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有什么不同地方和相同的地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7:14:47 480 人看过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两者之间的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有关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方面的问题
    问:工伤鉴定时间我是04年发生的工伤一直到现在治疗基本上差不多了。开始的一年之内都在医院里面没法去做工伤鉴定当时我家的亲属去问过人家说要有3到4名目击者什么的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而我又在医院治疗给耽搁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已经托了很长时间了现在生活方面也也因为病情的关心受到影响去做劳动等级鉴定的话需要工伤鉴定么?问题补充:没有认定工伤当时伤到一年多都在医院治疗我当时去哪家工厂工作的时候才14岁可以办理工伤么本网站答疑:你所提出的是俩个方面的概念,工伤认定及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两者有先后顺序的,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再进行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提出。3、工伤伤残鉴定的条件是
    2023-06-05
    331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都是指定地方吗
    一、工伤伤残鉴定都是指定地方吗1、工伤鉴定机构是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因此,工伤伤残鉴定都是有相关部门管理或指定。二、工伤鉴定的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
    2023-06-07
    266人看过
  •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
    一、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而其它的伤残鉴定要看是人身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的,伤残鉴定的地方和申请的伤残鉴定的机构都不一样的。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定义。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而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在一定程度上与伤残鉴定存在一些重合之处,但更多的是不同的地方。三、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否可以同时进行。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
    2023-04-28
    500人看过
  • 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统一标准
    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标准:1、伤残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2、伤情鉴定必须由办案单位委托,由公安机关受理鉴定,用于案件定性,结果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不构成轻微伤这几种,轻伤以上为刑事案件。伤情鉴定的流程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
    2023-07-03
    370人看过
  • 伤残鉴定的地方是否法院指定
    一、伤残鉴定的地方是否法院指定1、不管是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都不存在指定伤残鉴定机构的情况。2、根据司法鉴定的规定,在由法院委托进行伤残鉴定时,应由双方当事人从在法院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中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通过双方都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通过抽签等方式来随机确定具体的的司法鉴定机构。二、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
    2023-06-06
    332人看过
  • 伤残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异同分析
    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的不同,首先两者的概念不同,伤残鉴定主要是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而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使用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并且提供意见的活动。其次两者确定的时间不同,司法鉴定是患者身体状况较稳定后进行,而伤残鉴定是在伤残发生后进行。此外伤残鉴定可以来确定行政责任,而司法鉴定可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工伤的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工伤伤残鉴定不一样。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工伤伤残鉴定适用于工伤待遇;(2)依据不同。工伤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鉴定申请材料有哪些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023-07-01
    170人看过
  • 鉴定十级伤残的步骤和方法
    发生工伤后,鉴定十级伤残的流程如下: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七、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八、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怎样鉴定工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8-18
    381人看过
  • 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地点山西省运城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二、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流程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七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
    2023-05-25
    215人看过
  • 伤残评定有什么用,如何做伤残鉴定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事故伤残评定【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十级。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2、发声或言语不畅;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
    2023-08-15
    397人看过
  • 脑外伤伤残等级鉴定在重庆什么地方
    如果是工伤鉴定,员工需要到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023-02-22
    200人看过
  • 伤残评估与司法鉴定有何不同?
    司法鉴定不是伤残鉴定,但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每种鉴定的规则、要求、流程都是不同的。而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具备司法鉴定的要求和规则,也有自身的特有规则。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一样吗工伤认定书和伤残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表示不同的法律内容。需要由单位或者受害人到当地劳动局相关科室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劳动局会安排鉴定。但是需要受害人提供全部病历、出院证明书等材料。说白了,就是先工伤认定,经过治疗后根据伤情,确实存在伤残的,再去认定几级伤残。这是就是它们的区别。《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
    2023-07-17
    155人看过
  • 伤残鉴定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伤残鉴定申请书什么时候提交伤残鉴定申请书在申请伤残鉴定的时候提交。另外如果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则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1.伤情鉴定在受伤后就应当进行,伤残鉴定则应该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2.伤情鉴定是为了鉴定伤者是构成轻微伤还是轻伤;伤残鉴定则主要在于评判医治完结后的伤残程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三、伤残鉴定标准伤残鉴定标准如下: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
    2023-06-19
    479人看过
  • 签定伤残在什么地方
    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一、什么叫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二、出院了可以做伤情鉴定吗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三、一旦做了伤残鉴定是否就立案一旦做了伤残鉴定是否就立案,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做伤残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下或者存在犯罪事实,就不存在刑事责任,不会立案;2、如果是轻伤以上或者存在犯罪事实,能够构成
    2023-03-22
    66人看过
  • 成都工伤伤残鉴定在哪些地方
    一、成都工伤鉴定的地点发生工伤时,应当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二、办理程序1、申报材料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
    2023-05-1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相同之处,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不同之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相同之处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二、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不同之处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
    • 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异同之处在哪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一、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有什么不同地方和相同的地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
    • 市的伤残鉴定应该上什么地方伤残鉴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XX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
    • 鉴定伤残要去什么地方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凡是有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所都可以。这样的地方很多。
    •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联系: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