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能不能出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12:45 317 人看过

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会有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在这个冻结期内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所以说处于冻结期的拆迁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但已经超过了冻结期要准备开始拆迁的房子是不可以出租的。对于属于拆迁房屋的租赁者,在房屋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租赁者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等补偿。

一、商业承租人能否享受拆迁补偿

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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