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吸收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1:01:44 470 人看过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些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如盗窃犯将偷到的财物存在家中或者卖掉,其窝赃、销赃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犯罪行为吸收,只成立盗窃罪。吸收犯的特点是:这些行为通常是属于实施某一种犯罪的同一过程,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前一个行为可能是后一个行为的发展阶段,后一个行为可能是前一个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吸收犯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重行为既指行为的程度,也指行为的性质。前后的犯罪行为有轻有重时,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轻行为被重行为吸收。

(二)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预备行为是实行行为的必经阶段,先有预备行为,继而才实施实行行为时,预备行为被实行行为吸收。

(三)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从行为是主行为的辅助行为,是次要的行为。一般先有从行为,进而实施主行为时,从行为被主行为吸收。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吸收犯相关文章
  • 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有什么区别?
    一、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有什么区别?(一)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结合犯也是属于不同的罪名。(二)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三)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四)牵连犯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五)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六)牵连犯虽然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但在这个犯罪目的的制约下形成了与牵连犯罪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吸收犯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
    2023-04-17
    431人看过
  • 牵连犯和吸收犯二者不同之处是什么
    (1)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2)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3)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4)牵连犯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5)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6)牵连犯虽然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但在这个犯罪目的的制约下形成了与牵连犯罪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吸收犯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7)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为从一重处断
    2023-02-18
    298人看过
  • 吸收犯结合犯牵连犯区别记忆口诀是什么?
    (1)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2)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3)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4)牵连犯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5)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6)牵连犯虽然是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但在这个犯罪目的的制约下形成了与牵连犯罪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吸收犯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7)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为从一重处断
    2023-04-18
    64人看过
  • 法条竞合和吸收犯的概念是什么
    一、法条竞合和吸收犯的概念是什么?1、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犯包括且仅包括包容竞合犯和交叉竞合犯两种。法条竞合的实质是构成要件的竞合,异罪的纯粹量刑情节竞合不是法条竞合,同种犯罪不同要素结构的犯罪构成之间、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仅仅因为具体犯罪事实而使数个法条对行为均具符合性,也不是法条竞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是法条竞合的法条适用原则。2、吸收犯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前后行为在性质或程度上有轻重差别时,重行为应吸收轻行为;(2)实施行为吸收预备行为。有预备行为又有实施行为时,预备行为为实施行为所吸收;(3)主行为吸收从行为。某人在共同犯罪中开始为从犯,后来成为骨干分子,则其从犯行为为主犯行为所吸收。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成立后的罪名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二、吸收犯的形
    2023-04-28
    285人看过
  • 吸收犯的处罚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在吸收犯的情况下,两个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吸收与被吸收的关系。被吸收的犯罪行为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因而只能以吸收的那个犯罪论处。因此,吸收犯在裁判上作为一罪处理。对于吸收犯,不能数罪并罚,而只能按照吸收之罪定罪处罚。具体按下列原则处理:1、行为吸收轻行为,即以数行为中最重的行为定罪处刑,其余行为被该行为吸收;2、行为吸收从行为,即如果数行为有主次之分,就按其中的主行为定罪处罚;3、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即数行为中如果某一行为是为实施另一行为所进行的准备,则该行为被另一行为吸收,只按另一行为定罪处刑。一、参与非法集资投多少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参与非法集资不管本人投了多少钱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非法集资的受害人不是只有一位。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3-03-05
    258人看过
  • 刑法中吸收犯有什么情形?
    一、刑法中吸收犯有什么情形一般来说吸收犯有以下三种情形: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前后行为在性质或程度上有轻重差别时,重行为应吸收轻行为;2、实施行为吸收预备行为。有预备行为又有实施行为时,预备行为为实施行为所吸收;3、主行为吸收从行为。某人在共同犯罪中开始为从犯,后来成为骨干分子,则其从犯行为为主犯行为所吸收。二、吸收犯的定义1、根据这样的定义,显然无法将吸收犯与牵连犯区别开来。因为吸收犯不实行数罪并罚是因为使用了吸收的概念,而牵连犯是数行为却不实行数罪并罚,是因为这些行为之间存在某种牵连关系。它们没能很好地给出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原因。2、有人认为,吸收犯的吸收关系应根据一般观念和法律条文的内容来加以认定。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一般观念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无法明确吸收犯的标志。也有人认为,一罪吸收他罪,是因为“一罪之构成要件为他罪所当然包括,或所犯之罪为他罪必然得由之方法
    2024-01-31
    259人看过
  • 论述吸收犯
    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只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不论的犯罪形态。吸收犯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吸收犯的前提条件。具体表现为犯罪行为的复数性、危害行为的构成符合性、犯罪行为基本性质的一致性三个具体特征。首先,吸收犯必须由数个犯罪行为构成,即犯罪行为的复数性,这是构成吸收犯的事实前提,若无数个危害行为,也就谈不上吸收。其次,具有复数性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这是吸收犯成立的事实基础。吸收是罪与罪之间的吸收,而不是孤立的不能构成罪的动作之间的吸收。再次,犯罪行为基本性质的一致性,不管该犯罪行为是属于基本犯罪构成,还是修正犯罪构成,都属于同一犯罪行为,也即同一犯罪的不同形态。也只
    2023-06-11
    180人看过
  • 常见的吸收犯有什么特征?
    第一,数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的存在,是吸收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吸收犯是数个犯罪行为之间的吸收,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便无吸收的必要。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应该是独立的。第二,吸收犯所具备的数个犯罪行为,均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这是吸收犯的本质特征。吸收犯只发生在同一犯罪过程中的数个行为之间。一、吸收犯的主观方面一是基于一个确定的犯罪故意,这是吸收犯的主观特征。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是为实现同一个犯罪意图,由同一个犯罪故意支配。数行为由一个故意支配,说明吸收犯只能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例如,行为人为杀害李四,第一次杀人未遂,第二次将李四杀死。两个杀人行为都出于一个杀人故意,是吸收犯。不论吸收犯表现为几个犯罪行为,其犯罪故意只能是一个,而且是一个确定的犯罪故意,指向具体的危害结果,这是吸收犯区别于连续犯的一个重要特征。二、吸收犯的行为二是数个行为指向同一个被害对象,这是吸收犯的行为特征。吸收犯的数个
    2023-06-23
    163人看过
  • 吸毒会收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
    吸毒会收到的法律制裁是拘留罚款,如果吸毒成瘾的,还会对当事人强制戒毒,吸毒是违法行为,但是并不会构成犯罪,吸毒行为并不损害他人的法益,一般不会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一、吸毒会收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吸毒会收到的法律制裁措施主要是治安拘留、罚款,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除了拘留和罚款之外,如果已经吸毒成瘾,可以对当事人强制戒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二、吸毒是违法还是犯罪吸毒是违法的行为,但其并不构成犯罪。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
    2022-07-31
    319人看过
  • 什么叫即成犯,与吸收犯有啥区别?
    即成犯:“继续犯”的对称。又称“即时犯”。是指犯罪行为实行完毕后,犯罪即告成立,而不存在犯罪行为或不法状态继续的犯罪。依据犯罪行为完成后的状态所分的犯罪类型。例如杀人罪,行为人把人杀死以犯罪即告结束,就是即成犯的适例。与状态犯不同,状态犯以行为结束后其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持续之中为基本特征,即成犯则以其行为结束即告既遂为基本特征,而不论不法状态是否处于持续中。成犯有时与状态犯出现交叉情况,即犯罪既是即成犯,也是状态犯,如盗窃罪就同时属于这两种犯罪类型,也就是说,行为人窃得公私财物后,犯罪即告既遂,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状态也处于持续中。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如果只有一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则不可能成立吸收犯。(2)数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如果数行为触犯同一
    2023-03-14
    193人看过
  • 吸收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吸收犯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前后行为在性质或程度上有轻重差别时,重行为应当吸收轻行为;(二)实施行为吸收预备行为。有预备行为又有实施行为时,预备行为为实施行为所吸收;(三)主行为吸收从行为。某人在干共同犯罪中,开始为从犯,后来成为骨干分子。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成立后的罪名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一、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以非法集资为外在的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一、犯罪的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
    2023-04-11
    85人看过
  • 吸收犯的六种情形包括什么?
    一、吸收犯的六种情形包括什么?(1)既遂犯吸收预备犯或未遂犯。(2)未遂犯吸收预备犯。(3)实行阶段的中止犯吸收预备犯。(4)符合主犯条件的实行犯构成之罪,吸收教唆犯、帮助犯、次要实行犯构成之罪。(5)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6)加重犯罪构成之罪吸收普通犯罪构成之罪,或者普通犯罪构成之罪吸收减轻犯罪构成之罪。二、危险犯有哪些分类?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都属于危险犯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的属于具体危险犯,有的属于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都是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但是,各自的含义以及判断标准都不相同。具体危险犯中
    2023-08-08
    118人看过
  • 典型的吸收犯
    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吸收犯典型例子有:1、入室抢劫。预备行为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行为是抢劫,由抢劫罪吸收非法侵入住宅罪。2、教唆犯。甲先教唆乙犯罪,后又帮助乙犯罪,甲的帮助行为应为教唆行为所吸收,以教唆犯论处。3.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后又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一、强奸和强制猥亵的区别是什么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1)犯罪主体不同。(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3)行为方式不同。(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若行为人首先出于猥亵妇女的故意后来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对妇女强奸后又实施了一些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轻行为猥亵行为为重行为强奸行为所吸收,应当以强奸罪依法定罪处罚。二、非吸中会计如何量刑看情况:其一、如果会计有帮助或者明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仍然继续实施该行为的,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23-04-05
    486人看过
  • 吸收犯的概念
    吸收犯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吸收犯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数个独立的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如果只有一个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则不可能成立吸收犯。(2)数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如果数行为触犯同一罪名,就不成立吸收犯。(3)数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关于吸收犯的吸收关系,法学界通常认为有三种情况:即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我们认为,吸收关系只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一种形式。所谓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是指罪质重、危害大、法定刑高的犯罪行为,吸收罪质轻、危害小、法定刑低的犯罪行为。在通常情况下,以法定刑为标准即可明确犯罪行为的轻重。所谓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并不具有意义。因为某种行为的预备行为发展为实行行为后,会出现两种结局:要么预备行为对定罪没有独
    2023-04-22
    47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吸收犯
    词条

    吸收犯是指事实上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另一些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如盗窃犯将偷到的财物存在家中或者卖掉,其窝赃、销赃的犯罪行为,被盗窃犯罪行为吸收,只成立盗窃罪。... 更多>

    #吸收犯
    相关咨询
    • 中吸收犯是指什么,吸收犯应该如何惩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法中吸收犯是指什么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为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那个行为来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的情况。两种行为之间所以具有吸收关系,是因为它们通常属于实施某种犯罪的同一过程,彼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前行为可能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吸收犯一般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这里的重轻
    • 刑法中吸收犯是指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5
      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为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那个行为来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的情况。两种行为之间所以具有吸收关系,是因为它们通常属于实施某种犯罪的同一过程,彼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前行为可能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吸收犯一般具有以下几种形式: 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这里的重轻是根据行为的性质确定的
    • 怎么确定吸收犯,吸收犯的定性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07
      吸收犯实际上有几种不同的行为,其中一种是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有一种是犯罪。包括以下情况:(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当前后行为在性质或程度上有轻重差异时,重行为应吸收轻行为;(二)实施行为吸收准备。当有预备行为和实施行为时,预备行为被实施行为所吸收;(3)主要行为从行为中吸收。在共同犯罪中,有人开始为从犯,后来成为骨干。吸收者根据吸收行为成立后的罪名论处,不适用数罪并罚。【辟谣】吸收犯是故意犯罪?真相:
    • 刑法规定吸收犯的概念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30
      刑法规定吸收犯的概念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为另外一个犯罪行为所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的那个行为来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再予以论罪的情况。两种行为之间所以具有吸收关系,是因为它们通常属于实施某种犯罪的同一过程,彼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前行为可能是后行为发展的必经阶段,后行为可能是前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 刑法中吸收犯的形式: (1)既遂犯吸收预备犯或未遂犯; (2)未遂犯吸收预备犯; (3)
    •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吸收犯和牵连犯一样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
      数行为触犯的罪名性质各不相同。牵连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不同的罪名和不同的罪质。吸收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相同的罪名和相同的罪质。2、数字行为之间关系的含义不同。牵连犯的数量和行为是牵连关系。具体来说,牵连关系是手段、目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是,这是刑的吸收关系,不是罪的吸收,吸收的罪还是独立存在的。吸收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吸收罪不再存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