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内部审计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11:41 475 人看过

发文单位: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5-4-15

执行日期:1995-4-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内部审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核实和评价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市审计机关)应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下列单位可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一)政府各部门;

(二)国有的金融机构;

(三)有国有资产的股份制企业;

(四)国有的集团(总)公司和所属的有五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直属公司;

(五)财务收支数额较大的国有事业单位;

(六)财务收支数额大的国有企业;

(七)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内部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设内部审计机构或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应报同级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定。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审计、会计或经营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其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报市审计机关备案。

股份制企业和设有董事会的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不设董事会的集团(总)公司、直属公司和其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监督事项和职权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情况;

(二)贯彻执行本单位制定的经营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

(三)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情况;

(四)国有资产、权益的安全与完整性情况;

(五)各种经营方案、计划预算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六)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情况;

(七)经济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八)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

(九)承包、租赁经营的经济责任及负责人离任的经济责任情况;

(十)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以及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或对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重大的经营决策活动情况;

(十二)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是:

(一)检查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他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违反财经法纪、损失浪费行为,经请示单位负责人后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四)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人员,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检查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

(七)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反映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单位,可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相应的经济处理权限。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市审计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

(二)审计组长及其他成员的名单;

(三)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的内容和审计工作的要求进行审查、取证、调查、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的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及有关情况;

(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

(三)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审计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机构认为应当作出审计决定的,应草拟审计决定书,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单位名义下达给被审计单位执行。

经批准的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诉。该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处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仍须执行。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市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应报送交办单位审定,并由交办单位作出审计结论或决定。

第五章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市审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内部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审计机关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督促、检查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一条市审计机关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市审计机关可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表彰和奖励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以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单位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内部审计单位或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因提供虚假审计结论,造成被审计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由监察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内部审计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的深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

深圳市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内部审计相关文章
  •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的管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住宅外销,是指将特区内的住宅出售给境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在境外中资机构服务的国内人员。下列组织、个人有优先购买权:(一)在特区投资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组织;(二)受雇请在特区工作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第三条外销的商品住宅用地,纳入年度的土地供应计划,计划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局)编制,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执行中,需要调整计划的,应报市政府批准。市规划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应载明商品住宅外销用地(包括开发企业土地存量中的年度外销用地)的位置、面积、出让方式。第四条拥有行政划拨土地存量的企业,应于每年九月底前向市规
    2023-06-10
    198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交易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交易的管理,保障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屋交易,系指在特区内进行住宅、办公楼宇、商业楼宇、厂房、仓库、停车场及其他房产的买卖。本细则所称房屋所有权,系指房屋(上盖)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深圳市房屋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对特区的房屋交易进行统一管理。第四条禁止私买私卖房屋和利用房屋交易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等非法活动。第五条房屋交易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手续,但持有《广东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资质审查证书》的房产经营单位所兴建的房屋第一次出售时除外。前款经营单位出售的房屋再买卖的,应当到交易所办理手续。第六条房屋交易应坚持公平合理,按质论价的原则。房屋交易的当事人应如实向交易所申报房屋交易价格,由交易所根据当时的评估标准审查批准成交。第七条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什么作用
    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什么作用1、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3、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4、因公务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5、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6、符合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和政策性迁户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7、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8、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9、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二、深圳市居住证申办的对象都有哪些(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可以申办居住证。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三、深圳经济特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格式合同】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
    (1998年7月2日第二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秩序,防止滥用格式合同条款牟取不正当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人)使用预先拟定的合同文本与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在处理有关格式合同的争议时,应当优先适用经格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修改后的个别商议条款。?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深圳经济特区订立或履行的格式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格式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相关事项应当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第五条在格式合同条款可以作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以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为准。?第六条格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运输、邮政电报和经国家批准发行的奖券、彩票等特殊合同形式可除外。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传真、计算机互联
    2023-06-09
    318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三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四章工伤保险管理第五章争议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内因工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对因公死亡员工的亲属进行抚恤,根据特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下列员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1.所有企业的员工。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除公务员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以外的员工。3.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第三条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1.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2.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为因工伤残员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创造条件。第四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第五条市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市工伤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1.市政府
    2023-05-03
    332人看过
  • 1980年在深圳珠海哪和哪设置经济特区
    汕头、厦门。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有7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霍尔果斯、喀什。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________(以下简称该笔贷款
    2023-07-22
    321人看过
  • 最新深圳经济特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拆除房屋,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偿:(一)拆除属于城市居民的房屋,补偿同等面积的房屋,但经业主同意,也可以现金补偿。如该地属有偿受让用地(即由市区国土局有偿出让用地,下同)补偿双方必须对地价的差价进行结算。(二)农村村民在农村用地规划范围内已安排有宅基地的,对其被征用的旧居屋,只给予补偿现金,不再划地,也不再补偿房屋。(三)拆除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本人在农村的旧屋,可以房屋进行补偿,经业主同意也可以现金补偿。业主在农村规划用地范围内已安排有宅基地的,以现金进行补偿。(四)拆除单位(含集体、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房屋,以同等结构、同等面积进行补偿;该用地属有偿受让的,补偿双方必须就地价(现值)的差价进行结算。经补偿双方商定,也可以换地的方式进行安置。按本条规定用房屋进行补偿的,以统建形式进行安置,补偿双方应对面积、结构、质量的差异进行差价结算,并在协
    2023-05-01
    314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1995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公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权益,保护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特1995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公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法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权益,保护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特区内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2023-06-09
    298人看过
  • 最新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八号《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9日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职工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机构)
    2023-06-05
    130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已被修正]
    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4年8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8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员工,是指被特区内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但公务员或者参照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人员除外。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特区内招用员工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第五条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第六条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第二
    2024-02-23
    132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下称甲方):法人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籍贯国籍地址电话职业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下称乙方):法人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籍贯国籍地址电话职业身份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法人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籍贯国籍地址电话职业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下称乙方):法人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籍贯国籍地址电话职业身份证号码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年,从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
    2023-12-02
    395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制止牟取暴利规定[失效]-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6-1-9执行日期:1996-3-1失效日期:2002-5-10第一条为了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制止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特区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有偿服务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有偿服务。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牟取暴利,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第五条经营者在从事商品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第六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查处牟取暴利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市政府其他
    2023-06-07
    372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失效]
    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加快特区建设,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自本暂行规定公布之日起,土地使用费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对《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一)一类地区(含罗湖区、上步区、蛇口区、沙头角镇内)每年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人民币)为:工业、仓储用地一元六角;商业、宾馆(含旅馆)、酒楼用地二十一元;商品住宅、招待所用地九元;旅游建筑用地(含构筑物用地)十八元;露天游乐场所用地四角;采石场、露天停车场用地七角;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用地三角。(二)二类地区(含南头区、沙河工业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为:工业、仓储用地一元三角;商业、宾馆(含旅馆)、酒楼用地十七元;商品住宅、招待所用地七元;旅游建筑用地(含构筑物用地)十五元;露天游乐场所用地四角;采石场、露天停车场用地五角;种植业、畜牧业、养
    2023-04-22
    228人看过
  • 内部审计外包的经济学分析
    第一,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的可行性。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实质不在于内部审计师或外部审计师是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而在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的地位如何,是由管理层领导还是由董事会领导,而内部审计机构与业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制衡关系,最终将决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程度。内部审计工作不独立,主要原因是内部审计人员在经济上不独立,不由谁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但我国内部制度不够科学和完善。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种内部控制制度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由此可见,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关键不在于将内部审计外部化,而在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独立性并不影响内部审计外包的选择。2。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效率通常指消耗的劳动量与获得的劳动效果之间的比较,这是一个投入产出比的问题。在内部审计外部化问题上,普遍认为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其主要原因是可以大大降低内部审
    2023-05-02
    74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目的在于帮助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最有效的管理。内部审计与外... 更多>

    #内部审计
    相关咨询
    •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通知(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3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简述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实施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23
      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定期限内,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责任追究处理情况、自行纠正情况,以及整改未到位的原因、整改计划等。
    •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 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三条规定如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审批条例第20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3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监察职责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规划土地监察人员(以下简称监察人员)到场,并出示执法证件。不按前述规定行使职权的,被监察人有权拒绝接受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