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解除有哪些具体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6 01:52:06 481 人看过

一、同居关系的解除有哪些具体方法

同居关系的解除具体方法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当事人因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同居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协议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及有效。如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双方约定财产归未婚者所有。如果此协议侵害了已婚者配偶的合法权益,则此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4年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具体有哪些?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2024-02-10
    375人看过
  • 具体的法律关系有哪些
    一、具体的法律关系有哪些法律关系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相对关系和绝对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二、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一)法律关系主体;(二)法律关系内容;(三)法律关系客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2023-06-08
    154人看过
  • 有哪些途径可以解除同居关系
    一、有哪些途径可以解除同居关系1.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2.以诉讼方式解除。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4.分割方式;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三、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
    2023-12-01
    402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后,法院判决的程序有哪些?
    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程序如下: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的身份信息、住所、身份证、民事诉状等;2、然后到法院立案。有两种情况:(1)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2)双方均无配偶,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将决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法院将根据事实和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判决。如何解除同居关系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2023-07-10
    358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问题的解决方法
    根据提供的素材,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和彩礼纠纷的方法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会归还。但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处理解除同居关系和彩礼纠纷时,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会归还。但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如果存在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请求。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手 续 未 共 同 生 活 如 何 处 理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如果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应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
    2023-10-07
    494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1、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关干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同居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结婚。一人的同居关系品然不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关系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种情况已经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权益,也是我国所明文禁止的。2、同居关系的解除。当事人起诉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从此条含义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这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
    2023-03-21
    202人看过
  • 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有哪些具体表现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二)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后能否请求赔偿损失,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事立法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其一为排斥主义,即规定当家人在解除合同时不能同时请求损害赔偿;若请求损害赔偿则不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两者互相排斥,不能并存!其二为并存主义、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采此种做法的国家在损害赔偿范围上又有区别。我国法律一直坚持第二种做法,承认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于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立法却未予以明确。我们认为,反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的损失和恢复原状所致的损失,但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三)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
    2023-06-22
    490人看过
  • 具体有哪些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以达成解除协议为原则,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解除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为收养人的未婚男子,只要其能够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其实不管是谁,想要收养孩子的,那么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只不过,相对来讲可能夫
    2023-05-04
    429人看过
  • 要怎样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一、要怎样解除同居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二、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
    2024-01-14
    59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二)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未婚同居未婚同居的含义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2023-07-22
    463人看过
  • 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哪些内容1.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的内容有: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以及违约的处罚措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1、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该协议书的内容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2、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2023-04-21
    95人看过
  •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具体要求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一、自离能拿到工资吗可以。自离了上个月工资没发,又不按劳动法可以告吗劳动法中没有规定。但是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克扣工资。所以自离用人单位也应该发放工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二、辞退工人是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合同辞退工人是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三种: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不仅可以
    2023-04-02
    7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非法同居带有孩子的解除同居关系方式
    非法同居有小孩,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如果对子女抚养问题或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何解除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撤销效力待定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3-07-07
    96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的,处理解除同居关系的办法如下: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和购买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在此期间,双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为双方的个人财产,是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债权和债务。无论哪种关系,在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产,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同居时间、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同居时间、对方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若需要对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得到一种保证,可以去进行公证。公证的好处在于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
    2023-07-04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样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方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2-28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
    • 同居和解除关系的具体步骤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7
      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但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 解除同居关系具体该做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但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予以处理。
    •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 有哪些处理方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归谁,首先要了解同居的分类。同居也分不同的情况,不同情况下,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我们首先来了解三种不同情况的同居分类: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二、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判给谁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通。
    • 法定的收养关系解除有哪些具体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9
      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关系恶化,已经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3、收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征得本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