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洞鞋或致癌经营者有保障安全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15:01 244 人看过

洞洞鞋或致癌,虽然网店在商品介绍里贴上了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但是质检的只是其物理特性,并没有检测洞洞鞋产品原料是否是劣质塑料。德国研究发现,洞洞鞋暗含致癌物质,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洞洞鞋开始风靡市场,在大街小巷上几乎随处可见穿着洞洞鞋的人们,男女老少各种人群对这种洞洞鞋都亲睐有加。劣质洞洞鞋中的其他挥发性物质具有较强刺激性,容易引起哮喘等呼吸道疾病,而且容易使人出现过敏,引起接触性皮炎。一些特殊群体,最好不要购买。

经营者有保障安全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经营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怎样界定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一、在宾馆被人打伤谁来担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二、平台未尽审查义务是否承担责任平台未尽审查义务需要承担责任。主要情形有: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若是对经营厂家的资质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或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受到损害的
    2023-02-19
    331人看过
  •  穿洞洞鞋开车会被罚款吗?
    驾驶时穿着拖鞋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拖鞋没有与脚紧密贴合,容易导致鞋子滑落,造成危险。更为糟糕的是,一旦车主遇到紧急情况,这种状况会变得更加危险。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驾驶员应该选择合适的鞋子,避免穿着拖鞋行车。驾驶时穿着拖鞋是违反交通规则的。由于拖鞋没有与脚紧密贴合,很容易导致鞋子滑落。更为糟糕的是,一旦车主遇到紧急情况,这种状况会变得更加危险。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开车穿拖鞋对行车安全有影响吗?开车穿拖鞋对行车安全有影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应当穿着符合标准的鞋子,保证行车安全。而拖鞋并不符合标准,会增加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的风险。此外,拖鞋也容易沾染污垢和油脂,容易导致脚臭和皮肤过敏等问题,对驾驶员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驾驶员应当选择符合标准的鞋子
    2023-08-27
    184人看过
  • 开车穿洞洞鞋会不会被罚
    开车穿拖鞋是违法的。由于拖鞋不跟脚,极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特别是车主开车遇紧急情况时更可怕。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一、开车光脚怎么处罚?开车光脚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开车,都会导致驾驶员对汽车制动踏板、油门踏板、离合踏板的控制不当,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制动踏板控制不当是非常致命的,安全隐患很大,因此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穿拖鞋、高跟鞋或者光脚开车都是对个人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二、把车借给喝酒的人开有没有责任把车借给别人,对事故发生有过错,出事故后会连带车主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
    2023-06-25
    498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是这么规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是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指“在自己与有责任的领域内,从事或持续特定危险的,负有义务情况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保护第三人免于危险”的义务。其主要有三种情形:1.是经营者纯粹的不作为,没有营造好一个很安全的消费环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如挖掘水沟,应加盖或采取必要措施。2.是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本身或硬件设备不安全导致客户受害,负有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如在家举办酒会,应防止老树砸伤宾客;餐馆楼梯未全部修好,应设告示牌或者切断通往楼梯的通道。3.是因从事一定营业或职业的经营者消极不作为,未勤勉地尽到对不法侵害的防范和制止义务。如经营旅馆饭店,应注意清除楼道油渍,维护电梯安全,保证安全门畅通无阻的义务。二、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是什么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1.诚实守信
    2023-04-25
    155人看过
  •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认定是什么
    安全保障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等价值予以责任分配的法定义务。通俗而言,安全保障义务保护的对象是所有潜在的进入公共场所或者群众性活动场所内的人,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是从事社会活动的特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者对该场所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主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5-12
    463人看过
  • 如何加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行政监管
    经营者违法成本不仅表现在立法不完善上而且表现在行政监管薄弱上。按照我国现有的制度设计消费者安全权保障制度主要有四种:标准化制度、安全认证制度、许可证制度、商品和服务的标示制度。行政监管是执行消费安全制度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制度。在我国政府内部有不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技术监督机关、卫生监督机关、环境保护机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关、各行业主管部门等都是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的行政管理机关。这些机关通过自己的各种不同的职能来管理市场、约束市场,但是目前仍存在监管不力等问题,必须通过完善工作制度体系等方式加强行政监管。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对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提高管理、监督人员的素质、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益第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继续推进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以食品及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
    2023-06-07
    445人看过
  • 经营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及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定及范围、标准
    【案情】原告:王某被告:重庆A饮食文化有限公司、陆某2013年2月7日中午,原告与好友一行12人前往重庆某老火锅江北店(字号为江北区陆某餐饮店)用餐。在火锅店包房用餐期间,原告摔倒受伤,共用去医疗费26075.21元,出院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未能举示充分证据证明系陆某所经营的餐馆地面积有水渍或油污致其滑行摔倒,但其在陆某所经营的“重庆知青老火锅”店内摔倒受伤属实,且原告并不存在故意摔倒的主观故意,陆某称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亦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陆某所经营的餐饮店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而原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雨天穿高跟鞋,未尽到高度的观察、注意、自我保护义务,对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自身有一定过错,应减轻陆某的赔偿责任。而重庆A饮食公司与陆某并非同一经营主体,此
    2022-10-20
    5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经营者、管理者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根据其经营管理的正常能力和合理限度范围进行合理认定。安全保障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其主要内容是一种作为,即义务人应当创造一种安全的环境,防范和消除不安全因素,通过积极的作为来达到保障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很广,涉及多个行业、多类主体,不同义务人对不同保护对象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不同的。律师补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人应根据相关国家或者地方标准以及相关操作规程要求就场地和附属设施设置进行合理安排,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如确无相关标准和操作要求,应以一个诚信善良的管理人或经营人在可预见范围内或者具有一般生活经验
    2023-05-07
    465人看过
  • 经营者如何保障消费者安全
    一、经营者如何保障消费者安全经营者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方法是: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有义务保障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经营者不履行保障权益的责任经营者不履行保障权益的责任主要是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
    2023-12-23
    273人看过
  • 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有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和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场所范围。一、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类型有:1.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确保设备的硬件不违反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商场、银行或者政府办公大楼等公共场所在通道上安装的玻璃门未设置警示标志,致使顾客通过时撞在门上造成伤害,上述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服务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管理人应当确保提供的是安全的消费、活动环境,服务标准确定化并履行了必要的提示说明和协助义务。3.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由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包
    2022-06-12
    58人看过
  • 仿冒“洞洞”鞋能否真正起到抑菌效果
    不少人疑惑,真正的树脂洞洞鞋价格都很高,市面上卖得比较便宜的那种,到底是不是树脂鞋,能不能起到抑菌效果?几十块钱的洞洞鞋,多是以塑料冒充的。塑料洞洞鞋也很轻,但透气性甚至还不如普通皮鞋。因为它上面的鞋洞只能帮助脚面透气,而最需要透气和爽汗的脚底,却得不到保护。仿版鞋材质比较低劣,不是树脂而是塑料,粘合鞋的胶以及鞋的染料可能含有有害的化学物质,对皮肤具有一定刺激性,加上塑料透气性差,出汗不能尽快蒸发,就可能诱发接触性皮炎。据悉,单靠肉眼和手感,普通人很难区分真伪洞洞鞋。所以,您在选购的时候,千万不要图便宜,最好能去正规商场购买正宗的树脂洞洞鞋。
    2023-04-24
    474人看过
  • 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责任类型有哪些
    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责任类型:1、直接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至此,《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直接责任。例如,饭店服务人员没有擦干净地板,留有污渍,顾客踩在上面滑倒,造成伤害;某商场在通道上安装的玻璃门未设置警示标志,一般人很难发现这是一扇门,顾客通过时撞在门上,造成伤害,饭店和商场经营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类型的特征为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不是由于直接加害人的行为,而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是因为这种未尽注意义务的行为而直接产生的损害,这时候的责任,就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的直接责任。按照《法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形态的界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就是直接责任,以区别对他人的行为所致损害负责或者对自己管领
    2023-06-26
    391人看过
  •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法律综合知识
    施工现场,建筑物与构筑物上往往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孔与洞,在孔与洞边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洞口作业。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还有常会有因特殊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都应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孔与洞的区分,则以其大小来划分界限,水平方向与铅直方向也略有不同。如楼板、屋面、平台等水平向的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在墙体等铅直向即垂直于楼、地面的面上,高度小于75cm的均称为孔。在楼板、屋面、平台等水平向的面上,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的,在墙等垂直向的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均称为洞。此外,凡深度在2m以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边沿上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
    2023-04-24
    73人看过
  • 经营者如何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
    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023-05-01
    46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保护对象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3
      安全保障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等价值予以责任分配的法定义务。通俗而言,安全保障义务保护的对象是所有潜在的进入公共场所或者群众性活动场所内的人,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是从事社会活动的特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者对该场所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主体。
    • 那么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有哪些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有义务保障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 经营者或者经营者履行餐饮服务活动安全保障义务的意外损害责任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此类意外伤害责任,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
    • 经营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怎样界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7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3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认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解释的出台,无疑将经营者的合理保障义务提高到了一个标准,这也是为了更好保护在娱乐场所正常活动大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