠纷归根到底还是拆迁时候产生的纠纷。就是不知道现在根据什么方式来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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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婚前财产赠与能否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2婚前赠与的房产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 除房产以外的财产。如果能认定为彩礼的,则有返还的可能,不认定为彩礼的,则只能是视为对对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