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8:03:40 208 人看过

一、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谁承担司法责任

公益诉讼案件如果是由检察院办理的,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行决定,也可以授权检察官决定。

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属于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

二、公益诉讼的特点

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

(1)公益诉讼之诉的利益是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共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的,都可以提起诉讼,这是诉权存在的基础。

(2)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如果确有进行公益诉讼的必要,可依法院裁定取得本案管辖权及依公益诉讼程序审理。这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多样化与时代性特点所决定的。

(3)程序机制上与普通私益诉讼程序不同。应当适用非讼法理,而不是诉讼法理,法院应当依照职权查明案件事实并作出判决,当事人的处分权利受到限制,即在诉讼程序中应当采取法院职权探知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对于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应当限制适用。

(4)公益诉讼当事人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往往存在诉讼当事人与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非统一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欠款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划分,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欠款诉讼举证责任怎么划分(一)债权人举证责任分配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作为原告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借贷合同的订立和款项交付是两项不同的事实,债权人对于自己主张的这两项事实均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帐薄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因此,在此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是借款协议,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使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
    2023-06-08
    451人看过
  • 江歌案的审理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1、谁将为江格案负责(案件分析)案件中国学生江格在日本遇害案将于今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日本受审。一年后,此案悬而未决,几次曲折反复引发激烈辩论。据日本《中国先驱报》报道,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在东京法正大学学习的中国学生姜戈被室友刘欣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陈世峰于11月24日被日本警方逮捕。此后,由于刘欣迟迟没有与江歌的母亲见面,双方在互联网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姜格的母亲失去了心爱的女儿,她的室友刘欣受到网友谴责,最终在姜格遇害后的第294天第一次见面分析网友质疑他在事件发生时的不作为,为了包庇犯罪嫌疑人,拒绝配合姜戈母亲的调查,再加上刘欣父母的不当言论指控,刘欣一度深深卷入舆论漩涡。我们无法知道刘欣的日常表现和道德观与此事无关,但她在这件事上的行为确实不道德,给不幸的江歌的母亲造成了二次伤害。江歌似乎对她很好。感恩是人类道德的核心,底线不是以怨言回报美德。互联网确信刘欣已
    2023-05-07
    216人看过
  • 公司犯罪由谁承担责任呢?
    公司犯罪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单位犯罪的三个条件是怎样规定的构成单位犯罪的条件是:1、单位犯罪的客体,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2、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以单位为形式,以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内容的。3、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二、单位犯罪什么定性?单位犯罪是:由公
    2023-03-06
    334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件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倒置?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至少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首先应当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这种证据法理论上“提出证据责任”。如果患者不能提供证据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2.举证责任是可以转移的。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证明达到了表见真实的程度
    2023-02-20
    312人看过
  • 表见代理由谁来承担责任
    一、表见代理由谁来承担责任表见代理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二、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有哪些1、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2023-04-20
    386人看过
  • 标的是不动产的案件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标的是不动产的案件诉讼费由谁承担民事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例如有些情况,原告方并未完全胜诉的,会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费用。还有,对于最终没有由法院做出相应判决的民事案件,而是双方经调解而达成协议的,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而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法院判决。另外,如果原告在诉讼期间选择撤诉,则费用一般都由原告承担。如果原告因为自身问题导致诉讼失败或者进行二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有当事人承担。最后,如果原告的上诉被驳回,则由原告承担费用。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来说,涉及财产方面是比较多的,原告提出的诉讼要求中所希望获得的财产多少,也决定着所要缴纳费用的多少。同时,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它所出现的情况太多太多,所以诉讼费用的承担也有很大的变数,多数情况下都不会由一方
    2023-06-03
    319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止其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诉讼时效中止举证责任应该由主张诉讼时效中止的民事主体承担,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之主张,是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主张的再抗辩,应当由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权利人就中断的事由负举证责任。在义务人已经证明了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和届满的事实时,如果权利人提出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则该事实实际上是对义务人提出的时效已经届满的抗辩主张的再抗辩,对于这种再抗辩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作为原告的权利人负责举证。同理,诉讼时效的中止,亦应当由权利人负责举证。诉讼时效终止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
    2023-04-21
    295人看过
  • 抗税罪由谁承担责任
    抗税罪由什么人承担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犯罪的,由抗税的人承担,如果是单位犯罪的,由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6-12
    446人看过
  • 一般公诉案件中承担证明的责任人是谁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法律咨询:一般公诉案件中谁承担证明责任?律师解答: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承担证明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2023-06-01
    182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工伤责任"
    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了,单位要赔偿,不够等级也赔偿。职工不是工伤的,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是不是工伤,谁说是才是?给读者诸君出个选择题:东莞某电子厂李某,任主管,曾因工作批评过保安张某,一天中午,张某见李某在工厂食堂吃饭,遂用铁棒将其打死。张某被判刑不在话下,问题是,李某在工厂食堂被打死,是不是工伤?是?还是不是?请回答。问题看上去很简单吧?但在两级劳动仲裁部门和两级法院,“是”和“不是”已经来回折腾几遍了———我们假定并愿意相信这只涉及法律上的技术问题,而不涉及其他(昨日广州日报)。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有首歌是这样唱的:“故事里有好人也有坏人,故事里有好事也有坏事;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
    2023-07-12
    275人看过
  • 雇主责任险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主责任险赔偿一般是属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是不包括工伤的,工伤是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一、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二)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2023-03-21
    218人看过
  • 责任在谁?——诉讼费承担问题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垫付,待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诉讼费的承担进行说明。一般诉讼费的分摊份额由原告与被告双方在本案中的责任大小来决定的,完全败诉,即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可能会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另外,在撤诉案件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诉讼费,且减半收取。如果调解成功的,诉讼费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承担。民事借贷诉讼费由谁承担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
    2023-07-01
    97人看过
  • 案件受理费应该由谁承担
    案件受理费首先依法由原告预交的费用。案件审结后,这笔费用应当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或者由人民法院决定负担。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支持,另一部分被驳回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配。败诉的一方有多名当事人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或所判决承担的责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适用简易程序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依据如下: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5、由人民法院调
    2023-07-22
    71人看过
  • 汇票的承兑责任由谁承担
    票据法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因为出票人签发汇票后,付款人在见到该汇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就应当无条件地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如果付款人因为某种原因拒绝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进行支付,那么,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实现,这就会使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容易造成票据纠纷和票据关系的不确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票据法要求出票人承担保证其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保证汇票的承兑,是指在汇票到期日前,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于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那么,出票人就应当承诺于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出票人不能拒绝承担其承兑责任。出票人保证汇票的付款,是指出票人负有保证收款人或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获得付款的责任。如果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那么,出票人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下述金额和费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到清偿日
    2023-05-01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公益诉讼中的公益诉讼权利和公益诉讼的主体不一致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9
      不对——n从长远来看,让检察机关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不仅会造成司法体制上的混乱和实际运作上的困难,也不利于建构科学理性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应当通过积极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作为“替补”性原告而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来参与和辅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实现对环境公益的维护。换言之,在根本定位上,不是检察机关而是公众才是。不过,基于现实主义考虑,在公益精神稀缺、
    • 担任律师的诉讼公诉案件由谁提起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9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允许越级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
    • 行为的案件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公司行为的合同诈骗案件由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哪些侵权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法律规定。但这个原则不是绝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就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
    •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谁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另,《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