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具有哪些性质你知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6:44:31 323 人看过

公租房具有哪些性质?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你不知道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外省市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三)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1、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2、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3、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4、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2023-05-01
    121人看过
  • 租房知识大全,你知道几项
    (一)避免租房上当应注意二点:1、看两证,细辨真与假2、签合同,要细不要粗目前与中介公司有关的房屋投诉案件有增无减,分析起来可以归纳为“两多”,一是被投诉的多为两证不齐的中介公司;二是产生纠纷的原因多为合同条文界定不清。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等。如你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责、权、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现一方违约,或有欺骗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等等。这样的合同对双方更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更有依据。(二)租房前看房三注意1.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
    2023-05-09
    124人看过
  • 你需要知道的房屋出租合同条款有哪些?
    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租赁合同应包含双方的信息;2、租赁合同应注明标的物;3、租赁期限的起算要写清楚;4、应约定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5、房屋的交付时间应在合同中约定;6、履约保证金;7、双方应同意,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应向另一方支付多少违约金,违约金也可以分项约定。单位房屋出租合同范文样书<p>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p><p>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p><p>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p><p>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
    2023-07-06
    479人看过
  • 房产税,你知道免税房产有哪些
    依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免纳房产税。一、房产税交给谁房产税由税务部门征收,交给当地税务部门。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二、什么房产可以免征契税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
    2023-03-22
    150人看过
  • 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你知道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承租人可于每年一二月份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其租赁情况进行审核。(2)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单位在核定承租人上年家庭工资收入总额后,确定上半年应补贴房租数额。(3)由承租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分割单,承租人单位审核签审后,由分摊人于每年三四月份持分割单到各自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办理支取手续。要注意的是,支取数额最多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在按规定支取后,个人账户内必须保留一个月的交存额。公积金还能用来治病!告诉你住房公积金的7种用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法一:购房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
    2023-08-12
    352人看过
  •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你知道吗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八、租赁
    2023-06-14
    226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你知道吗
    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按缴存渠道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单位住房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从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实质上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也应当归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不能随意支配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并不意味着职工可以随意支配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因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
    2023-05-09
    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具体包括哪些你知道吗?
    一、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
    2023-06-24
    171人看过
  • 买房子有关知识你都知道吗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2023-06-13
    329人看过
  • 你知道租房押金的合法金额吗?
    租房子的押金是可以商量的,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房押金的性质是什么1、押付是租房市场中常见的术语。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租房过程的履行,租客将一定数额的金钱交给房东,如果租客单方面不想租房或数月不交房租,房东可用所交押金抵消房款。如果租赁合同已经顺利到期,押金应全额返还租客。2、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尤其是房屋租赁合同。国务院1983年12月17日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对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押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但全国人大通过并于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其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对使用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
    2023-07-04
    165人看过
  • 驾驶证的分类有哪些你知道吗
    考取了驾驶证,并不表示可以驾驶所有的机动车,而是只准驾驶在驾驶证上签注的准驾车型和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199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如表1一1所示。全国统一样式的新机动车驾驶证。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我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起于2007年4月1日实施使用,旧的驾驶证可以在当地交通部门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新机动车驾驶证与老驾驶证外观及大小尺寸基本相同,但两者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除将驾驶证正证、副证改为驾驶证主、副页,并增加签注栏英文注释等之外,新驾驶证修改了准驾车型代号,将驾驶证由原来的14个类别改为15个类别,进一步细化了准驾车型,并且在新的驾驶证上设有防伪标记。新的准驾车型及代号如表所示。
    2023-05-10
    133人看过
  • 你知道公积金在哪里交吗?
    住房公积金单位统一办理和缴纳。根据地方政策个人和单位各按一定比例缴存,单位直接从个人工资里扣发公积金的金额,单位再按比例出公积金的金额,由单位每月统一交到当地公积账户。一、公积金存缴规定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缴存方式: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缴存程序:(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
    2023-03-19
    252人看过
  • 你知道哪些劳动合同你不能签吗
    口头合同这种合同通常是由朋友、亲戚和熟人介绍给雇主的。双方仅作口头承诺。由于感觉或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也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就没有证据了简单合同虽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不完整,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违约的调查条款等,“黑匣子”合同或“单方”合同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大多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利益事先制定的,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农民工的义务,很少涉及农民工的利益。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了所谓的解释权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农民工在上班前抵押部分证件和财产。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农民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返还抵押物。《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的检查,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两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
    2023-05-07
    404人看过
  • 房产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1、什么是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2、新房与二手房的区别?(1)新房新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商品房。房屋根据用途分为住房和商用房。(2)二手房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3、房屋类型(1)低层: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2)别墅:改善型住宅,在郊区或风景区建造的供休养用的园林住宅。分为以下5种: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加式别墅、空中别
    2024-01-3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公租房是哪些性质?你们可以建议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1、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2、租售并举方法。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公租房是什么性质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 你知道哪些按份共有房屋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例如,甲、乙、丙合资兴建一栋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资,形成甲、乙、丙三方对该房屋的5:3:2的所有权份额,则各自2使用该房屋的面积原则
    • 公租房的性质都有哪些特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5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房,所谓的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的特点——租售并举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
    • 被拘役哪些违法性质的有人知道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 我想知道哪些公司有公租房申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8
      在确保原政策保障对象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如果还有剩余的公租房房源,新政将其他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也纳入了保障范围,主要包括70周岁以上孤寡老年户,离退休人员,棚户区改造中临时借租过渡户,城中村改造中的农转非人员、企业职工等。所以,对于什么公司有公租房你应该问一下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