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中债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03:57 321 人看过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1、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

2、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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