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有哪些不成立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6:51:29 311 人看过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抵押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符合一般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在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即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此外,由于抵押权的设定行为属处分行为,因此,当事人除具有行为能力之外,抵押人还应具有对抵押财产的处分能力,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意思表示由两个要素所构成:

一是内心意思;

二是此项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

而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指当事人的内心意思与经过表示而外观化的意思相互吻合,没有瑕疵而言。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通过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抵押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就是抵押当事人通过合同表达的意欲发生抵押权设定效果的意思。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因此,当抵押合同的抵押物为动产时,抵押权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

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抵押其实是有风险的一个行为,因为如果没有按时归还抵押款就可能失去抵押的东西,特别是房子,地契这些比较贵重的东西,所以我们在抵押之前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商量好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不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买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常常会因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一、需要双倍返还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卖情形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
    2023-03-05
    93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
    2023-06-17
    394人看过
  • 被诱导签了合同怎么办,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诱导签了合同怎么办1、被诱导签订了合同的,合同是在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第三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2023-06-16
    243人看过
  • 抵押和质押作为合同担保形式有哪些不同
    合同担保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债权人对抵押物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期限质权人就可以处置。一、质押车和抵押车区别第一:抵质押物归谁所有的区别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抵押和质押手续办理流程的区别用作财产抵押的物品必须到相应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而用作质押的物品当事人可以在签定质押合同后,将质押物移交给另一方。第三:还款处理流程的区别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借款期限到了。而抵押人无法还清债务,债权人需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或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借款,协商不成,还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04
    280人看过
  • 抵押物不明抵押合同能否成立
    一、抵押物不明抵押合同能否成立债权人要成为法律上认可的不动产抵押权人,必须要求负责抵押登记的工作人员将抵押的财产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具体、特定、明确。否则存在其他权利讼争,抵押优先权不能得到保障。二、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区别1、贷款用途住房按揭贷款主要用于购房;而房产抵押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消费用途上的资金周转;2、贷款资料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提供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房产证、国有土地证、贷款用途证明等资料。《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三、住房抵押贷款的介绍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
    2023-06-06
    469人看过
  • 法院判决房屋赠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房屋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二、房屋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
    2023-03-28
    318人看过
  • 定金合同不成立的几种情形,定金的效力有哪些?
    一、定金合同不成立的几种情形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
    2023-06-27
    264人看过
  • 抵押和质押的不同有哪些?
    抵押和质押有以下3个区别:1、概念不同。抵押一般是指,债务人用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通常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3、标的物的占有是否转移。抵押时,对标的物的占有没有转移,而质押对标的物的占有转移到了债权人手中。抵押和质押的共同点抵押和质押的共同点如下: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
    2023-07-02
    48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情形会不成立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合同的无效和不成立区别主要体现在:(1)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的合同速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
    2023-02-28
    25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能订立口头合同
    ?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所以尽量签署书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口头合同的解析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对称。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4-21
    485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行为有哪些形式
    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1)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或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个人协议需要按手印吗个人协议需要按手印,也可以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03-14
    121人看过
  • 房产抵押哪些情形是恶意抵押债务?
    房产恶意抵押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房产抵押需要哪些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
    2023-08-01
    150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案件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1、要约人擅自撤销要约。要约生效后能否撤销,各国法律存在分歧。对此应分两种情形:一是要约人的撤销行为无效,合同已成立或受要约人可以继续承诺以使合同成立,若此时不履行合同,负违约责任;二是要约人的撤销行为有效,合同不成立,但要约人负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以诚信原则为基础,旨在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对于第一种情形,英美法中对“信赖要约”的处理很值得关注。在英国判例中如果受要约人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行事,法院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判决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而判合同成立。2、违反初步协议。我国的法律对初步协议、意向书无明文规定,当事人达成初步协议,一般视为合同不成立,但双方已建立了信赖关系,如一方因过错破坏了该协议,就应负缔约过失责任。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认为他们的合同已经成立,则对初步协议的违反应负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3、恶意谈判和恶意终止谈判。当事人一方突然中止订约,致他方受损害
    2023-04-19
    307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不能抵押的三种情况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列物品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2、集体福利设施;3、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4、不能强制执行、处分的财产;5、依法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6、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一、债权转让的情况可以诉讼保全吗可以进行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
    2023-03-04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抵押权成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合同中抵押抵押合同有哪些成立要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0
      抵押合同的成立的要件是: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 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
    • 未生效合同情形,抵押合同未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7
      、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 把房屋抵押了,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债务人与个别债
    • 抵押权成立的一般情况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3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