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52:30 297 人看过

谁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1,施工方;

2,施工方;

3,设计方;

4,监理方。(1)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使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工程的使用功能,满足必要的安全要求,使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规定。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会审、工程质量检验、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当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一切险谁负责投保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谁负责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二、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哪些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施工材料或设备损失:保障因施工材料或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过程中受损或丢失所导致的损失。4.员工人身伤亡保险:保障施工期间工程
    2023-12-09
    313人看过
  • 谁负责管理建筑工地?
    建筑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1、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2、安全质量监督站:积极配合安全质量监督站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评价,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备案工作;3、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塔吊等特种设备通知手续,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4、市政配套设施:配合业主办理市政供水供电手续,积极做好市政供水电连接工作;5、公安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涉及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卫、消防等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不受上述问题影响;6、劳动部门: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7、环保部门:遵守环保部门规定,控制扬尘、噪声等问题,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检查;8、卫生防疫: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各项卫生防疫检查工作;9、人防办: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协调人防部门进行人防验收;10、市
    2023-07-03
    193人看过
  • 是由谁负责支付建筑工程税费的
    一、是由谁负责支付建筑工程税费的建筑工程税费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二、建筑工程中承包人的义务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承包人应该履行下列主要义务: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那个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三
    2023-09-14
    135人看过
  • 谁对被建筑起重机撞倒的工人负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施工现场过程中吊车脱钩撞击工人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造成工人死亡的,可构成刑事犯罪。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大事故罪】第一百三十四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迫他人违章冒险罪】强迫他人违章冒险,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何投诉违建,要看违建是哪种建筑,普通住建部门;涉及安全的安监部门;涉及环保的环保部门等等。违法建筑的主要类
    2023-05-31
    455人看过
  •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1、合格(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5%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2、优良(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以上;(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分项工程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在保证项目符合规定后,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都达到合格规定时,分项工程才能评为合格;当基本项目和允许
    2023-04-04
    15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谁承担责任和责任
    一、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谁承担责任和责任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施工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约定的建筑材料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发包方承担。《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和保证金有哪些区别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
    2023-05-01
    235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质量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质量问题。3、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改进监督工作。4、工程施工中,监督员必须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决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其他工程的监督重点视工程性质确定。5、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及时妥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条例》进行罚款,在建工程应令其停工整顿。6、对监督验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验收后实事求是的填写监督报告。7、对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监督参建主体单位重新验收,工程评定合格并办理了备案手续后,方
    2023-04-24
    4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要求
    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相关部门为了保障各个工程的质量,制定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力能得到稳定的发展,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山东省为了响应国家政策的规定,也为了能提高当地的生产总值,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款。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2023-08-05
    241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哪些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而建设工程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建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
    2023-07-26
    106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主体验收谁负责组织
    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024-05-05
    439人看过
  • 谁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
    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谁负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承担保修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房屋质量和性能要求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监理要采取招标投标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1)保障性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交通等基础设施要求,合理布局区位布局。(二)在商品房小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转让条件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套数、套数比例、建设标准和竣工后的交接或者回购,并以合同形式约定。2。保障性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
    2023-05-07
    157人看过
  • 谁负责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图纸分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总图等专业。总体设计由总设计负责人(简称“设计负责人”或“项目主办人”)负责,各专业之间的协调由“设计负责人”控制。过去“总设计师”必须有高级职称(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后,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设计,应当由一级注册建筑师负责。因此,一级注册建筑师通常担任“总设计师”,对设计负全责。如果设计中出现问题,总设计师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专业负责人通常要求具有中级职称。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和绘图人员的工作由“总设计师”管理和控制。所有修改必须通过“总设计师”进行。可以理解,参与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听总设计师的话,对总设计师负责。总设计师对他工作的设计单位负责。同时,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设计师对业主共同负责。防火专篇由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配合完成,由总设计师负责。如果问题上报审批,专业设计人员将在总设计师的统一控制
    2023-05-07
    3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对施工质量如何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要进行以下操作:1、质量文件审核。2、现场质量检查: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完工检查,成品保护检查。施工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方针指导下,通过对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进行施工质量目标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系统过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法律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原则,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或者原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验收合格的,
    2023-07-22
    475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的缴纳?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由施工单位交。具体如下:1、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的许可手续时,应该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的参保证明;2、如果建筑单位没有提交参保证明,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是不会发给其施工许可证的。一、建筑工地工伤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7、护理费。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流程如下:1、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规定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
    2023-07-01
    8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请问工程建筑单位谁负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行业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是责任主体。施工单位除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外,还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如果因施工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应该由谁负责?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3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谁对工程质量负责,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建筑工程竣工时对哪些质量缺陷应负责修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 施工的单位对建筑质量负责,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0
      施工的单位对建筑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承揽工程时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