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刑事和解的主体是哪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0:45:19 207 人看过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3、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4、被害人本人5、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6、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九条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履行,最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如果真的很难一次性履行,也可以在提供有效担保并得到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分期履行。

刑事刑事和解案件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刑事和解的适用案件为: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刑事调解和刑事谅解的区别
    1.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2.被害人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一、签过刑事和解书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刑事和解书签过是有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刑事和解书往往只是代表受害者不去追究,不代表检察机关不去追究。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二、和解刑事和解是什么意思?1.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023-02-26
    326人看过
  • 刑事和解哪个时间适用
    刑事和解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跟当事人的犯罪情形和悔罪情形有关。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有可能和解。一、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如下: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二、强奸未遂做成刑事和解有没有的效强奸未遂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或者是除渎职犯罪以外
    2023-06-24
    87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三个问题
    刑事和解,是近年来司法机关为促进社会和谐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在构想刑事和解的未来时,以下三个问题极为关键:(1)刑事和解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存在明确被害人的犯罪案件?(2)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是否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终结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3)是否需要在正式刑事程序之外设立独立的刑事和解程序?(一)刑事和解案件的范围。在当前的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有一种泛化刑事和解的倾向,如某地将刑事和解界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而达成的协议。这种对刑事和解的泛化理解,在理论界也有一定影响。这种泛化的刑事和解,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和解,即在刑事案件中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而在刑事司法中,对达成民事和解的案件酌定从轻处理,是一项一直在适用的司法惯例。将刑事司法泛化为民事和解,其实质等于否定了刑
    2023-06-11
    119人看过
  • 2024刑事和解的具体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2020刑事和解的具体程序一、进行刑事和解的阶段(时间)有人认为,我国的刑事和解可以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诉讼阶段进行。笔者认为,我国的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较为适宜,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均不宜进行刑事和解。理由是:第一,侦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取、收集证据。在侦查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一方面,不利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一些侦查人员为避免艰苦复杂的取证工作,容易在事实尚未查清、证据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勉强让双方进行和解,这样容易导致“和稀泥”和“以钱买刑”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由于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聘请的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利有限,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二、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无实际意义一是刑事和解的一个重要价值是效率,和解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三、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与结案方式1、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可以包括:(1)向被害人道歉;(2)立悔过书;(3)向被害人支付
    2024-04-06
    96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和解,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在和解过程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可充分阐述犯罪给他们的影响及对刑事责任的意见等方面内容,选择双方认同的方案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在刑事责任处置过程中,加害人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样,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可以获得双重补偿,而加害人则可以赢得被害人谅解和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的双重机会。总之,刑事责任还是要追究的,不过会比没有和解的判轻些。被害人是否接受,应该基于赔偿和重判哪个更重要,而加害人应该争取和解。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一样的吗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不是一回事。刑事和解和刑事调解只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其中,所有的自诉案件
    2023-04-21
    448人看过
  • 刑事和解后的和解判刑
    在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判决是否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判决之前,可以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回自诉的因素之一是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因此,自诉事件当事人变得个人化,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予判决。对于公诉事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履行国家职权,受害人和被告人之间不能和解,完全无视事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事实和法院决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作出判决。受害者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只是自愿性、合法性审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刑事和解不过会判刑吗刑事和解还是要判刑,但是是在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和解的,
    2023-08-05
    215人看过
  • 刑事和解由谁主持吗
    刑事和解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情况与效果】(一)案件类型上,适用刑事
    2023-04-21
    78人看过
  • 抗诉的主体(刑事)
    审判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年9月2日修订)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的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1990年9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2023-04-22
    398人看过
  • 刑事申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相关的解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3
    323人看过
  • 主刑和附加刑是刑事处罚的两个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和附件是我国的两种主要刑事处罚方式。刑事处罚有哪些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2、拘役:拘役
    2023-07-05
    321人看过
  • 刑事和解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刑事和解在哪个部门办理刑事和解通常是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协调下进行的,具体办理部门取决于案件的阶段和具体情况。1.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2.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可以主持刑事和解;3.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进行刑事和解。刑事和解的目的是为了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恢复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并促使犯罪人认罪悔过、改过自新。二、刑事案件由哪些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办理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个部门负责。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2.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人民法院则负责审判,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各部门需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
    2024-08-03
    432人看过
  • 实现刑事和解的具体步骤
    一、实现刑事和解的具体步骤实现刑事和解的具体步骤为: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承认错误,表示悔改;2.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3.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4.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履行和解协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二、达成刑事和解还需要判刑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罚,但是不等于无罪。对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3-08-25
    41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
    一、《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二、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实质上在执行着控诉职能。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在审判阶段,人
    2024-01-23
    446人看过
  • 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具体解释
    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具体解释是缓刑是对被告人既要定罪,又要判处刑罚,只是所判刑罚暂不执行,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罚;缓刑主要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职位犯罪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司法政策精神最高院司法政策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如实供述罪行的;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论处的;曾应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受贿犯罪中有索贿情节的;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具有上述规定情形,全部退缴赃款
    2023-08-04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是刑事和解的主体? 有哪些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2
      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被害人本人;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
    • 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刑事和解的主体包括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以及被害人和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
    • 刑事和解书和刑事谅解书哪个作用大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6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罚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如果没有谅解书,就没有酌定减轻刑罚的情节。
    • 刑事和解的条件有哪些,刑事和解条件有哪些,刑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6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关于“
    • 刑事和解的程序,刑事和解法,刑事和解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4.刑事和解的适用程序:一般分为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和解准备、和解陈述与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审查生效等阶段。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