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26:19 138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一、征地补偿费用

(一)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二)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非农业户口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非农业户口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余杭区非农征地补偿依据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集体土地使用权,通俗点讲就是城镇土地和农村土地;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及大部分省份的征地补偿规定,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致的,一般而言农业用地的补偿标准要低些。那么,余杭区非农征地补偿依据的规定是什么?详情见下文。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余杭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和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余杭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浙土资办〔2014〕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和补偿安置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地区片综合价(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征地区片价”。1、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土地
    2023-06-02
    282人看过
  •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有法律依据吗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征收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08-12
    3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法律依据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一、民法典中土地补偿费是指什么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土地补偿费的主要部分要给被征地农民,为此,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省、市、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3-04-10
    6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耕地面积除以被征收单位人均在征地前占用耕地面积计算。根据《土地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年平均产值×补偿倍数。根据当地政府是否制定了统一的年产值标准,土地补偿费的计算公式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制定统一的年产值标准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制定统一的征地区土地征收和综合利用年产值标准的决定》,即所谓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产值标准是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的平均产量和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拟征用农用地的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和农产品价格等因素计算出的综合收益值在一定区域内征收(主要在市、县
    2023-05-02
    122人看过
  • 法律依据下的征地拆迁补偿探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企业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5
    313人看过
  • 辛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辛集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二、辛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
    2023-05-13
    249人看过
  • 2020青岛地区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
    2023-08-17
    10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
    2023-05-13
    100人看过
  • 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
    1、贵州省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第三条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
    2023-05-31
    469人看过
  • 小组征地补偿款是依据什么原则发放的?
    小组征地补偿款发放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发生纠纷时该如何解决一、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些农村部分村民的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保护,与人们对村民自治的模糊认识有很大的关系,其所依仗的就是村民自治制度所赋予的一些权力,其实这是对村民自治权力的滥用。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任何形式的自治都不能同国家的依法行政相违抗,任何形式的自治章程都不能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任何形式的社区民主决定都不能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
    2023-07-27
    242人看过
  •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
    2023-02-24
    212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太低怎么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农村征地补偿太低怎么办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解协调机制、民事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财产纷争。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征地: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
    2023-02-19
    389人看过
  •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二、征地补偿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023-02-09
    50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东至: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东边界-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邹庄村、美里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裴家庄村、大杨庄村、韩家道口村、闫家庄村、棉花张村南边界-吴家堡街道三教堂村东边界-吴家堡街道棉花张村位于三教堂村飞地西边界-吴家堡街道七里铺村、明里庄村东边界-玉清湖街道龙王庙村北边界-玉清湖街道常旗屯村、小杨庄村东边界-玉清湖河坝-玉清湖街道大李庄村、小李庄村东边界-长清区行政区界东边界-玉符河;南至:市中区行政区界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大刘庄村、坡庄村、土山村、六里庄村南边界-崮云湖街道南边界-文昌街道南边界;西至:文昌街道十里村、南王村、东门里村、水鸣庄村、清河街第一社区、刘庄村西边界-山东省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平安街道新五村、抄纸王村西边界-玉清湖街道玉清湖水域、宋桥村、龙王庙村西边界-吴家堡街道申家庄村、席家庄村、北店子村南边界;北至:槐荫区行政区界北边界。现在当代社会济南市是属于山东省的,所以他们所
    2023-08-15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
    •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 如何计算征地补偿款, 有哪些法律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2
      《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三个部分,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款的标准为:一是征收耕地的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二是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款标准规定。 从1993年,中央提出“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直到将这些政策写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家庭承包
    • 征用农民土地补偿如何征收,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征用农民土地补偿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
    • 农村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占用耕地的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占用耕地补偿分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属被占用耕地的农民所有,用于补偿农民当季种植物的损失;如所征用的耕地属村民组所有,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该村民所有;如所征土地属村所有,则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属村所有。按照有关规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70%以上用于安置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生活。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平均旱田每亩补偿
    • 宁夏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补偿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此次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有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