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的工伤赔偿还能索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20:40 495 人看过

发生工伤,理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工人和企业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协议并按约履行后,是不是可以对其已经放弃的那部分待遇继续起诉要求企业补充支付呢?法院对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达成协议并按约履行后,表明双方对工伤事宜已经处理完毕,再次起诉要求企业补充支付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此案提醒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首先要知法懂法,充分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慎重处分自己的权利。

39岁的王某从江西省万载县到江苏省昆山市打工,成为昆山某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一名员工。2003年8月6日,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2006年5月8日,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某工伤为九级伤残。2006年7月10日,王某与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368元、就业补助金27552元,合计人民币45920元,双方于2006年3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今后再无纠纷。

几个月后,王某了解到法定赔偿项目中还应该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公司没有赔偿给他。于是,王某于2006年12月24日向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王某以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为由,于2007年1月15日撤回申诉。但是,王某与公司最终未能协商一致。2007年6月28日,王某起诉至昆山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4303元。

昆山法院于2007年7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公司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理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王某、公司双方在明知王某构成伤残九级的情况下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协议,约定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双方解除合同,嗣后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合同,应当视为王某放弃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双方对王某的工伤事宜已经处理完毕。现王某再次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王某不服判决,于2008年1月15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只是企业员工,并不知道工伤赔偿中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不是上诉人放弃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诉人没有理由一下子放弃3万多元。公司方面则辩称:工伤赔偿的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再无纠纷。上诉人申请仲裁,已经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要求维持原判。

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其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王某在向公司申请申报工伤时就明确要求适用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有关规定,因此,上诉人王某表示在与公司签订协议时不知道赔偿项目中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不符合事实。因王某受伤是在2003年,双方协议按照受伤当时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来计算王某的工伤待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符合情理。嗣后双方均按约履行了合同,应当视为王某放弃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双方对王某的工伤事宜已经处理完毕。王某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近日,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职工自愿放弃部分民事赔偿还能再主张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所以放弃部分民事赔偿还能再主张工伤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
    2023-06-14
    362人看过
  • 3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是不能的。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一、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属于工伤吗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二、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结果就下来了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三、食指骨折一般赔几万1.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023-06-23
    430人看过
  • 工伤未评定等级能索要赔偿吗?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
    2023-03-17
    389人看过
  • 放弃索赔保险公司还会追究吗
    如果没有报公安部门,保险公司追究与否无关紧要,如果报案,公安部门已经立案,并侦查完毕确认事实是违法的,还是可能受到起诉的,具体由法院确定。一、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首先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立案,情节轻微的将被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迫或者任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嫌疑人死亡是否立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报案之前已经死亡,那么公安机关不给予立案,因为无法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在公安机关已
    2023-03-20
    180人看过
  • 工伤出院了还能索赔吗
    一、工伤出院了还能索赔吗1、《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中确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承担工伤赔偿义务的原则,但该义务系工伤认定之后的法定义务,不影响员工出院后索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适用公平原则,从工伤赔偿中予以折抵,对此做法劳动者一般亦并不持反对意见。注意,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购买的商业补充险是不能作为伤残就业补助金来冲抵的,这是企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二、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
    2023-06-11
    451人看过
  • 雇佣关系伤者主动放弃治疗还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伤者主动放弃治疗的,并不影响伤者向雇主主张赔偿,雇主需要依伤者的伤情承担赔偿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
    2023-04-30
    125人看过
  •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
    不能,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放弃工伤保险待遇,既显失公平又违反法律规定,排除劳动者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反悔,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国家工伤保险法律政策具体规定待遇项目的标准,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因此,尽管双方私下达成了协议,并且签字同意,但是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形下,不清楚自己应得的工伤待遇,根据此协议获得的工伤待遇与依法应得的工伤待遇相差甚远,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撤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存在显失公
    2023-03-29
    215人看过
  • 如何避免放弃单位工伤赔偿
    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工伤跨省治疗单位赔偿吗赔偿。1、工伤可以选择异地就医,但要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到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异地治疗申请手续。2、经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可到异地进行工伤治疗。未及时办理工伤异地治疗手续的,工伤保险经办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
    2023-07-07
    371人看过
  • 放弃以后的继承权当事人还能索回吗
    如果放弃继承权以后后悔的话,能否继续继承需要看具体情况。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一、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注意事项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
    2023-03-02
    61人看过
  • 放弃追索权以后还可以追索吗
    一、放弃追索权以后还可以追索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追索权是在占有票据基础上实现的,所以放弃票据追索权没有放弃票据占有权的,可以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票据追索权的分类依追索权发生的不同情况,分为期前追索权、期后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在汇票上所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因发生
    2023-06-01
    425人看过
  • 是否能追索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因为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法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3-07-02
    350人看过
  • 投保人放弃索赔权有效吗
    交强险中被保险人放弃索赔有效,但是在两年内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都可以。一、发生交通事故多久后保险不予理赔财产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从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者其家属需在两年内申请保险公司赔偿,如果过了两年期限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二、出现保险合同纠纷该怎么办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人民法院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应审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当审查合同的订立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三、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2023-03-23
    327人看过
  • 自愿放弃加班费的人能再要求赔偿吗
    “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具体案例网友“小李”: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我发现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员工自愿放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等补贴的权利”。后来,他们没有拿到加班费。我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吗?**华邦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中这样的条款是违法的,因为它排除了劳动者获得加班费的权利。公司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针对广大劳动者的,为了重用和提前准备,合同条款大多是格式条款。由于这一条款单方面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无效的。因此,虽然您已经签订了本合同,但您仍然可以向公司索取加班费
    2023-05-03
    204人看过
  • 放弃服务期就不能要求赔偿
    李某大学毕业后被录用为财务部经理。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为期三年劳动合同。李某工作了一年后,因作出一定的成绩,公司分给李某一套房子。分房时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李某分到房子后须为公司服务五年。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违纪被解除合同的,须赔偿未满服务期的住房补偿费用。三年后合同期满,公司不再要求李某继续履行剩余的服务期,就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李某赔偿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住房补偿费。李某即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是未满,是公司提出与我终止劳动合同,不是我不想履行服务期限,为啥还要我赔偿住房补偿费用。公司则坚持认为,分给李某房子时,双方有协议约定,李某必须为公司服务五年。现在李某只服务了几年,还有剩余的服务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公司未满服务期的住房补偿费。这个争论的焦点是服务期长于合同期,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再要职工履行剩余服务期的要求,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2023-06-10
    21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本人放弃赔偿后还可以主张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3
      你可以就赔偿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不过对于不同的赔偿项目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你放弃了就没有了。相同的赔偿项目,你只能向侵权人或者工伤保险一方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
    • 单位出工伤能索要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如果流产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那么您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劳动部门认定为不是工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放弃工伤保险的赔偿说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甲方:,身份证号:r乙方:,身份证号:r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r一、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协议约定,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总计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玖万?千(96000)元整;以上赔偿金额只有在甲
    • 公司要求员工放弃工伤赔偿的声明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工伤赔偿协议当事人双方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权目前有争议。 对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放弃诉权,目前法学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约定放弃诉权是对自己的诉权行使处分权的一种表现,因此是有效的。第二种观点认为,约定放弃诉权和处分诉权是有区别的,诉权属于法定权利,它的放弃和行使都需要依法进行,法定权利不能通
    • 工伤复发后单位还能再索要赔偿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4
      1、如果员工治疗的费用是员工本人支付的话,那么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如果是单位支付的话,在员工没有伤残的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的,但是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是需要由单位支付的。 2、员工工伤伤情复发,是可以再次享受工伤待遇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