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间的产权房子的差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1:23:01 108 人看过

1、使用年限分别:

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

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税费、土地出让金

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

3、按揭方式购买:

商用性质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首付须为总价五成,商业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上浮10%。

住宅性质的房子,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按揭。选择商业按揭的,首套房首付至少三成,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或更低;二套房首付至少为四成。

4、使用水电:

商用性质的房子按照商用水、电标准收取,价格较高。

住宅性质的房子,价格标准相对比较低。

5、落户上学:

商用性质的房子,不能落户,也不划分学区。

住宅性质的房子,可以落户,并可划分学区。

如此看来,70年产权较40年产权的优势多了不止一点!在今后购买房子的时候可一定要注意房子的产权时间!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

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在抵押贷款上一样吗?

通常是这样的,对于40产权房给的评估价低,同样70年产权评估价格高些!

提醒大家,如果想做房屋贷款的话最好选择担保公司来办理。为什么呢?因为个人直接到银行贷款的话需要的材料必须都要准备齐全,而且流程非常复杂和漫长。如果一样材料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这样浪费了我们很多宝贵的时间在这上面。如果找担保公司的话,只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其他的基本就不用自己来管了。而且申请成功率很高,放款时间也大大缩短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产权为70年的房子还有多长时间?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会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买的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到期后会自动续约。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
    2023-07-06
    102人看过
  • 同时行使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差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双方当事人都可行使。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先履行抗辩权
    2023-07-24
    72人看过
  • 房子70年产权多长时间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会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一、产权到期之后要怎么办产权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2023-03-07
    329人看过
  • 婚前房产的房产证与合同分别对应哪些时间?
    房屋属于不动产,婚前房产是以房产证为准。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房产证的办理时间要多久办房产证需要多久,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不过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2、根据以上办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
    2023-08-07
    478人看过
  • 房屋房产证和不动产房产证什么差别
    一、房屋房产证和不动产房产证什么差别房屋房产证和不动产房产证的差别为如下:1.名称不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内容不同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3.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印章: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印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4.费用不同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次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另外,购房时,也不必再多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5.版本不同不动产证是有两个版本的,包括单一
    2023-04-26
    72人看过
  • 产权房与公房拆迁时的区别
    公房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这里所说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以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房是指本市职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年满18岁以上的同住成年人工自1994年以来,按照上海市出售公有住房方案购买的公有住房。除对正、副局级在职干部和校园内、部队营防区域内以及户籍冻结地区等的已购公房有限制规定外,凡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均可上市出售。使用权房住户对房屋通过租赁的方
    2023-02-17
    344人看过
  •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差别
    在民法典规定中,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主要是用于抵押的财产性质不同,具体而言,民法典对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因此这些都是属于可以进行抵押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权利。而担保物权的作用就在于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不动产抵押办理抵押合同有效吗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3-07-01
    163人看过
  • 房子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出资人和产权人之间存在差异
    投资者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投资者与产权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财产所有权。没有约定的,不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者,是实际业主的房子。一般来说,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人是谁,我们认为房屋所有人是谁。但不能排除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时有不同的约定或意思表示,导致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与真实权利不一致。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产权到底归谁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该房子就应该认定为是购房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或者一方父母在购买房子时没有明确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该套房产就可以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23-07-07
    393人看过
  • 确权前后的差别?
    一、昔日:土地确权前归属权模糊①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开始后,明确了我国农用耕地承包期为30年,并且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再限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缔约期限”。“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现状,终将会导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②强征、强占农耕地的现象的频繁出现,让农民成为了受害者。在土地的相对权利没有明确之前,农民就得不到应有的利益。③近年来,贷款越来越获得农民的青睐。然而,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农民贷款变得相当麻烦,只能用联保等方式,并且贷款额度也不会太大。④农民自己开垦出来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因为没有统一的确权政策,农民虽然能在荒地上种植,却没有明确的归属权。由于土地归属权的不清楚,土地流转便存在信任问题,承包土地的人自然不敢贸然承包或者承包太多年限。二、今日:土地确权后归属权明确①土地确权能够确定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用现代技术,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
    2023-04-16
    117人看过
  •  房产证和房屋所有证明的差别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它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但一般来说,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1. 房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是什么?房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的两种不同类型。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而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房产证上会载明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情况、用途、建筑面积、土地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而房屋所有权证则更多地关注房屋权属的转移和变更情况,例如所有权人的姓名、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情况下房屋权属的转移情况。在法律规定上,房产证和房屋所有
    2023-08-18
    178人看过
  • 三产安置房产权时间的规定
    一、三产安置房产权时间的规定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三产用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但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三产用地可以通过出租或合建开发等方式获取收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能办理商品房产权证,且出租期限受法律限制不能超过20年。二、小产权房与三产用地的区别从概念来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三产用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内及周围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就业及生活问题,而留给农村集体组织用于发展第三产业的集体土地。三产用地虽然位于城市规划区域内,但它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土地,不能进入土地市场,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2023-06-04
    177人看过
  • 房产继承公证与房产继承诉讼的差别
    从性质上来说,房产继承公证是行政手段;房产继承诉讼是司法手段。从继承人角度来讲,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者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还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较为妥当。房主死亡如何房产继承公证一、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这些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2023-07-15
    143人看过
  • 房产证上的时间是否就是购房合同上的时间
    房产证上的时间是购房合同上的时间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咨询:房产证上的时间是购房合同上的时间吗?律师解答:不是。购房合同时间是你们签订合同的时间,而房产证上的时间是你们任何手续完整的情况下房产局批准下来的时间。相关法律知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一)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
    2023-05-04
    274人看过
  • 时间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一、时间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二、种类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2023-04-18
    105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合同有效的时间差别大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3
      合同有效期是指签订本合同文本的有效期限,因为合同虽然已签订,但合同生效会有条件。 合同生效期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故若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作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
    • 附时间和附条件合同的差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9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1、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
    • 房改房的土地差价如何计算房改房产权证的产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全产权单位房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交易后的房屋应为性质。房屋产权时间是自产权证发放之日算起。房改房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转售时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和按标准价购买的
    • 还是和早婚的时间有差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实践中无论用人单位性质如何,均参照此通知执行):用人单位可酌情给予劳动者1~3天的婚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5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装修合同上房子有差别时间内如何索要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9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