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府应该公开哪几项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1:02:04 283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活动当中,政府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一、征地批文,具体包括: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二、征地告知书,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一书四方案,包括:1、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2、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四、征地公告,包括: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一、完整的征地程序到征地批文下来之后要经历的程序

1、征地拟公告

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拟公告,告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将被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地类、位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被安置人员、安置途径一次性张贴公告在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公示栏以及各村民小组。征地拟公告出来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以及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公安局也会暂停该被征地的村(居)委会的户口迁入或迁出。

2、现状调查及确认

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计算征地涉及的需要安置农民的情况,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村(居)委会、被征地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签字。

3、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在上报征地材料前,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就确认结果及拟征地的范围、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方案,在拟征地村予以公示,听取被征地农村村民和村(居)委会的意见,告知听证的权利,如果有人提出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拟定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过区县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层层上报,最后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征地的审核、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一般由省、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符合最低保护标准,人员安置方案已经确认,报请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需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征地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后,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下发正式的征地批准文件。

6、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的征地批文下发后,当地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发布征地公告,当地的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均需要在被征地的村(居)委会和被征地村民小组进行张贴公示。有条件的还应通过广播、通知等形式进行广而告之。

7、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村民在看到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到公告所指定的位置和联系人持土地权属证明和其他产权证明,办理补偿登记。

8、签署征地补偿协议和交付土地

根据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被征地农户以及村(居)委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一式三份,国土资源部门一份、被征地农户一份、村(居)委会一份。并且征地补偿款足额及时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和村(居)会;如果征地补偿款没有落实到位的,被征地农户有权拒绝交地。

二、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合并编制,一年申报一次;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期分批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回复。

第十一条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面积、质量等,以及符合规划计划、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情况。

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及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信息。

征收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是否应该公布拆迁项目
    政府拆迁,应当发布公告,在公告中,应当公布拆迁项目等具体事项。拆迁的程序: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
    2023-06-15
    94人看过
  • 政府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渠道是哪里?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是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去哪报警个人信息泄漏造成严重的后果的可以去本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如果仅是泄露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就可能不立案,但是公安机关发现泄露个人信息的报案人很多的情况下,虽然信息泄露未对个人造成严重后果,公安
    2023-07-04
    173人看过
  • 县政府信息公开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
    2023-06-03
    326人看过
  • 征地拆迁相关政府信息,到底应该去哪找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是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
    2023-06-27
    471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拆迁补偿信息须重点公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公开信息方式应便于知晓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禁通过中介有偿提供信息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拆迁补偿信息须重点公开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
    2023-06-05
    476人看过
  • 北京首起信息公开案终审镇政府被判公开拆迁信息
    摘录:拆迁信息公开首案市民告赢政府家住昌平的李某向昌平区北七家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镇政府公开拆迁信息遭拒。李某为此告上法院。日前,一中院首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定政府与租户的拆迁补偿协议及有关法律依据不属于个人隐私,终审判令镇政府对李某公开信息。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北京市民首次通过诉讼获得知情权。据了解,李某要求公开的拆迁信息涉及镇政府跟租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法律依据和补偿标准,镇政府与第三人拆迁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单位征用土地面积。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征询了第三人的意见,在第三人表示不同意公开的情况下,作出了“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告知书”。镇政府认为,李某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权利人不同意公开,本机关不予公开”。李某将镇政府诉至法院。今年4月2日,一审法院判令镇政府对李某提出的“镇政府跟租户们的拆迁补偿协议;
    2023-06-05
    319人看过
  • 拆迁时政府需要通过什么渠道公开拆迁信息?
    拆迁时政府需要公开的信息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等内容。如果在拆迁时政府没有公开其中的任何信息,相对人都有权请求政府公开。蚌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蚌埠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2023-07-26
    138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内容: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如果被拆迁人在征收时未能见到上述公告内容,均有权向政府依法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地机关向其公开征地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
    2024-04-17
    319人看过
  • 哪些信息可以在征地拆迁案中被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二)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三)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五)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
    2023-07-03
    347人看过
  • 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什么
    一、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什么拆迁时政府需公开的信息有: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4、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获批后实施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
    2024-02-03
    398人看过
  • 政府采购的项目应该公开吗
    不一定。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或非招标方式是预估合同的总额来定的,并不是绝对的都招标或者都不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第一,责任主体更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
    2023-06-01
    423人看过
  • 政府公开征地拆迁案件的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一、政府公开征地拆迁案件的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政府公开征地拆迁案件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征地批文及公告:包括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以及征地告知书和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3.拆迁许可证及相关文件:包括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以及拆迁人提交的拆迁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4.拆迁补偿协议: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以及协议的履行情况。5.拆迁纠纷处理情况:包括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情况,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纠纷的处理和裁决结果。6.其他相关信息:如政府对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相关通知、工作报告等。二、政府公开征地拆迁
    2023-11-26
    89人看过
  • 征地拆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找哪个部门吗?
    一、征地拆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找哪个部门吗?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谁制作,谁公开,所以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部门包括、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2022-04-27
    341人看过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拆迁房屋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2024-01-18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拆迁时政府需公开的信息应如何公开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6
      在征地拆迁活动当中,政府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几项: 一、征地批文,具体包括: 1、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性文件。 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 二、征地告知书,包括: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一书四方案,包括: 1、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
    • 上海拆迁开始后, 政府要公开哪些信息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在征地拆迁活动中,政府应当依法主动披露信息,包括以下几项:一、征地批准文件,具体包括:1。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2、地方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土地使用的文件。征地通知书,包括:征地通知书,以及履行征地审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包括:1、市、县政府,报批时制定的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报告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供地方案。2、城市建设用地为一
    • 征收拆迁中都需要公开哪些政府信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虽然有一定的差距,根据不同的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准用地的批复文件;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必须依照项目及土地的性质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信息 依申请公开主要是根据相关
    • 拆迁时政府需公开哪些信息,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3
      拆迁时政府需要公开的信息有征地批文、征地告知书、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公告等内容。如果在拆迁时政府没有公开其中的任何信息,相对人都有权请求政府公开。关于拆迁时政府需公开哪些信息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政府信息公开中拆迁申请的步骤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10
      如果您想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方式,如书信、电子邮件或者电话联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机关,或者亲自前往该行政机关,向其正式提出申请。在书面申请中,您需要清楚地注明您的个人信息和申请事项的具体内容,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要查询的政府资料的具体名称和编号等,以便行政机关能够轻松地找到相关信息。同时,您还需要详细说明希望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