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刑罚方式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9:24:07 116 人看过

无期徒刑能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法院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剥夺财产继承权吗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内容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

三、独立剥夺政治权利的定义

独立剥夺政治权利就是不与其他刑法共同适用,在没有主刑的情况下,单独剥夺犯罪分子的一系列政治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剥夺政治权利中的主刑和附加刑有什么区别?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对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023-08-02
    57人看过
  •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一、死缓减刑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3]中国建国以来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二、被
    2023-06-26
    247人看过
  • 无期徒刑和终身政治权利剥夺的社会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判处无期徒刑一般如何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立功表现之一的,也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
    2023-07-03
    389人看过
  • 是否会剥夺有期徒刑犯的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否拥有政治权利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犯罪分子被叛处10年有期徒刑,但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在10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享有政治权利的2、如果犯罪分子被叛处10年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年,则在10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的,且在刑满释放后还要持续4年不享有政治权利。判有期徒刑处罚金必须交吗法院对犯罪分子作出罚金处罚后,犯罪分子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缴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延期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
    2023-07-05
    348人看过
  • 无期徒刑和政治权利终身剥夺的解释是什么?
    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和选举被选举等政治权利终身都被剥夺。1、无期徒刑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且期限为终身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或者有重大立功的情况出现都会作为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缩短的条件之一,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能出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
    2023-07-06
    351人看过
  • 无期徒刑没剥夺政治权力能补正吗
    能。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有哪些对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原因有三点:1、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例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著作,他的生命虽然被剥夺,但他们的亲属还有可能代其行使出版权。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就可以避免他们的亲属代行这种
    2023-02-26
    295人看过
  • 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的刑期
    姜某于1993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2年5月30日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至2005年5月29日止)。2004年7月1日又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逮捕,同年10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姜某未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如果所犯新罪无须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在对被告人所犯新罪作出判决时,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在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审理中,对如何计算已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或者说尚未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姜某已执行的剥夺政治权
    2023-06-11
    144人看过
  • 如何应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和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什么意思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和选举被选举等政治权利终身都被剥夺。1、无期徒刑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且期限为终身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或者有重大立功的情况出现都会作为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缩短的条件之一,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
    2023-07-02
    59人看过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适用于以下情况:1、根据主刑确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一、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多久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多少时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如果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剥夺政治权利
    2023-03-29
    192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如何计算
    一、有期徒刑的政治权利被剥夺情形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二、有期徒刑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如何计算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
    2023-03-16
    91人看过
  • 附加刑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案情]被告人周*建,小学文化,农民。1990年3月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期间三次被裁定减刑3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1年,于2002年5月2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3年6月5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执行逮捕。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建于2002年8月至2003年5月间,采取乘隙、撬门、撬窗等手段,盗窃作案6起,窃得人民币20元及手机、摩托车等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012.40元。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周*建在原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应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实行数罪并罚,在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
    2023-06-02
    470人看过
  • 需明确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
    我国刑法对渎职犯罪没有直接规定可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同时,渎职犯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结合刑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也排除了剥夺政治权利在该类犯罪中间接适用的可能。因此按照目前的立法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对渎职犯罪不能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笔者认为,渎职罪都应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首先,渎职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业身份不相称的滥用职权、亵渎职权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很明显,渎职犯罪比一般的刑事犯罪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在政治上剥夺其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正是对渎职行为及其实施者的严厉的否定性政治评价,体现了国家从严治吏的决心和信心。其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具有其他刑罚无可比拟的预防犯罪的作用。对犯罪人施以刑罚,其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预防。其一,犯罪人实施渎职犯罪,往往是利用本人的职务身份地位来
    2023-06-11
    470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何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解释】本条是关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何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就被永远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说的死刑,也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况。本条第二款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由原判终身剥夺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从罪犯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2023-06-11
    171人看过
  • 对死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是什么样的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吗可能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23-03-31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有期徒刑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能否缩减?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 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权利的刑期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
    • 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而判处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几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6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处无期徒刑政治权利一定会被剥夺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处无期徒刑政治权利被剥夺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