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32:30 371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

地役权为什么是绝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地役权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所以地役权是绝对权。

地役权相关规定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自然人即为用益物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宅基地产权是土地使用权还是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并非是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一、老人去世宅基地确权归谁所有老人去世宅基地确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2023-06-28
    87人看过
  •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
    2024-01-29
    3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者享有占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者享有占有权的;土地使用人的权利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土地使用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对该地块确认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023-06-28
    73人看过
  • 房屋所有者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房子取得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通过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通过土地转让权取得的,是指国家在一定年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与土地转让权的成本构成的区别在于是否支付了土地转让金。房地产以登记为准,国家层面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人们手中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因此,土地证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无论是土地转让还是土地转让,只要对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就可以申请相应的产权证。具体到土地,划拨土地也可以办理土地证,但土地证上记载的土地获取方式是划拨。如果后续转让需要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并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023-07-12
    264人看过
  • 谁拥有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如何查询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其权利行使受法律限制集体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可依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让与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地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依法享有收益权,并可保有一定处分权。1、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实施对集体土地的重大处置,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成员表决同意,并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且应履行法定义务。2、乡镇土地所有者代表行使上述权利可不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成员表决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
    2023-07-04
    268人看过
  • 拥有土地的什么权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不确权的,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无法对土地进行转让、使用或者出租。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2024-05-13
    2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是谁?
    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由第一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使用。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婚前财产户主死亡如何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前财产由于归一方所有,所以婚前财产按民法典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
    2023-07-04
    242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和所有者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是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该土地享有专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有权使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国有土地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实质上是指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权利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产权的所有权,是存在于土地上的一种排他性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权利。土地权是权利的集合。除所有权外,还有使用权、抵押权、租赁债权等物权。土地权利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人、国有土地使用人、集体土地使用人和其他土地权利人;客体是土地权属界限、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和价格,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享有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其他权利和其他土地权利发生变更时,土地权利主
    2023-05-02
    310人看过
  •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一、什么是仓储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仓储用地的布置应该根据仓库的使用需求,城市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城市用地的总体空间布局布局结合考虑。仓储用地是城市用地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业、对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是保障城市良性运转的物质条件之一。《实施意见》提出,各区县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纳入计划的工业用地,在完成土地前期开发及相关审批手续后,分批制定具体工业用地供应信息,并及时在市、区(县)土地有形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等指定场所和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意向用地者的预申请,并根据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市场需求状况、工业用地前期开发进度等情况,综合考虑预申请人提出的宗地规模、产业类型等土地使用条件,适时组织招
    2024-01-23
    187人看过
  • 我国如何划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是什么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五)土地使用权终止在日
    2023-07-04
    1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哪个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一、非法转让土地类(一)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三)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六)买卖或者
    2023-03-12
    65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代表国家所有权的行使者是谁
    一、土地所有权代表国家所有权的行使者是谁国家所有土地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法律和我国现行的政权体制,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家所有土地的唯一代表,依法行使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二、土地所有权的特性土地所有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
    2023-10-26
    245人看过
  •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
    2023-04-13
    2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谁拥有土地的产权
    一、农村土地确权后谁拥有土地的产权集体土地确权后,使用权归确权人,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会涉及到所有权、使用权等,但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处理土地确权纠纷的途径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三、土地确权的方法是什么土地确权的
    2023-09-09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是公民拥有的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5
      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大类:(1)国家所有;(2)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有如下规定: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
    • 拥有自己的就是永久拥有土地使用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是的哦,只能拥有房产证上的年限使用权,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期或者拆迁补偿。
    • 国有土地多少年使用权归使用权所有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无论多少年,拥有的只是用益物权比如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有权只有国家和集体享有。
    • 有林权证是否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林权只是单向所有权,你只能在这片土地上种种树什么的,土地使用证就完全不同了,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